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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维埃俄罗斯之经济问题(4)


  国民经济苏维埃、职工联合会两大会中之两大问题

  劳农政府经济政策的大纲,前篇通信已经详述。这次大会中还有许多零碎问题,其中最要紧的就是:国民经济苏维埃全俄第四次大会中之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改组问题,及职工联合会全俄第四次大会中之工资率问题。

  一,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改组问题

  第十次大会(共产党)所决议的职工联合会问题,本有职工联合会与国民经济苏维埃共同协办经济事业之原则。现在他们所议就是根据此原则而讨论怎样避去两机关办事重复之弊。本来职业联合之建设和经济的建设关系非常密切。职工联合会的经济部就在这一点特别注意。而想由两机关之联合假手于经济部以达发展新经济的目的。不过去年的经济事业,都因机关草创,没有统一的经济计划,所有成绩不好,经济计划既不统一,各类统计预算都有些紊乱。例如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一月间彼得堡工厂停闭者六十四,这就是因为燃料缺乏之故。燃料之所以缺乏,不外乎统计不精密,分配计划与需要不相符合的原故。劳农政府有鉴于此,新经济政策决计废旧式的中央集权制而采新式的中央集权制。新式的中央集权制有一个原则,就是:“指导之权归于中央,管理之权归于地方。”这一层记者已于上两次通信提及,列宁的理论中亦已有此大意。按新经济政策,凡各种实业之生产计划,一面由地方的国民经济省苏维埃交职工联合会省苏维埃之经济部,于联席经济会议中讨论后,转达各工厂,使各企业的分股会议研究实行;一面待各工厂实际经验之后,再由职工联合会之经济部,还达于国民经济苏维埃。如此,一切燃料、食粮、工力、技术之供给都能符合各企业事实上的需要,以前命令式的经济计划决计废止。

  因经济行政的方针既改,经济机关的组织也应有相当的变更。

  劳农政府经济机关的组织已屡次按实际上的经济变更过几次。最初按经济的类别分设许多经济的人民委员会,而与“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的关系不甚密切。又因“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事实上不能统一集中各种经济事业,于是发生许多委员会、总数目近九十。这种制度,等到和平的建设时代,无论如何行政上总觉不便利。所以到第八次苏维埃大会时(一九二〇年十二月)议决设立“劳动国防苏维埃”,统理全国经济行政,监督各人民委员会(经济的),并于其下设一国家计划委员会,掌全国经济计划。其时已经有经营“有计划的”经济事业的趋向。半年以来,以前的各种经济的小委员会之权限已大缩小,有合并的,有裁撤的。这是第一期的变更。

  现在到了第二期了。据这一次全俄国民经济苏维埃第四次大会预定的新组织如下,——其改组的方针仍不外乎组成合乎更有系统更有计划的经济行政之组织:

  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分作五个职务部:(一)管理组织部,(二)生产技术部,(三)统计预算部,(四)供给分配部,(五)财政部。以前属于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之“物质使用委员会”,现在改作劳动国防苏维埃的一机关,专掌全国各种实业原料的分配数量。现在新立的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中之供给分配部,就可以完全按照劳动国防苏维埃中之物质使用委员会所定表册分配。这五部之下分设十五种工业的总管理处(如五金制造工业、燃料采取工业、矿业、化学工业等类),以代以前的六十种物产总委员会及中央会等。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经由这些机关可以管辖全国的制造工业及采取工业,而没有以前的手续繁琐办事迟钝等弊病了。

  旧制度的弊病在于机关太多,某某总委员会、某某办公处、某某委员会、某某部等,互相没有一有系统的关系。从有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之后,不多时便应行政上的需要,又分许多经济的人民委员会,如交通人民委员会、农业人民委员会、食粮人民委员会等,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于实质上遂成为“工业人民委员会”的性质。所以又立一“劳动国防苏维埃”总其成,掌全国一切经济事业的总计划。然而初办的时候,一方面不能立刻统一——因各人民委员会之外还有种种小经济机关,如上所述,——一方面中央集权,集其所不当集,而不集其所当集,所以成效不著,现新经济政策中之经济行政方针更进一步,扩充这经济最高机关——劳动国防苏维埃——之指导权,使事实上取集权之利益。就是:一方面劳动国防苏维埃当负经济事业的指导之责任,建立全国统筹的经济计划;一方面地方机关扩充其管理权,各省经济计划,须依当地实际上的经验,由本省各种地方经济机关之联席经济会议讨论研究,实行这种计划之方法,得由此提议于中央或相机执行。从此各国民经济省苏维埃不仅只是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的地方执行机关,而成了实行全国经济计划的一“分部机关”了。

  最高国民经济苏维埃的改组问题大概是如此。

  二,工资率问题

  俄劳农政治下的工资问题是社会主义中最有意思的问题。其大略已零星见于历次通信,现在全俄职工联合会第四次大会又有一新议决案。这议决案的内容颇有研究的价值。而工资率的改变,原因亦在于食粮课税法的实行,自由商业的开放。记者于前此通信记及物产报酬法时已略提及。现在可以作一综合的报告。

  第十八号莫斯科通信所记留夸夫之报告中已经说及现行工资率不能满足工人的希望。金钱的报酬不能给工人生活必需的最少限度,这是必要的维持生活费及恢复工作能力所不可缺。职工联合会所拟办法——物产报酬法——还没有很大的成效,因为食粮的困难的原故。现在自由市场及小手工业的发生,使职工联合会更加了双重的责任:要使工资更得实际上的意义并保存大工业不使涣散,必须使工人能得更小限度之生活必需的食粮及其他日用品,报酬当与所费于工作的劳力相当。如此,才能使工人直接感觉着生产力增高的利益,知道生产力增加,“口粮”也随之增加。现在这次会议中大多数的意见,对于工资率问题,都承认“必须改个人的供给为集合的供给法”一原则。然而因食粮、燃料、原料之来源缺乏,不能得相当的数量供给各企业,所以暂时还不能实行。只能暂且就振兴大工业所不可缓的几种企业,先行着手。现行工资率制度,必须修正,以改善工人的物质生活状况。第一件,工资制度当使简单。再则就各地情形,地方职工联合会机关及各职业联合当有修正各类工资率之权,减少工人人数,改良物产报酬及分配之方法,都按当地的情形去办,职工联合会机关可以在生产上大有供献。所以俄国政府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为工人筹备“货物交易基金”,使自由商业制度下工人生活状况不至于受小资产阶级剥削而更坏,并且维持住大工业,以为无产阶级的根据。(如照市场的物价算,要付给工人最小限度的生活费,必须增工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才够。)工资率问题的意义是如此,现在译其议决案如下:

  一,工资率政策与苏维埃政府之更改经济政策(食粮课税,自由交易)有密切的关系,必先注意于保障大工业及其中工业的无产阶级。

  二,纸币购买力之大跌落即为工资之物产化之过渡,确定之,即以国家对于工人之“物质供给”代“金钱供给”,满足工人阶级之需要而实行发展生产力之相当职务。生产力之发展可实现于生产集权制及工厂之集合供给制度下(取消工票制度,而实行以生产结果相当的数量为供给)。

  三,然此制度不能遽行,因国家穷乏故。食粮来源为之限制,职工联合会机关能力甚薄弱,且因种种困难情形不得不改变供给计划,故必维持暂时停工之工厂及其工人之生活,以保存无产阶级之“阶级的能力”。

  劳农政府之“农民政策”——新经济政策与人民之舆论

  劳农政府最近的新经济政策主要地方全在于所谓“农工之关系”,最显著的就是食粮课税法,——这是农工协调的一大标帜。原新的社会主义共和国——俄罗斯——共产党政府,为什么不能即刻实行生产品(农业、工业一概在内)公有制,以前的均配法不得不废,自由商业不得不开放,小工业手工业将用非集权制去办(出租),平等的工资率要改,货物交易要假手于协作社,除以革命战争、内乱之故,经济窘急,须极振兴大工业,而不得不用此种奖励农工增加生产力之新政策为解释外,我们还可以发见一纯粹的经济上的原因:就是“俄国是小农经济的国家”。于小农经济的国家里实行社会主义。其势小农为资产阶级,和工人——无产阶级之间利益必相冲突,而农民对于社会主义的改造绝不感其兴趣,反觉和他经济地位不相容的政策不能忍受。于是所谓“农工之关系”不得不重新整顿,自然要用这种相当的过渡的新政策。这种理论已经见于列宁之《论食粮课税法》(通信第二十)。既然如此,我们就可以知道,新经济政策的意义,却在其为对待“农民政策”之新变旧。要知道他“变更的”意义,当先知道十月革命后劳农政府历来对待农民的政策。

  社会主义革命的意义在于经济改造。俄罗斯之经济改造,其要点就在于农业经济,为全体经济命脉之所在。劳农政府对待农民的政策是农业经济改造的步骤。所以我们必得考察劳农政府之农民政策,然后能明白现时的新经济政策,然后能明白“社会主义俄罗斯”之经济问题,然后能明白“俄罗斯的社会革命之意义”。

  因此记者于食粮课税法虽已多所记述,现在要暂时结束这篇“俄罗斯之经济问题”;不得不再详细考察农民政策,以当结论。

  记者访问莫斯科各界对于新经济政策的意见,取其关于农民政策者,又搜集许多材料,有政府公报上的,有非公报上的,匆促研究编纂,得一大概的劳农政府之农民政策史及其最近之倾向如下:

  一九一七年两次革命都靠了农民才成功的。农民人数居全俄百分之八十,群众运动的力量非常伟大。十月革命以“农民均分土地”为口号,所以大得农民的同情。劳农政府的成立虽说是工业的无产阶级的革命之胜利,形式上固然革命都在城市中发端的,然而革命时所有军队中农民非常之多(见杜洛斯基[7]的《十月革命》)。不得他们的同情决不能成就此“社会革命”的伟业。农民因共产党(那时还叫“布尔塞维克”)以推翻地主为标帜,大家兴高采烈的去帮助他们。政府成立之后,反革命派屡次骚扰,还不是农民替他们平定的吗?例如犹干尼次[8]白党起事后当地的农民因他们想收回地主的土地,利害关头(这又是马克思的唯物观了)自愿身无寸铁,肉搏相击。也足见劳农政府的维持一大半靠在农民身上。——只要是政府(无产阶级的)与农民利害相共的时候。

  劳农政府既能利用农民而成立,以后的社会改造事业也非特别注意于农民不可。

  然而共产党是马克思派,依马氏学说农民是小资产阶级。共产党决不信任农民能了解社会主义的建设,因此共产党和农民的联合,为期甚短。共产党既得政权后注全力于工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与城市的资产阶级奋斗。共产党最初的建设事业,并不曾和农民共同工作。农民完全用自己的力量取得土地。农民对于不劳而食的地主制度,积怨极深,至此一发不可收拾。因此一时间的纷乱,凡近于地主的农民,当即攫得大部分的土地,分取他的牲口及家具,而不顾远于地主的农民却一无所得,当时土地的分配,还没有来得及订定详细的有系统的计划。所以最初期土地并不均匀。少得者要求多得者分割土地。于是误会以起,而农民间就互有纷争。再则土地的肥瘠不同,农民又有要求每年重行分配一次的。总之此一时期中(一九一七年十月——一九一九上半年),农村经济没有能得正当的发展。

  (一)农地建设会。如此一直到一九一九年,劳农政府才有功夫审计已公布之“土地国有法”,而想审定农村经济的原则。因此立一农地建设会,以分配土地为职务。而一时因能力不足,方法不良,照当时的情形看起来,据一共产党说,非二十年不能成立一“农地建设会”(于一定区域中,按土地的肥瘠燥温分均等第,以便工作之机关)。

  一九一九年分完土地五十万俄亩(1),一九二〇年末还只分完四百五十万俄亩。全俄农地共一万零三百万俄亩。以前七千二百万俄亩属之于农民,二千四百万俄亩属之于地主。十月革命后,地主的土地完全分散。农民管理的土地已居全数百分之九八,其中土地之面积及等第都是不均匀的。即使农地建设部工作加倍赶快,也非得十年不能使农村经济中土地分配有正当的组织。这就是土地问题,再难解决的一点。革命后农民每人平均所增土地的数量太少。最多的如彼得堡省,每农民平均增加一俄亩之“百分之七十七”。最少的如沃菱薄尔葛省[9],每农民平均只增加一俄亩之“千分之七”。总平均起来,欧俄农民每人只添得一俄亩之“百分之一九·五”,从这样看来,俄国农地问题事实上确有不能立时解决的难处。

  农民政策不但要注意于“农地建设”,更须注意人口的疏密,而应特别注意者尤在于人口的迁移。移民政策之良否,于农村经济上关系非常重大。“革命”的命运全靠在他身上。况且农业生产力大有影响于大工业的发展,这是列宁不惮烦言的解释的。

  (二)贫农委员会。共产党最初只顾及城市中的工人,对待农村的态度就冷淡得多。这是因为共产党知道农民大多数是仇视社会主义的,非以强逼手段不能使他们依“新原则”,改组他们的经济。依共产主义,当先分析农民间的阶级,取其中之有社会主义精神者,认定为农村经济中的主干,由“他”去行农村经济的革命。因此共产党认定农民中之最贫困者,绝无生产工具及土地,即有亦极少。这种人叫作“贫农”(Begnota)于各农村间组织“贫农委员会”。贫农委员会在乡间所掌职权很大,一切赏罚都归他管。后来因贫农委员会权势太甚,引起农民的反感,使执政党受其恶名,于是不得不取消。——这不过是人材问题,然而也是行政上的一种经验。于是共产党又用分析阶级的方法,设立“农村经济公社”,去改造农村经济。

  (三)农村经济公社。共产党设立之农村经济公社(La Commune d'économie rurale)由政府办理,想在最短时期间,改个人的农村经济为集产的农村经济。“公社”受国家的维持,由国家供给器械、经费、种子,一切可以尽量取用,享用最膏腴的土地,不负国家的各种义务,处于特权者的地位,共产党本想大多数的农民加入,然在事实上却有困难。“农村经济公社”是一种理想的高等的农村经济的形式。所需的必要条件,与四围平常的农村耕作绝不相同,他是一种共产主义的经济制度。公社社员须有相当的知识程度,社会性的习惯,组织方法,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合一,高等生产力——凡此都是公社社员的必具条件。而事实上公社社员的程度,相差还太远,因要取知识较高的人民(共产党称之谓中农),因贫农委员会的经验发见他们知识太低的原故,所以改变的办法,社员之中竟混入大半数的城市居民和农业绝无关系的,这些人因避城市困苦生活而去的,能劳作的很少。而且国家办公社,象保养“温室植物”似的,竭力设法保障卫护他。公社社员处此优遇的地位,遂为农民所嫉视,社员取得农民最膏腴的田地、良美机器,而不大十分愿意工作,因此共产党政府费了很大的经费所得成绩很少。一九二〇年上半年的统计三十七省共有一千五百二十六公社,然而农民不愿意加入公社,或简直不了解“不”加入,这并不足为否认农业集产制的证据。

  (四)集产经济。十月革命前,人已大家公认农村经济不与其他经济联合,绝对不能得相当的发展的。因知单独经济力量太薄弱,所以农民于十月革命前即已进行协作社,几无一“劳动农村”(以别于地主)不设有协作社的组织,农村经济协作社于各种农村经济的实业上都已渐渐的社会化了,确有社会性的习惯,足以为集产形式的经济之基础。然而农村的知识程度,及其客观的经济条件,还不够。不能办高等的经济制度。各公社之类,改革太骤,进行太速,共产党办“公社”却使农民太注意于其他的集产经济制。下表为现时农业集产制之发展状况:(统计共二十九省)

  表一

  3

  这一表可见农民最爱组织的集产经济制还是“农村经济共同劳动社”(俄经济制,十九世纪时已经很盛行,是一种合伙工作的团体,有种种形式;出产品合伙计公分,或以出产品合伙经商、耕种、捕鱼、小手工业、牛奶牛油坊、磨坊等类都有这种组织,俄文谓之“Artel”[10]。)由表上看见革命后“公社”办法稍有不妥而衰落下去的时候,共同劳动社却正兴旺起来。——公社之数减而共同劳动社之数骤增。共同劳动社的经济组织也比公社巩固,而且公社社员大多数来自城市,而共同劳动社社员都是农民。

  (五)苏维埃经济当发见“公社”不足以吸取多数农民,而有显然的影响于农村经济——一方面引起仇视,一方面如共同劳动社又有小资产阶级的意义,——共产党又另想一新法去处治农村。共产党说,如农村经济常处于守旧的状态之中,不能依社会主义的原则改造,就应当速以国有的国家的经济代个人的经济,变独立生产的农民为无产阶级,使他们工作于国家经济之中。于是又为“苏维埃经济”的组织,共产党想借此取农村经济为国有。苏维埃经济先又取旧地主的田地来耕种(以前此田地已分给小农而归入他们的经济组织了)。苏维埃经济所需牲口农具完全由政府供给,完全官办,其余农民暂时置于第二等。此中不幸苏维埃经济的主任往往有旧地主混入。当初共产党对苏维埃经济希望很大,以为可以设立成“食粮工厂”了,从此可以靠他供给城市人民,而使国家与小农经济脱离关系,这种希望到现在还没有能达到。一九二〇年七月一日的统计,已设的“苏维埃经济”共有二千九百六十三处,所费经费已很多。苏维埃各经济共有一百五十四万俄亩土地。分为三等(地土平均相等,此以内部组织及所供给之牲口农具为区别):(一)管理供给最良之苏维埃经济,(二)次等管理供给之苏维埃经济,(三)无管理及供给仅有组织之苏维埃。第一等共九百八十七处,第二等共九百八十九处,第三等共九百八十七处。田地之分配如下(下列两表都据总数计算):

  表二

  4

  表三 工力分配如下表

  5

  我们看这表,第一先见职员人数的众多。每六工人当一职员。平均每一苏维埃经济,有田地五百二十俄亩,工人二十二,马九,又可见牲口的不够。然而我们再看一看每一区域每一工人所耕处,更觉可惊,第六区(Tsaritseinsky[11]及Astrahansky[12]省)每二十八亩一工人,每四十一亩一马。第四区(Tambowsky[13]、 Ossowsky[14]、Kursky[15]、Moronejsky[16]省)第五区(Nejegorodosky[17]、Kazansky[18]、Penzensky[19]、Simbirsky[20]、Samorsky[21]、Saratowsky[22]省)平均每二十亩一工人,每三十三亩一马。(此处所言亩数皆指俄亩,下同)。最好的是北部俄罗斯,每四亩一工人,每七亩一马。

  由此看来,国家所有农地工作者(“经常工人”)人数太少,工力不足。不得不要求农民出“经济力”帮助,这国家垦耕公司苏维埃经济才能发展他的事业。劳农政府于是必用强逼办法:如农民对苏维埃经济的劳动义务法、农民义务供给牲口法等,这也无足怪了。苏维埃经济各区(并几省为一区)工力的分配如下表:

  表四

  6

  〔因工人(农地工作者)及牲口不足,取农民牲口,使农民工作,而农民不愿,至于如汤薄夫斯基省[23]用军队以武力强迫。〕

  这共产党所谓“食粮工厂”的工作怎样的进行呢?苏维埃经济共有耕地七十一万四千俄亩。一九二〇年下种者只有十八万俄亩,此外八万七千亩“休耕田”(记者按:俄田分三种,春种秋收者谓之春田。秋种春收者为秋田。隔年休种者谓之休耕田。往往一区域分三种田,每年使三分之一之田休息不下种,而仅稍加肥以养地力。——如此三年轮种一遍)。以耕垦而论,已垦者有二十六万七千亩,居全数三分之一有余。这已是处于最优遇的条件之下的了。

  “苏维埃经济”其余之三分之二的耕地,暂时受国家的供给维持,却还没垦。共产党政府下令催促农民,务必筹备下种。其实国家所办尚且如此,其余更有事实的困难。

  现在当再看这“食粮工厂”——苏维埃经济——的成绩如何:

  表五 一九二〇年之收获 以铺德为单位

  7

  总计所得食粮(亚麻、干草及马铃薯等广义的农产品除去),谷物共二百十九万铺德,其中除出预备来年的种子六十九万六千铺德外,只剩得一百四十九万六千铺德可以供给需要。苏维埃经济中的人口(工人、职员及其家族)共十五万八千人,如均分所余食粮,每人只能得八铺德有余(其实还不到八铺德,因为职员经手时有回扣)。一人一年非十五铺德不够,只就没有余剩供给徒然了。所费于机器上的几百万万卢布国家枉费。

  干草成绩亦不很好,每年一头牲口,照总收入七,〇六一,六〇〇算来,只能五十三铺德干草,五十五铺德生草(生草总数七,三六七,〇〇〇)。这更大不够,苏维埃经济中只可减少牲口数目。或者搀和杂料喂养他们。

  牲畜事业在这种“食粮工厂”里的成绩又如下表:

  表六

  8

  苏维埃经济共有二,九六三处,平均每处仅有牝牛十三头,牡牛“十分之九”头。

  共产党既经此次经验,知道苏维埃经济没有希望,一九二〇下半年乃改用新法,依照社会主义的原理的:“种子公会”。

  第六,种子公会。“食粮工厂”的试验既没有成功。劳农政府乃下令直接由国家整顿国民的经济。这一命令的意义,就是:完全取消个人的农民经济之独立性,一切田地工作都变成对于国家应尽的义务。种子由国家管理,其余一切,政府均须参与监督。“赏勤罚怠”的法律公布。因设“种子公会”,除监督农田播种,不使有尺寸荒地之职权外,并有享用“所有”牲口及农具之权。农民的自由经济至此大受束缚,因要督促生产力增进之故。

  然而牲口减少,农具破坏,一时亦不能即见成效。且人工缺少,肥料难得,农民虽要工作,而事实上十分困难。因此政府的督促,往往仅仅垦开地土,亦不加肥料。种子管理既在政府手里,还当用心“及时”分发,不然就恐怕误事。农民本他们小资产阶级的心理,不喜欢政府侵犯他们的“自由”、“独立”。所以最近的政策也多少引起些反感。记者到莫斯科时,正是实行种子公会政策的时候,也常常听外省来的人讲起此事。所以最困难的一点,还是阶级利益不相容的一点——如列宁所说。

  总之,共产党之一切农民政策,如上所述,有两个原则,(一)不信任农民的小资产阶级之心理,以“非督促之向社会主义的经济改造”为第一原则;(二)经济窘急,极力设法增加农业生产力,以“搜取食粮于乡间”为第二原则。

  最近的变更经济政策——食粮课税法——仍是本这两原则进行。食粮课税法,已见历次通信,共产党第十次大会,最近之共产党常例会议(公布新经济政策议决案的),及全俄国民经济苏维埃大会与全俄职工联合会大会上之理论,列宁之意见,都看得出来,读者请检阅参考。

  除这两经济上的原因外,缓和农民感情也是一大原因。西伯利亚农民常起反抗,塞马腊[24]、沃木司克[25],农民叛乱掠夺公家食粮车,火车因此不通了数星期。(四月底)所以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行政方针是:“最短期内收尽食粮税,勿使扰骚农民。”自由商业也因此开放的。

  所以最近新政策“食粮课税法”,可算出于农民阶级的要求的。况农民政党“社会革命党”早有这提议,不过非政府党没有自由言论之权,不深考察,不能知道,所以大家没有注意。“食粮课税法”或将为劳农政府最良最后之农民政策了。

  劳农政府之农民政策大概如此。

  一九二一,六,十五 莫斯科

  以上各篇分别载于1921年9月24、29日,10月26、27、28、29日,11月1日至6日《晨报》

  署名:瞿秋白

  注释

  [1]作者从苏俄寄回的通讯都作了编号,以便知道邮途中被丢失的情况。事实上有不少篇是丢失了。

  [2]《经济生活》报,日刊,是苏俄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和各经济人民委员部的机关报,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至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在莫斯科出版。

  [3]史美德,今译施米特(一八八六——一九四〇)。一九一八至一九二八年任劳动人民委员和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的理事。

  [4]劳动国防苏维埃,即劳动国防委员会。

  [5]铺德,今译普特。

  [6]关于新经济政策决议案条文的译文,参见《联共(布)党关于经济建设问题的决议(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新华书店印行,一九五〇年版,第25至27页。

  [7]杜洛斯基,今译托洛茨基。见本书第227页注68。

  [8]犹干尼次,今译龙登尼奇(一八六二——一九三三),苏联国内战争时期反革命头子之一。

  [9]沃菱薄尔葛省,今译奥伦堡州(Оренбургская Область),属苏联俄罗斯联邦。

  [10]Artel,俄文原名Артель,意即劳动组合。

  [11]Tsaritseinsky省,今译察里津州,现称伏尔加格勒州。属苏联俄罗斯联邦。

  [12]Astrahansky省,今译阿斯特拉罕州。属苏联俄罗斯联邦。

  [13]Tambowsky省,今译坦波夫州。属苏联俄罗斯联邦。

  [14]Ossowsky省,今译奥什州。属苏联吉尔吉斯加盟共和国。

  [15]Kursky省,今译库尔斯克州。属苏联俄罗斯联邦。

  [16]Moronejsky省,今译莫洛杰奇诺州。属苏联俄罗斯联邦。

  [17]Nejegorodosky省,今译下诺夫哥罗德州,现称高尔基州。属苏联俄罗斯联邦。

  [18]Kazansky省,今译哈萨克州。属苏联哈萨克加盟共和国。

  [19]Penzensky省,今译奔萨州。属苏联俄罗斯联邦。

  [20]Simbirsky省,今译辛比尔斯克州,现称乌里扬诺夫斯克州。属苏联俄罗斯联邦。

  [21]Samorsky省,今译萨马拉州,现名古比雪夫州。属苏联俄罗斯联邦。

  [22]Saratowsky省,今译萨拉托夫州。属苏联俄罗斯联邦。

  [23]汤薄夫斯基省,今译坦波夫州。参见本文注瑏瑣。

  [24]塞马腊,今译萨马拉。这里指萨马拉州。

  [25]沃木司克,今译鄂木斯克。这里指鄂木斯克州。

  (1)一俄亩约等中国18.22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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