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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简介


  周作人(1885年1月16日—1967年5月6日),原名周櫆寿,又名周奎绶,后改名周作人,字星杓,又名启明、启孟、起孟,笔名遐寿、仲密、岂明,号知堂、药堂、独应等,浙江绍兴人。是鲁迅(周树人)之弟,周建人之兄。中国现代著名散文家、文学理论家、评论家、诗人、翻译家、思想家,中国民俗学开拓人,新文化运动的杰出代表。

  历任国立北京大学教授、东方文学系主任,燕京大学新文学系主任、客座教授。新文化运动中是《新青年》的重要作者,并曾任“新潮社”主任编辑。“五四运动”之后,与郑振铎、沈雁冰、叶绍钧、许地山等人发起成立“文学研究会”;并与鲁迅、林语堂、孙伏园等创办《语丝》周刊,任主编和主要撰稿人。曾任北平世界语学会会长。

  ***

  1885年1月16日,出生在浙江绍兴都昌坊口的周家。取名魁寿,字星杓。后因应考,改名奎绶。周作人幼年在家乡的私塾书屋(三味书屋)里接受传统的汉学教育。

  1901年,受国内新学风潮影响,到南京进入江南水师学堂(民国后改海军军官学校)。在校间,根据“周王寿考,遐不作人”的典故,改名为作人,号朴士。在管轮班(轮机专业;轮机科)读了6年,当时专业科目都用英文书,他因此有了相当的英文基础,后来考取官费生,和哥哥周树人(鲁迅)、好友许寿裳(季茀)等人留学日本。

  1903年,入江南水师学堂学习海军管理,毕业后考取官费留学日本。

  1906年,到达日本后先补习日语,后攻读海军技术,最后攻学外国语。他以学“造房子”(土木工程)的名目出国,抵日后先读日本法政大学预科,后入东京立教大学修希腊文,研读《远征记》(苏格拉底的学生色诺芬的著作)等文学经典,课后也到神学院学福音书的希腊原文,课余和鲁迅翻译出版了著名的《域外小说集》一、二部分,这两部译作以东欧弱小民族文学为主,也包括王尔德等名家名作,但初版只卖出20多本。虽然胡适曾说这个例子宣告用中文古文翻译外文作品的失败(《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但是《域外小说集》无论是古文的文采还是译者对外文的理解都很杰出。周氏兄弟、许寿裳、钱玄同等人曾从国学大师章太炎学《说文解字》,并相互结下友谊。另外周作人在日本还短暂学习俄文、梵文等。

  1911年,从日本回中国。

  1912年,在浙江省教育司任视学(督学)半年,后转浙江省立第五高级中学教员,教了4年英文。

  1917年,到北京大学附属国史编纂处做编纂。

  1918年出任北京大学文科(文学院)教授,担任希腊罗马文学史、欧洲文学史、近代散文、佛教文学等课程,并创办北京大学东方语言文学系,出任首任系主任,该系师资还有张凤举、徐祖正等,后来因中日战争爆发而停办。

  1919年起任中华民国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会员,与马裕藻、朱希祖、钱玄同、刘复、胡适5位北大教员兼国语会会员,在会上联名提出《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经大会通过后颁行全国。

  1922年,与钱玄同、陆基、黎锦熙、杨树达、胡适、沈兼士等会员任国语统一筹备会汉字省体委员会委员(共16人)。在“非基督教运动”高潮中,他和钱玄同、沈士远、沈兼士及马裕藻发表《信仰自由宣言》,重申信仰自由的精神。

  1925年,在女师大风潮中,周作人支持进步学生,与鲁迅、马裕藻、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等人连署发表《对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风潮宣言》,并担任女师大校务维持会会员。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北京大学撤离北平,他没有同行,成为四名“留平教授”之一(另外3位留守的教授是孟森、马裕藻、冯祖荀),受校长的委托看守校产。北大校长蒋梦麟后来在回忆录(《西潮》和《新潮》)里谈到:“抗战的时候,他留在北平,我曾示意他说,你不要走,于是,他果然没有走,后来因他在抗战时期曾和日本人在文化上合作被捉起来关在南京。我常派人去看他,并常送给他一些需用的东西和钱。记得有一次,他托朋友带了封信出来,说法庭要我的证据。他对法庭说,他留在北平并不是想做汉奸,是校长托他在那里照顾学校的。法庭问我有没有这件事?我曾回信证明确有其事。结果如何,因后来我离开南京时很仓促,没有想到他,所以我也没有去打听。”

  1938年9月起,至燕京大学(美国基督教背景)国文系每周授课6小时,客座教授职称。

  1939年元旦,自称是他的学生并自称姓李的客人求见周作人,突然开枪将他击倒,子弹射中铜扣而受轻伤。凶手逃逸后未被捉获。有关枪击案的杀手是谁一直众说纷纭。周作人始终坚持是日本军方的阴谋,日方则说是国民党特务所为。行刺后日本宪兵进驻周作人家,在客观上加速了其“落水”的进程。

  战后有人在美国撰文,自称当年是学生,不满周的亲日行止而下手。

  实际上,以时间点来说,周作人当时并没有出任傀儡政权的任何行政职务,他先是应胡适主持的文化基金编译委员会委托,在家里翻译英文和古希腊文稿件,直到文化基金编译委员会辗转搬到香港。

  经过枪击案的身心冲击,周作人在1939年1月接下汪精卫南京政府国立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的聘书,3月应聘兼任北京大学“文学院筹办员”,开学后兼任文学院院长。

  1940年11月8日,汪精卫政权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汤尔和因肺癌病逝;12月19日,汪精卫政权中央政治委员会31次会议通过“特派周作人为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并指定为常务委员兼教育总署督办”,1941年元旦正式上任。

  1941年10月起,兼任东亚文化协议会会长。

  1943年6月起,兼任华北综合调查研究所副理事长。

  1944年5月起,兼任《华北新报》经理和报道协会理事、中日文化协会理事。

  1945年12月,抗战结束后在北平以汉奸罪名被捕,并押解南京受审,监禁于老虎桥监狱,周作人的朋友和学生纷纷为他开脱求情,俞平伯还给在美国办外交的胡适写了封长信,请求胡适为周作人说情。

  1946年11月6日,高等法院判处他14年有期徒刑,1947年12月9日改判10年有期徒刑。

  洪炎秋《我所认识的周作人》(1967年7月发表)一文写到“理学院仍设景山东街前北京大学理学院原址,文学院因为沙滩红楼被日本宪兵队所占据,乃在马神庙北大图书馆边新盖三层大楼一座供用;这两个学院在沦陷期间,不但丝毫没有受到破坏,而且多少增加了一些设备,所以周作人胜利后在法案受审时,供称他留在北平,并不是想当汉奸,是蒋梦麟校长托他在那里照顾学校的,这桩事有蒋前任校长去函法院证实,而新任校长胡适之也替他证明有保全北大的图书和设备之功,所以法院宽大为怀,只判了他十年的有期徒刑。”

  1949年1月22日,李宗仁接任中华民国总统,在国共和谈的空气中,下令释放政治犯,周作人在1949年1月26日被放出监狱,坐火车到学生尤炳圻在上海的家暂住。

  他曾通过尤炳圻联系以前教过的台湾籍学生洪炎秋(1946年回台湾,1948年起在台湾大学教书)表示有意到台湾,在北京大学修过周作人先生2学期2学分近代散文的洪炎秋在《所认识的周作人》一文中回忆:“周作人知道将被释放,叫尤君写信给我,说他想来台湾,问我有没有法子安置。我就找了老友郭火炎医师,向他借用北投的别墅供住,郭君满口答应,我于是立刻回信给尤君,告诉他住所已有,日常生活费用,我和老友张我军可以负责设法,可是他出狱后没能即刻来台,后来就断绝消息了。”

  他不到台湾与傅斯年在1949年1月20日接任台湾大学校长不无关系。胡适从上海要到美国前,曾托王古鲁游说他离开中国,他反托王古鲁劝胡适不要离开中国(见《知堂回想录》)。

  1949年8月14日,他从上海回到北平定居。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作人搬回北京八道湾的老房子,专心翻译和写作,以稿费维持生计。

  1951年2月上旬,周作人给毛主席写信;2月24日,毛的秘书胡乔木给毛泽东书面报告说:“周作人写了一封长信给你,辩白自己,要求不要没收他的房屋,不当他是汉奸。”“我的意见是:他应当彻底认错,像李季一样在报纸上悔过。他的房屋可另行解决(事实上北京地方法院也并未准备把他赶走)。他现已在翻译欧洲古典文学,领取稿费为生,以后仍可在这方面做些工作。周扬亦同此意。当否请示。”毛泽东批:“照办。”

  1952年8月起,周作人出任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编制外特约译者,每月预支稿费200元人民币,按月交稿。

  反右运动中,在北京图书馆工作的儿子周丰一被划为右派,停发工资,让他的经济负担大增,只好给中央领导同志写信。在康生和周扬的过问下,稿费从1960年1月起,调高到每月400元人民币。

  1964年9月起,其稿费又减半至每月200元人民币,当时他的爱人羽太信子已去世。

  1966年5月,文革开始;6月起,人民文学出版社不再给周作人预付稿费;8月2日,他被红卫兵查封了家,并遭到皮带、棍子抽打。其后周作人两次写了短文让儿媳张菼芳交给当地派出所,以求服用安眠药安乐死,都无音信。

  1967年5月6日,周作人下地解手时突然发病去世,享年82岁。

周作人1

周作人2

周作人3

周作人4

周作人5

周作人6

周作人7

(1912年周家合影,后排左为周建人、右为周作人,前排左起:羽太芳子、周母、羽太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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