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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弗朗西丝·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踪(3)


  “嗨,华生,“他说,“你把事情搞糟啦!我看你最好还是和我坐今晚的快车一起回伦敦去吧。”

  一个小时后,穿着平时的服装,恢复原来风度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已经坐在我的饭店的房间里。他解释说,他之所以突然出现,道理极其简单,因为他认为他可以离开伦敦了,于是就决定赶到我旅程的下一站把我截住,而下一站是明显不过的。他化装成一个工人坐在酒店里等我露面。

  “亲爱的华生,你做调查工作始终如一,不简单哪,“他说。“我一时还想不起你可能有什么疏忽之处。你的行动的全部效果就是到处发警报,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就是你来干,大概也不比我强,“我委屈地回答说。

  “不是'大概'。我已经干得比你强。尊敬的菲利普·格林就在这里和你住在同一个饭店里。我们可以肯定,要进行更有成果的调查,他就是起点。”

  一张名片放在托盘上送了进来。随即进来一个人,就是刚才在街上打我的那个歹徒。他看见我,吃了一惊。

  “这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他问道,“我得到你的通知,就来了。可是和这个人有什么相干?”

  “这是我的老朋友兼同行华生医生。他在协助我们破案。”

  这个陌生人伸出一只晒得很黑的大手,连声道歉。

  “但愿没有伤着你。你指控我伤害了她,我就火了。说实在的,这几天我是不应负责任的。我的神经就象带电的电线一样。可是这种处境,我无法理解。福尔摩斯先生,我首先想要知道的就是你们到底是怎么打听到我的?”

  “我和弗朗西丝女士的女家庭教师杜布妮小姐取得了联系。”

  “就是戴一顶头巾式女帽的老苏姗·杜布妮吗?我记得她。”

  “她也记得你。那是在前几天——当时你认为最好是到南美去。”

  “啊,我的事你全都知道啦。我用不着向你隐瞒什么了。我向你发誓,福尔摩斯先生,世界上从来没有哪个男人爱女人象我爱弗朗西丝女士那样真心实意。我是个野小伙子,我知道——我并不比别的年轻人坏。但是她的心象雪一样洁白。她不能忍受丝毫粗鲁。所以,当她听说我干过的事,她就不理睬我了。但是她爱我——怪就怪在这儿——她是那样爱我,就是为了我,她在那些圣洁的年月里一直保持独身。几年过去了,我在巴伯顿发了财。这时候,我想我或许能够找到她,感动她。我听说她还是没有结婚。我在洛桑找到她,并且尽了一切努力。我想她变得衰弱了,但是她的意志却很坚强,等我第二次去找她,她已经离开洛桑了。我又追她到了巴登,没过多久,我听说她的女仆在这里。我是一个粗野的人,刚脱离粗野的生活不久,当华生医生那样问我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控制不住了。看在上帝的份上,告诉我,弗朗西丝女士现在怎么样啦。”

  “我们要进行了解,“福尔摩斯以十分严肃的声调说。“你在伦敦的住址呢,格林先生?”

  “到兰姆饭店就可以找到我。”

  “我劝你回到那里去,不要离开,我们万一有事可以找你,好不好?我不想让你空抱希望,但你可以相信,为了弗朗西丝女士的安全,凡是能做到的,我们一定去做,一切在所不惜。现在没有别的话要说了。我给你一张名片,以便和我们保持联系。华生,你整理一下行装,我去拍电报给赫德森太太,请她明天气点半钟为两个饥肠辘辘的旅客准备一顿美餐。”

  当我们回到贝克街的住房里,已有一封电报在等着我们。福尔摩斯看了电报又惊又喜。他把电报扔给我。上面写着“有缺口或被撕裂过。“拍电报的地点是巴登。

  “这是什么?“我问道。

  “这是一切,“福尔摩斯回答说。“你应当记得,我问过一个似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那位传教士的左耳。你没有答复我。”

  “我早已离开巴登,无法询问。”

  “对。正因为如此,我把一封内容相同的信寄给了英国饭店的经理。这就是他的答复。”

  “这能说明什么?”

  “说明我们要对付的是一个非常狡猾、非常危险的人物,亲爱的华生。牧师施莱辛格博士是南美的传教士。他就是亨利·彼特斯,是在澳大利亚出现的最无耻的流氓之一——在这个年轻的国家里已经出现了某些道貌岸然的人物。他的拿手本领就是诱骗孤身妇女,利用她们的宗教感情。他那个所谓的妻子是个英国人,叫弗蕾塞,是他的得力帮手。我从他的做法的性质看破了他的身份,还有他身体上的特征——一八八九年在阿德莱德的一家沙龙里发生过一次格斗,他在这次格斗中被打得很厉害——证明了我的怀疑。这位可怜的女士竟落到了这一对什么都干得出来的恶魔似的夫妻手里,华生。说她已经死了,很有可能。即使没有死,无疑也被软禁起来了,已经无法写信给杜布妮小姐和别的朋友,她根本就没有到达伦敦,这一点是可能的,要不然就是已经经过了伦敦。不过第一种可能未必能成立,因为欧洲大陆有一套登记制度,外国人对大陆警察耍花招是不容易的。第二种情况也不可能,因为这帮流氓不大可能找到一个地方能轻易地把一个人扣押起来。我的直觉告诉我,她是在伦敦,不过我们目前无法说出她在什么地方,所以只好采取当前的步骤,吃我们的饭,养好我们的精力,耐心等待。晚上,我将顺便到苏格兰场去找我们的朋友雷斯垂德谈一谈。”

  正规警察也好,福尔摩斯的高效率的小组也好,都不足以揭露这一秘密。在伦敦数百万茫茫人海中,我们要找的这三个人无踪无影,仿佛根本就不存在。登广告试过了,不行。线索也追过了,一无所获,对施莱辛格可能常去作案的地方也作了推断,无济于事。把他的老同伙监视起来了,可是他们不去找他。一个星期无所适从地过去了,忽然闪露出一线光亮。威斯敏斯特路的波汶顿当票里,有人典当一个西班牙的老式银耳环。典当耳环的人个子高大,脸刮得很光,一副教士模样。据了解,他用的是假姓名和假地址。没有注意到他的耳朵,但从所说情况看,肯定是施莱辛格。

  我们那个住在兰姆饭店的满脸胡子的朋友为了打听消息,来了三次。第三次来的时候,离这一新的发现还不到一个小时。在他那魁梧的身上,衣服显得越来越肥大了。由于焦虑,他似乎逐渐在衰弱下去。他经常哀求说:“是不是让我干点什么啊!“最后,福尔摩斯终于答应了他的请求。

  “他开始当首饰了。现在我们应当把他抓起来。”

  “这是不是说弗朗西丝女士已经遭遇什么祸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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