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张恨水 > 欢喜冤家 | 上页 下页 |
自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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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故事,大部分是有的,只是书中女主角的下半段演变,与事实相反而已。当这故事发生的时候,我还住在北平,见闻逼真。我觉得女子谋职业,实在不易,尤其作伶人,很难逃出社会的黑暗层。而同时又感到青年用非所学,不能吃苦耐劳,虽有学识,也是容易堕入陷阱的。这种故事,实在是现成的小说题材,不应该放弃。 就在这时,潘公展先生在上海办晨报,约我写部社会长篇,我就以此篇故事报命,取名《欢喜冤家》。载出之后,颇也蒙受社会人士予以不坏的批评。抗战之后,有人将此书盗印,销行沪港。书辗转到了重庆,我取了书再看一遍,觉得对男主角的转变之由,还写得不够,因此我重新增订,改名《天河配》,以便更切合戏剧气氛。事实上,他们也正是天河配。意识方面,对“懦夫立”这点,特地加强。而就人情言,也毋宁说这是应有的了。我们作小说问世,不敢说令读者读之一定有益,至少也让人家读之无害,区区微意,读者于看完全篇之后,当可予以亮察。 至篇中所写年月,比较含混,这是笔者讨巧之处,不过将故事时间缩小,让它紧凑些,并非笔者蟪蛄不知春秋也。附带声明一句。 三十三年三月,张恨水序于南温泉 *** 1934年7月电影《欢喜冤家》节目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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