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邹韬奋 > 小言论·第二集 | 上页 下页 |
公意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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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还记得十九路军在沪血战抗日因援绝而总退却的时候,民众哀痛愤懑的空气中,忽有认贼作父的汉奸胡立夫、常玉清、汪度、姚子度等,勾结日人,组织所谓“上海北市地方人民维持会”,搜括勒索,助敌为恶,民众恨之刺骨,而他们凭藉日军阀的恶势力,横行无忌,丝毫未曾想到军阀的恶势力不是永远可靠的,最近这里面的“汉奸领袖”“胡立夫会长”忽于十五日被市公安局侦缉队活捉得来,当即送上手铐一双,请“会长”先生享用,并由沪北各路商界联合会连忙呈请立即枪决,以便他于享受卫生丸后,步武要人撒了烂污出洋办法,到地府去考察一番。 事有凑巧,同时有血魂除奸团团员十六岁爱国少年恽蕙芳因访悉民国路茂昌洋货店于沪战碧血未干,东北风云正急之际,重视腰包容量,暗中大贩日货,亲往奉送手溜弹一枚,被公安局拘去,第二特院已判徒刑二月,缓刑二年,复被公共租界捕房移解第一特院起诉,上海数百团体特为他开会营救,决定由同业公会各市民分会分别征求商铺盖章保释,听说有商铺数百家愿环请保释。(此文阅校时,恽君已被保释。) 胡立夫之应须“立即枪决”,恽蕙芳之应受“环请保释”,都是公意的表现。公意之所在,非强权威势所能湮没,亦非强权威势所能逃避,不过裁判的实效有迟早,惩罚的实现有先后而已。以“胡会长”当日之声势煊赫,生杀如意,终有敬领手铐一双之日,吓得面无人色之时,便是显例。行为举措合于公意者,终为公意所保障;行为举措背于公意者,亦终为公意所唾弃。公意好像明镜高悬,妍媸毕露,“嫫母有所美,西施有所丑”,嫫母自己在明镜前演尽丑态,不能怪明镜不替她照出千娇百媚的西施来! 这样看来,做胡立夫的和做恽蕙芳的,各人所得的社会反应之迥异,都是他们自招的结果。胡立夫所得的手铐一双,万人唾骂,是由他自己无恶不作上来的;恽蕙芳所得的同情一掬,各方敬礼,也是由他自己忠勇为国上来的。在胡固志不在手铐与唾骂,在恽行其心之所安,亦非为同情与敬礼才有所动作,但公意的表现却使各得其所,不论他们自己的意志何在,只问事实的真相如何,公意之所以有力量者在此,公意之所以可畏者亦在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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