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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吃饭间


  说到癸巳以前,那时我还不到十岁,记性本来不好,现今记得清楚的恐怕实在很少了。但是有几间房屋的情形却还记得个大略。小堂前的东边,就是上文所说的东一,南向的前房是曾祖母的住屋,后房作为吃饭及一切杂用的地方,东二前后房归祖母使用,姑母住在楼上,就是东二上面的一间。伯宜公住在西一,至于西二由立房典给人家,系三个女人品住,都是做“送妈妈”的,《越谚》注云“随新嫁娘往男家之人”,不晓得别处有没有这种职业,叫作什么名字。

  我所清楚记得的便是那吃饭的房间,因为那里改变得顶少,就是在癸巳以后至于庚子以前,也多少还是那个样子。那里前后房的隔断很是特别,中间四扇上半花格子的门,左右都是大的实木门,东边开着,西边的外面摆着一只放食器的板厨,往东去是一把太史椅,上面放着上下两屋的大食篮,一把小孩坐的高椅子,又是太史椅,已在开着的房门口,那是曾祖母的坐位了。高椅子前面一顶方桌,即是饭桌,有一处火烧焦了留下一个长条的洼,周围放着些高的圆凳。东面靠墙孤立着一顶茶几,草囤里一把锡壶,满装着开水。

  朝北是四扇推窗,下半实木,上半格子糊纸,不论冬夏都把左右端的两扇推开,放进亮光来。窗下西端石墩上放水桶,中有椰瓢,是洗脸用的,接连着是长方小桌,上放圆竹筐,中置碗筷,又三抽斗桌,桌上有茶缸,茶叶泡浓汁,任人随意加开水冲饮,桌旁有一大方凳,约二尺见方,再过去便是往祖母后房去的房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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