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张爱玲 > 余韵 | 上页 下页 |
十三 |
|
三十二 陶妈做菜的时候发现酱油快完了,那天午饭后便叫小艾去打酱油,生油也要买了。小艾先把蓝布围裙解了下来,方才拿了油瓶走出去。他们隔壁有一家鞋店,遇到这天气好的时候,便把两张作台搬到后门外面来摆着,几个店员围着桌子坐着,在那里黏贴绣花鞋面,就在那蓝天和白云底下,空气又好,光线又好,桌上摊满了各色鞋面,玫瑰紫的,墨绿的,玄色、蓝色的,平金绣花,十分鲜艳。小艾每次走过的时候总要多看两眼,今天却没有怎样注意,心里总觉得有些惴揣不安,不知道为什么很怕碰见那金槐。 从衖堂里走出去,一路上也没有碰见什么人。回来的时候,却老远的就看见那冯金槐穿着一件破旧的短袖汗衫,拿着个洋磁盆在自来水龙头那里洗衣裳。他一定也觉得他这是“男做女工”,有点难为情似的,微笑着向她点了个头。小艾也点点头笑了笑,偏赶着这时候,她的头发给风吹的,有一绺子直披到脸上来,她两只手又都占着,拿着一瓶油,一瓶酱油,只得低下头来,偏着脸一直凑上去,把头发扶到耳后去。同时自己就又觉得,这一个动作似乎近于一种羞答答的样子,见了人总是这样不大方,因此便又红着脸笑道:“今天放假呀?”然而也就说了这么一句,因为看见鞋店里那些伙计坐在那边贴鞋面,有两个人向他们这边望过来,彷佛对他们很注意似的。她也没有等他回答,便在他身边走了过去,走回家去了。 以后她注意到,每星期日他总拿着一卷衣服,到那公用的自来水龙头那里去洗衣裳。想必他里总是没有什么人,所以东西全得自己洗。 三十三 平常在衖堂里有时候也碰见,不过星期日这一天是大概一定可以碰见一次的。见面的次数多了偶尔也说说话。他说他是在一个印刷所里做排字工作的。他是一个人在上海。 五太太房里的日历一向是归小艾撕的,从此以后,这日历就有点靠不住起来,往往一到了星期六,日历上已经赫然是星期日了,而到了星期一,也仍旧一张红字的星期日,星期二也仍旧是星期日,或许是因为过了这一天以后,在潜意识里彷佛有点懒得去撕它,所以很容易忘记做这桩事情。五太太是反正在生病,病中光阴,本来就过得糊里胡涂的,所以也不会注意到这些。 五太太那只猫怀着小猫,后来没有多少时候就养下来了,一窠有五只,五太太一只也不预备留着,打算谁要就给谁。小艾便想着,等看见金槐的时候要告诉他一声,但是这一向倒刚巧没有机会见到他,已经有好两个星期没有看见他出来洗衣服了。近来天气渐渐冷了,大约因为这缘故,一直也没看见他在屋顶上看书。有一天她又朝那边望着,心里想不会是病了吧。那屋顶上斜搭着一根竹竿,晾着几件衫裤,里面却有一件女人的衣服,一件紫红色鱼鳞花纹的布旗袍。她忽然想起来,前些时有一次看见两辆黄包车拉到八号门口,黄包车上堆着红红绿绿的棉被和衣服,是人家办喜事“铺嫁妆”,八号那一座房子里面住了那么许多人家,也不知道是哪一家娶新娘子。当时也没有在意,后来新娘子是什么时候进门的,也没有看见。 三十四 其实也很可能就是金槐结婚。除非他已经有了女人了,在乡下没有出来。两样都是可能的。她这时候想着,倒越想越像——也说不定就是他结婚。怪不得他这一向老没有出来洗衣裳,一定是有人替他洗了。 小艾自己想想,她实在是没有理由这样难过,也没有这权利,但是越是这样,心里倒越是觉得难过。 小猫生下来已经有一个多月,要送掉也可以送了。小艾便想着,借着这机会倒可以到金槐那里去一赵,把这猫给他们送去,顺便看看他家里到底是个什么情形。她趁著有一天,是一个阴历的初一,陶妈刘妈都到庙里烧香去了,五太太在床上也睡着了,她便去换上一件干净的月白竹布旗袍,拿一条冷毛巾匆匆的擦了把脸,把牙粉倒了些在手心里,往脸上一抹,把一张脸抹得雪白的,越发衬托出她那漆黑的眼珠子,黑油油的齐肩的长发。她悄悄的把猫抱着,下楼开了后门溜了出去,便走到对过那座老房子里,走上台阶,那里面却是一进门就黑洞洞的,有点千门万户的模样。她略微踌躇了一下,便径自走上楼梯,楼梯口有一个女人抱着孩子呜呜作声的哄着拍着,在那里踱来踱去,看见了小艾,便只管拿眼睛打量着她。小艾便笑道:“对不起,有个冯金槐是不是住在这里?”那女人想了一想道:“冯金槐——是呀,他本来住在上头的,现在搬走了呀。”小艾不觉怔了怔,道:“哦,搬走啦?”那女人见她还站在那里,彷佛在那里发呆,便问道:“你可是他的亲戚?”小艾忙笑道:“不是,我是对过的,因为上回听见他说他们这儿老鼠多,想要一只猫,我答应他我们那儿有小猫送他一只的。”说着,便把那小猫举了一举给她看看。那女人说道:“他搬了已经一个多月了,本来他跟他表弟住在一间房里的,现在他表弟讨了娘子了,所以他搬走了。”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