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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讥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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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一个问题,不知你肯为我解答吗?很是盼望! 我是世界上一个最孤苦的独生女,既无姊妹,又鲜兄弟(有一兄在七年前死了),堂表的姊妹,又多在外埠,所以家中除了父母以外,只有我一人。我每日除了到校中读书以外,终是一人在房中看书,真是寂寞极了。 我父亲在去年将房屋的一部,租给人家(我家为两楼两底),自从他家迁来以后,固然热闹了不少。 她(女主人)有一个表弟,在本埠某洋行办事,每星期到她家来游玩,我因此也和他很熟,他与我的处境相同(他是独生子),性情也很投洽,我们常常谈谈国家大事,时局变迁,科学问题,有时下下棋,打打球,他常常携带各种书报给我(贵刊也是他每星期带来的),我自从死了哥哥以后,一直过那清孤的生活,到现在忽然遇见了他,引起我人生的兴趣,振复我萎靡的精神,正好像我亲爱的哥哥复活了一样,我当他如哥哥一样的待他,他也待我很好,我们因此从初交而进于友谊了(我们都以礼相守,从未私自外出,总之都很天真自然的)。但是当此男女社交失败的时期,男女交友多为人所卑视,多所议论,而我们也不能逃出这个例子,冷言热嘲,私下讥评,时入耳鼓。他们多评论我们将来必蹈普通男女交友的结果(结婚),可是他已娶了妻子,并且有了儿女了(不过这是他父母强迫的,他们性情又不和,所以他一直不回家),这事如其实行,不是有亏伦理道德,有损我个人的人格吗?况且男女交友的目的,是在于交换知识,互究学问,不是专在结婚的,我恐怕他误会,所以对他讲明男女交友的目的,意义,态度,并且我们的交情,务使在友谊一方面进行,切勿误入恋爱以致将来的失败,幸而都得了他的同意,所以我们仍照旧下去了。 我们虽然正大光明,洁白无疵,可是欢喜议论人事的浅陋的人,焉能明白我们的志愿呢?讥评嘲辱,乘隙攻击,真使我难受!柔弱的我,如何能和它抵抗呢?因此近时每逢他来,我终是坐在房中不出,言语也不和他讲,因为若讲起我们的兴头,就要津津有味,谈个不休,不能自制,以致引起人们的妒忌,而遭讥笑(尤以他的表姊为甚)。但是他是每星期来的,有时隔二三日即来,我们又住在一起,叫我如何能避免得了呢? 方心贤 答:方女士这封信原有真名及通讯地址,因为她只希望我们由邮径复的,但我们以为此事有公开的价值,现在就改用假名字,在本刊上答复。 (一)方女士的心胸光明磊落,这是读她这封信的人所都看得出的。“社会的讥评”不一定是公正的,我们做事只须合于理性,对得住良知,“社会的讥评”原不必怎样重视。但就方女士来信所说的情形,平心静气的考虑一下,我们觉得她和那位“表弟”如一直照从前那样亲密下去,将来确有陷入情网的危险性——而且我们觉得这种危险性很浓厚。在方女士目前的忠实心理,诚然只当“他”做自己的“大哥”,一点不杂以恋爱的意味,而在“他”方面,也许在目前是真心同意于她的“讲明”,只做兄妹而“切勿误入恋爱以致将来的失败”;但就女士和“他”彼此所处的实际环境言,女士和“他”虽不能称为“旷夫怨女”,可是女士处于那样“寂寞极了”的环境,只交得一个异性朋友(如异性朋友多了,危险性当然可以减少),又是“性情投洽”,能“引起”她的“人生兴趣”和“振复”她的“萎靡精神”的异性朋友,在“他”所已娶的妻子又是出于“他父母强迫的”,“性情又不和”,“他一直不回家”。彼此在这种实际环境之下,如再一直的亲密下去,虽在目前仅“在友谊一方面进行”,渐渐的必出于不能自主的,不知不觉的,无可奈何的,钻入情网里面去。这是我们平心静气就事实考虑的推论,深信是很可准确的。简而言之,我们虽深信女士目前的心理实是不愿“误入恋爱”,又假定“他”的目前心理也如此,但就两方所处的特殊环境言,如再照从前那样亲密下去,必定要终于陷入情网的。这是人生的神秘作用,到了那时,不能让你自主的。 (二)也许有人以为这样看来,异性不应该做朋友吗?做了朋友便有陷入情网的危险性吗?这当然是不对的,我们向来主张正当的社交公开,上段云云,是专就方女士和“他”所处的特殊环境言,并不是说凡是异性朋友的都有这样的危险性。即就男女社交比较公开的西洋各国言,男女两方的异性朋友多的时候固无问题,但减到一个而特别亲密的时候,也要引起旁人的注意,也要跑入这条路上的。所以美国费勒思女士(Ruth L.Fraser)谈起欧美男女社交问题,曾经告诉我们:“在女子(指未婚女子)认识了许多男子之后又怎样呢?英国有句土话说:‘人多了,稳当些。’女士如有好多朋友,就是她的母亲也不会担忧到她的结婚问题,除非她的男友逐渐的减少,一直少到只剩了一个的时候。等到只有一个男友,且时常来探望的时候,旁观的人就要想到他们是快要走到结婚的路上去了。在她还不愿别人想他们是要结婚的时候,她一定不肯让特殊的一个男子常常来看她。就是在男子一方面,除非他真想和她结婚,也不肯时常去看一个女子,以致引起别人的疑窦,因为关系太密切时,总免不了有许多无谓的讥议。” (三)照方女士和那位邻居“表弟”那样情投意合,倘在寻常的情形,我们当然要希望“有情人都成眷属”,但他已娶了妻子,并且“有了儿女了”,此事便很复杂。在外国女子能力比较充足,社会观念比较的开通,离婚的女子仍能自立于社会,仍有择配的机会,那末离婚是比较的可以减少困难,在我国目前离婚女子牺牲太大,倘非万不得已,似应竭力避免。况且方女士还未到非他不嫁的程度,为女士自身的前途幸福顺利计,似乎还是不要卷入漩涡而另行物色的好。 (四)至于女士应否和“他”绝交?那却不必。照来信看,“他”的行为端正,并无诱惑的手段,应是一个良友,所以不必有意“不和他讲”,不过不必“谈个不休”;家里人既多,在众人前尽可很自然的一视同仁的周旋,不过不必对“他”特别亲密,不必单独两人常在一起。否则就中国的实际情形言,对于女士“前途的名誉”似难免有不良的“影响”。 (五)我们觉得学校是交友最好的地方,今以女士如此贤淑,竟在同学中未得到一二知己以慰寂寞,颇以为异。这也许是女士取友过于严格,要样样比自己好。其实人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我们取友,只要他们是正派,人格高尚,其余只要取其有一二益我的优点,不必样样都要比我好,有可原谅的地方便加以原谅,便不至绝对的交不到朋友。就是住读的同学,走读的学生也可以和她们聚聚谈谈。我屡见由同学的介绍而获得如意郎君的,或为她们的弟兄亲戚,或为她们的未婚夫的好友。这虽不可必的事情,但是未尝不可多一种可能的机遇。学友是有许多益处的,也应当加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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