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笠翁与随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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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时栋《烟屿楼读书志》卷十六有小仓山房集一条,中有两则云: “本朝盛行之书,余最恶李笠翁之《一家言》,袁子才之《随园诗话》。《一家言》尚有嗤鄙之者,《随园诗话》则士大夫多好之,其中伤风败俗之语,易长浮荡轻薄之心,为父兄者可令子弟见之耶? 一日余于友人扇头见一律,有印贪三面刻,墨惯两头磨。余曰,此必随园诗也。问之,果然。” 第一则的意思很平凡,只是普通正宗派的说法,没有一点独立的见识。李笠翁虽然是一个山人清客,其地位品格在那时也很低落在陈眉公等之下了,但是他有他特别的知识思想,大抵都在《闲情偶寄》中,非一般文人所能及,总之他的特点是放,虽然毛病也就会从这里出来的。刘廷玑著《在园杂志》卷一云: “李笠翁渔,一代词客也,著述甚夥,有传奇十种,《闲情偶寄》,《无声戏》,《肉蒲团》各书,造意遣词皆极尖新。沈宫詹绎堂先生评曰,聪明过于学问,洵知言也。但所至携红牙一部,尽选秦女吴娃,未免放诞风流。昔寓京师,颜其旅馆之额曰贱者居,有好事者戏颜其对门曰良者居,盖笠翁所题本自谦,而谑者则讥所携也。所辑诗韵颇佳,其《一家言》所载诗词及史断等类亦别具手眼。” 此节对于笠翁的褒贬大抵都得中,殆康熙时人见识亦较高明耶。马先登著《勿待轩杂志》卷下云: “李笠翁所著《闲情偶寄》一书,自居处饮食及男女日用纤悉不遗,要皆故作清绮语导人隃侈之事,无一足取,谓其人亦李贽屠隆之类,为名教罪人,当明正两观之诛者也。” 读书人动不动就把人家当做少正卯,拍案大喝,煞是可笑,却不知其纤悉讲人生日用处正是那书的独得处,我想曹廷栋的《老老恒言》或可相比,不过枯淡与清绮自亦有殊,若以《随园食单》来与饮馔部的一部分对看,笠翁犹似野老的掘笋挑菜,而袁君乃仿佛围裙油腻的厨师矣。《随园诗话》在小时候也照例看过,却终未成为爱读书,章实斋的攻击至今想来还没有多少道理,不过我总不大喜欢袁子才的气味,觉得这有点儿薄与轻,自然这与普通所谓轻薄又是不同。我很讨厌那两句诗,若使风情老无分,夕阳不合照桃花。老了不肯休歇,还是涎着脸要闹什么风情,是人类中极不自然的难看的事,随园未能免俗,又说些肉麻话,所以更显出难看了。这是不佞的一个偏见,在正统派未必如此想,盖他们只觉得少年讲恋爱乃是伤风败俗,若老年弄些侍姬如夫人之流则是人生正轨,夕阳照桃花可以说正是正统派的人生观,从古至今殆不曾有丝毫更变者也。 第二则的话我觉得说得很对。简单的记述中显出冷冷的讽刺,很能揭穿随园的缺点,这是他的俗,也可以说没趣味。我在这里须得交代明白,我很看重趣味,以为这是美也是善,而没趣味乃是一件大坏事。这所谓趣味里包含着好些东西,如雅,拙,朴,涩,重厚,清朗,通达,中庸,有别择等,反是者都是没趣味。普通有低级趣味这一句话,虽然看样子是从日本输入的,据我想也稍有语病,但是现在不妨借来作为解说,似乎比说没趣味更容易懂些。 没趣味并不就是无趣味,除非这人真是救死唯恐不赡,平常没有人对于生活不取有一种特殊的态度,或淡泊若不经意,或琐琐多所取舍,虽其趋向不同,却各自成为一种趣味,犹如人各异面,只要保存其本来眉目,不问妍媸如何,总都自有其生气也。最不行的是似是而非的没趣味,或曰假趣味,恶趣味,低级趣味均可,假如照大智若愚的这说法,这可以说是大俗若雅罢。顶好的例便是印贪三面刻,墨惯两头磨。 大凡对于印与墨人可以有这几种态度。一,不用,简直就没有关系。二,利用,印以记名,墨以写字,用过就算,别无他求。三,爱惜,实用之外更有所选择,精良适意,珍重享用。这几句话说的有点奢侈,其实并不然,木工之于斧凿,农夫之于锄犁,盖无不如此,不独限于读书人之笔墨纸砚也。李圭著《思痛记》,述其陷太平天国军中时事,卷下记掌书大人写贺表云: “是晚贼敬天父后,将写文书与伪侍王,贺金邑攻破也。陆畴楷蹲踞椅上,李贼坐其旁,桌置纸笔黄封套,又一长刀裹以绿绉,陆贼杀人具也,各有小贼立其旁装水烟,他贼亦围聚以观。陆贼手拂黄纸,捉笔苦思,良久,写一二十字,不惬意,则扯碎入口烂嚼唾去,如此者三。” 这里所写原是俗人常态,但浪费纸张,亦是暴殄天物,犹之斫坏巨木,非良工之所为也。两头磨墨虽非嚼纸之比,亦狼藉甚矣。用墨者不但取其着纸有色泽,当并能赏其形色之美,磨而渐短,正如爱莫能助人之渐老耳,亦不得已也,两头磨之无乃不情,而况惯乎。印昔以文重,但自竹斋用花乳石后,质亦成为可爱玩之物,刻钮写款皆是锦上添花,使与其文或质相映发,非是蛇足,更非另画蛇头也。印三面刻——其实应当说六面,限于平仄故云三耳,则是画了三个蛇头了,对于印石盖别无兴味,只讲经济而已,这好比一把小刀,既可开啤酒瓶的盖,又可裁玻璃,共总有八九样用处,却是市场洋货摊上物。百工道具不会如此,锄锸只单用,斧可劈可敲,亦是自然结果,不太小气也。多面刻的印既不好看,且细想亦实不便于用,随园偏喜之,而又曰贪,这与上文的惯并算起来,真真是俗气可掬了。笠翁讲房屋器具亦注重实用,而华实兼具,不大有这种情形,其暖椅稍可笑,唯此为南方设法亦属无可如何。总而言之,在此等处笠翁要比随园高明不少也。 附记 《广东新语》卷十三艺语类有刻印一条云:“陈乔生善篆刻,尝为《四面石章赋》云,印章之便者,莫如四面矣。六则妨持,两则罕变。酌于行藏,四始尽善。” 岂明末有此风尚乎?此虽似可为三面刻解嘲,但终欠大方,不足取也。 廿四年九月八日记于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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