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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3)


  一向瘦削而具有侦探家风度的雷斯垂德,这时正站在门口,他向我的朋友和我打着招呼。

  他说:“这件案子一定要哄动全城了,先生。我也不是一个没有经历的新手了,可是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离破的事。”

  葛莱森问道:“没有什么线索?”

  雷斯垂德随声附和地说:“一点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跟前,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

  “你们肯定没有伤痕么?”他一面问,一面指着四周的血迹。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回答说:“确实没有。”

  “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喽,也许是凶手的。如果这是一件凶杀案的话,这就使我想起了一八三四年攸垂克特地方的范·坚森死时的情况。葛莱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

  “不记得了,先生。”

  “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作过的。”

  他说话的时候,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人的衣扣检查一番;他的眼里又现出前面我谈到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检查得非常迅速,而且是出我意料地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瞧了一眼死者起皮靴子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一直没有动过么?”

  “除了进行我们必要的检查以外,再没有动过。”

  “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有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了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招呼,他们就走进来把死者抬了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时,有一只戒指滚落在地板上了。雷斯垂德连忙把它拾了起来,莫名其妙地瞧着。

  他叫道:“一定有个女人来过。这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指环。”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托着戒指的手伸过来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看了。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无疑地是新娘戴用的。

  葛莱森说:“这样一来,更加使案件复杂化了,天晓得,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这只指环就不能使这个案子更清楚一些呢?这样呆呆地瞧着它是没有用处的。你在衣袋里检查出什么来了?”

  “都在这儿,”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号,伦敦巴罗德公司制。一根又重又结实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上边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是两颗红宝石。俄国起的名片夹,里面有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锥伯的名片,J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卜迦丘①的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锥伯的,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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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卜迦丘Boccacio(—):意大利著名小说家。——译者注
 
  “你们怎样询问的?”
  
  “是寄到什么地方的?”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行的日期。可见这个倒霉的家伙是正要回纽约去的。”

  “你们可曾调查过斯坦节逊这个人吗?”

  “先生,我当时立刻就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把广告稿送到各家报馆去刊登,另外又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现在还没有回来呢。”

  “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了吗?”

  “今天早晨我们就拍出电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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