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邹韬奋 > 萍踪忆语 | 上页 下页 |
一三 “金圆王国”的劳动妇女(1) |
|
资本主义的社会本来就要使妇女居于卑下的地位,因为这样才于资本家们是有利的;主要的原因是雇主们要利用贱价的妇女劳动力来打击男子劳动力的价值;倘若妇女的劳动力和男子的劳动力得到同样的待遇,在雇主们当然要失却一种很重要的加紧剥削的机会。在工业上工作的妇女人数特别增加,这是二十世纪资本主义的一个特征。就美国而论,在十岁以上的有职业的(他们所谓“gainfully occupied”)全数里面,几有四分之一是妇女。在每九个有职业的人里面,就有两个是妇女。这些工作的妇女群众,自一八八〇年以来的半世纪中,在数量上增加了四倍;自一九〇〇年以来的三十年间,在数量上增加了三倍以上。 自一九二〇年至一九三〇年的十年间,美国工作的妇女人数从八百五十万增加到一千零七十五万,增加之数,几达一千一百万了。就这十年间说,美国的一般人口增加了百分之十六,工作的男子增加了百分之十五,而工作的妇女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六。由这些数字看来,女工逐渐取男工而代之的倾向是很显然的。凡是提倡妇女职业的人,对于工作的妇女人数的增加,似乎应该认为是一件可以欣幸的事情,但是在剥削制度存在的社会里,却另有一种意义。工作妇女人数的增加,并非由于提倡什么妇女职业,却是因为资本主义下的妇女劳动力出卖起来,要比男子劳动力的价钱低下,雇主们的唯一目的既是利润,凡是可以增加他们利润的工具,当然要无微不至地利用。 在这一千一百万的工作妇女里面,大概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资工人(即赚工资的工人,他们称为wage earner);还有一类是专门职业的妇女,或可称为“高等职业”的妇女。在有职业的妇女里面,大概有十万人是处于经理或管理的地位,她们和资产阶级是特别接近的,有着密切关系的。但有许多教员,看护,以及其他的专门职业的妇女,虽被称为“专业服务”(“professional service”),但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她们在实际上也是属于工资工人的一类。在美国关于这样“专业服务”的妇女,现在约有一百五十万人。 在美国有职业的妇女里面,最大的数量——约有三百十八万人——是被雇用于所谓“家庭的和个人的服务”(除家庭里使用的女仆外,并包括在旅馆里,菜馆里,和洗衣作里工作的妇女,原文为“domestic and personal service”)。据说这个数量比一九二〇年以前增加了一百万人。此外在农村里工作的妇女(这是指有工资可得的农村工作妇女,至于做农民的“家主婆”,虽苦做而无工资可得的,并不包括在内),约有九十万零九千人,这数量比一九二〇年以前减少了许多,因为有许多出身农村的妇女都跑到城市里去找工做,成了城市里劳工大众的一部分了。在各种商店里工作的妇女约有一百万人,在各机关担任书记和其他低级职员的妇女约一百九十八万六千人。在工厂里工作的妇女,即直接参加生产工作的妇女,约有二百万人(实数为一百八十八万六千人)。 以上共计起来,约达一千一百万人,在这里面荦荦大宗的是:在工业上工作的妇女约二百万人,在农业上工作的妇女约一百万人,约三百万妇女是参加工农业生产的职务。此外被雇用于“家庭的和个人的服务”者在三百万人以上,在各机关担任书记和其他低级职员者近二百万人,“专业服务”者约一百五十万人,在各商店工作者约一百万人。 据一九三〇年美国人口统计里所记载,不被认为是职业的家主婆人数共达二千三百万人,其实这里面的最大多数是工人们的妻子,也就是工人阶级儿童的母亲,她们每天在工作上的担负也是很重的,虽则得不到什么工资。 看了以上的统计和工作种类的分析,对于美国的工作妇女应该可以得到一个概念了。但是以上所谈到的还只是美国的白种妇女的情形,此外还有二百万左右的黑种妇女也在职业界里混着,她们在工业上的位置在美国全部劳工阶级中是有着特殊的重要性的。她们尤其受着压迫;她们遭受到资产阶级的剥削,比任何其他的工人都来得厉害。她们做着最脏的最苦的工作,而所得的工资却是最低的。 其次我们可以谈谈美国的工作妇女所得的待遇。 关于妇女工作的时间,美国并没有全国一致的法律规定。至于各州关于这件事的法律,便有种种的差异;有几州的法律规定每日八小时,每周四十八小时;有几州的法律规定每日十小时,在别的几州里却一点儿没有法律上的限制。现在已定有八小时制的有十州,但法律上虽有这样的规定,雇主们违犯律令的却常有所闻。据美国妇女调查局(U. S. Women's Bureau)的报告,美国的工作妇女中有过半数每周工作在五十小时或五十小时以上,有五分之一每周工作在五十四小时以上。有五州(Alabama, Florida, Indiana, Jowa, and West Virginia)没有法律规定妇女的工作时间。North Carolina一州的法律明白规定妇女的工作时间每周可达五十五小时。在无数的纺织工厂,纸烟工厂,制衣工厂,旅馆,菜馆,商店,罐头工厂,糖蔗田和棉花田里,工作的妇女每天要做十一小时或十二小时,有的每周甚至要做到七十二小时。各州有法律规定妇女工作时间的,并不是是出于雇主们的自动,都是由于各该地的妇女工人有了较强的组织,用积极的斗争得来的。 而且就是有了这样的法律以后,还要靠工人们自己有力量督察着执行,否则还是一纸空文,无裨实际,因为雇主们能想出种种方法来闪避或曲解,并且常常可和政府机关所派的视察员狼狈为奸,通同作弊的。例如Illinois一州有每日十小时的法律规定,但是最近发现有不少糖果厂的女工每天都做十一小时的工作,而且多做的时间没有工资,是白替老板们做的。据说雇主们自己有他们的妙法,有的叫女工们进厂后先做几时工作,然后才在工作计时器上打一下,有的在将离厂以前,预在工作计时器上打一下。这样一来,便可以干着“掩耳盗铃”把戏了!在有些工厂里,索性由工头们替工人在计时器上打孔,用不着工人自己费心。 有的工厂贿赂视察员,叫他三缄其口,不要揭穿。工人们不愿吗?失业工人多得很,尽听尊便,随时请滚!在剥削制度的社会里,为的是老板的利润,工人原是供榨取的,有什么话说!(有巩固组织的工人集团却有很大的力量和剥削者对抗,那是另一事了。)资产阶级对于利润的获得是无孔不入的,有的工厂对于工作时间也许勉强酌减,但同时却想尽方法(如所谓“赶快”法)使工人在较短时间内做较多的工作,在他们美其名为增加效率,在实际却是特别加紧榨取的手段!例如美国饼干公司(National Biscuit Co.)在纽约所设的规模宏大的工厂便是一个显例,在那里雇用着许多的女工,要异常紧张的应着机器上连系着的转动速率工作,瞬息不能放松,甚至除了所规定好的一段时间外,到厕所去都不许。于是劳工运动的人们除反对长时间的工作外,还要反对“赶快”制的加紧剥削。在有许多纺织工厂,便有着因为这件事而实行罢工的。 每天要很紧张地跟着机器“赶快”地工作九小时,十小时,或十一小时,每周要这样拚命“赶快”五十小时或六十小时,这样的遭受着资本主义的尽量剥削,无论是男的或女的工人,他或她的一身血液终要被榨完的!在榨取的制度之下,资本家对于机器是要很注意于爱护的,因为这些机器是很昂贵的,是他费了钱去购置的,至于工人们很快地被用得筋疲力尽,乃至由此毁坏了他们或她们的健康,这在资本家是不在意的,因为在工厂门口有许许多多失业的工人候补着,他可以随时随意换用的。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