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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新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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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新社会中第一重要的人生义务,便是劳动,但与现在劳动者所做的事,内容与意义上,又颇有不同。因为这劳动并非只是兑换口粮的工作;一方面是对于人类应尽的义务,一方面是在自己发展上必要的手段。 “我想世上如还有一个为食而劳动的人存在,那便是世界还未完全的证据。‘额上滴了汗,去得你的口粮’的时代,此刻已应该过去了。……若在现代,不但如此,简直可说,为了你的口粮,卖去你的一生!这样境遇的人,不知有多少。但这正因社会制度还未长成完全的缘故。我并不诅咒劳动;但为了口粮,不得不勉强去做的劳动,应得诅咒。在人类成长上必要的劳动,应得赞美!”第五至六页 “我尊敬现在的劳动者,看他们虽然过度的劳动,却仍然颇高兴的度日。但我不能说,现在他们的劳动是正当,是健全。”第十页 “劳动也有几种,有我们生存上必不可缺的劳动,与不必要的劳动。现在将这必不可缺的劳动,专叫一部分的人负担,其余的人都悠游度日,虽说在现今是不得已的事情,决不是正当的事。”十一页 “食是各人共通的事,所以如为食而劳动,各人应该共同出力,才是正当,才是合宜。各人协力工作,使得负担减少,结果增多,心力体力资本都是必要。”第八页 “人类为求生存,必要一定的食物。譬如人类常食,一定要多少五谷;这若干分量的五谷,应该有人种作。但现在世上,已没有奴隶存在的理由;所以我们都有种作这食物的义务。……其他关于矿业渔业等等,我们也一样应该分担工作;这是人类为了人类的要求而劳动,极是正当的事。”二五二页 “工场是共有的东西。各人不要愁他的衣食,可以安心劳动:男人做男的事,女人做女的事。”十二页 “身体弱的人,如任什么工都不能做,便不劳动也可以的。……对于病人,医生与药物,都无代价。凡有在健全的人的生活上必要的东西,都无代价可以取得。各人有这样权利,便只因各人在劳动上已经尽了义务。而且各人又都替不幸的邻人代为劳动了,所以无代价的给与,毫不奇怪。”第十三页 “一切的人都是平等。没有特别才能的人,在一定期间,都要劳动,这是为自己,也兼为不幸的邻人而劳动。因了劳动的难易,又有区别,工作愈难,义务年限愈短。劳动的分配,由第一流的政治家经济家公平办理。个人的意志,仍然十分尊重。”第二三页 “在合理的社会里,雇用使女和工人的事,不能行了。各人都是仆役,又都是主人。劳动者这一个特别阶级,也没有了。无论什么人,都非劳动不可。只是有特别才能的人,或衰弱的人,可以免去,但这只是一种例外。”第二五七页 “那时候奴仆使女这类人,已没有了。但同胞的人类互相帮助,也可以简易的得到衣食住。不必各自煮饭,那是不经济的事。只有一处煮了饭,用自动车分送各处。屋里的扫除等,也可以用机械来做,可以简单了事。随后各人利用闲暇的工夫,可以随意再加整理。”第一九页 “劳动者便是绅士,绅士也即是劳动者;平民便是贵族,贵族也即是平民。各人虽不能任意动作,却可以没有衣食住的忧虑。大家各自独立,却有同一的精神贯通其间。协力的喜悦,与独立的喜悦,同时并尝。劳动与健康,互相调和。机械供人使用,不使人被机械使用。不必要的劳动,竭力省节,留出工夫,使各人可以做自己的事。”第四六页 “贫富平等,并非使富人变成穷人,不过富人穷人同是一样的‘人’,便同是一样的过人的生活罢了。现在的富人,不能算得在那里过人的生活。略略明白的富人,见这理想的时代到来,怕还要喜欢不迭。”第二十页 这新社会原是人类本位的组织,但在现今社会中,不能不暂受一点拘束。所以对于国家的关系,只能如此: “古人说,‘该撒的东西,还了该撒’。我们也便将国家的东西,还了国家。在国家一面,可以相信这新社会的设立,于他并无损害。税也拿出,征兵也不敢抗拒;要说的话尽说,意见也尽发表,可以非难的事,也要非难。但我们不想用暴力来抵抗暴力。”第四一页 这解决暴力问题,实在可是难说。但他们因为“相信人类”,又如《一个青年的梦》序中所说,“我望平和的合理的又自然的,生出这新秩序。血腥的事,能避去时,最好是避去。这并不尽因我胆小的缘故,实因我愿做平和的人民。”所以新村的运动,是重在建设模范的人的生活,信托人间的理性,等他觉醒,回到合理的自然的路上来。 “我是建设者,是新的萌芽。我们建造新的房屋;能够多造,便想在各处尽量建造。有人愿意进去住的,十分欢迎。我们的工作,是在建造比旧的还要适于人的生活的新屋。但一半也因我们自己想在这屋里生活的缘故。”第一百六页 “这样的时代来了,人生问题未必便能解决,但这时代未来以前,人间总不能得不被良心责难的生活。”第十五页 关于男女道德问题,一时未能定出规约,大约是这样: “新社会的里面,当然没有妓女,实行一夫一妇制度;也决没有强暴的事。其间的制裁法,让大家自己去想就好了。知耻的人,比不知耻的,自然更可尊敬。……这宗问题,非实际遇见,不能预先解决。但总之金钱的力,在这些事上,决不能再作威福,这是确实的了。”第五六页 新社会中虽不戒杀生,但纯为口腹的残害,也所不取。 “肉食在所不禁,但菜食的人,将来总逐渐增多。也想养猪养鸡,倘大家说不必杀了来吃,不杀也好;如有人要杀,也不必严禁。可是残酷的杀法,也不应该。……关于这宗问题,我还没有十分仔细想过。但人如有了爱,那便是猪或鸡,可也杀不下手罢。暂时或向别村买来也好,但也不能说是好事,这总凭大家的意见。我还没有感到这样深广的爱,竭力的来反对肉食。”第五七至五八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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