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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衍义 二八 六斤


  在《风波》里边,“六斤这小鬼”虽然出场的时候不多,却是很有重要的意义的。她最初在吃炒豆,听见九斤老太在骂,便躲在河边乌桕树后,伸出双丫角的小头,大声说:“这老不死的!”其次因为皇帝要辫子,大家正在惊扰的时候,她吃完一碗饭,嚷着要添,被七斤嫂用筷扎在双丫角的头上,喝道:“谁要你来多嘴!你这偷汉的小寡妇!”末了风波过去了,六斤已经大了一岁,双丫角变了一支辫发,虽然新近裹脚,却还能帮同七斤嫂做事,在土场上一瘸一拐的往来。读者尽可赏识他笔法之妙,但在著者,不久以前在《狂人日记》上提出“救救孩子”的口号,他是怎么的感想,我们去探讨一下,也是应当的。生活困苦,使得母子天性显得漓薄,这却正是苦的深刻的表现。

  著者常说,在乡下走过穷人家门口,看见两三岁的小儿坐在高凳上,他的母亲跪着拜祝道:我的爷呀,你为啥还不死呢!拜得那小儿拼命的哭叫。这事使他长久不能忘记,但尤其不能忘记的乃是看着小女孩一瘸一拐的走。现在看不到了,这是很幸福的。过去的人看惯了并不觉得难看,而且自然还有些人以为是“美”,所以这习俗才那么的普遍长远,至少维持了有一千年。

  清朝的辫子是敌人所强迫拖上的,裹脚在清初曾禁止过,但士大夫却又特别爱护,终于因了王渔洋等人的努力,和八股文一起保留下来了。直至道光年中,俞正燮在讲唐朝服色的一篇文章上加以检讨,经康有为蔡元培等人的提倡,逐渐成立废止缠足的运动。可是运动的进展很缓慢,《风波》里所写是民国六七年的事情,距戊戌已将近二十年了,像六斤那么的小孩还是成群的一瘸一拐的走着,著者有说不尽的愤慨,只好那么冷冰冰的说一句作结罢了。如今又过了三十多年,六斤这一代中年人尚在,可是下一代总不再裹脚了,将来读书看到这里或者会觉得难懂,但这正是著者所希望的事,一定反以为幸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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