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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这一天,世钧、叔惠、曼桢又是三个人一同去吃饭,大家说起厂里管庶务的叶先生做寿的事情,同人们公送了二百只寿碗。世钧向叔惠说道:“送礼的钱还是你给我垫的吧?”说着,便从身边掏出钱来还他。叔惠笑道:“你今天拜寿去不去?”世钧皱眉道:“我不想去。老实说,我觉得这种事情实在有点无聊。”叔惠笑道:“你就圆通点吧,在这种社会里做事就是这样,没理可讲的,你不去要得罪人的。”世钧笑着点了点头,道:“不过我想今天那儿人一定很多,也许我不去也没人注意。”叔惠也知道世钧的脾气向来如此,随和起来是很随和,可是执拗起来也非常执拗,所以他随便劝了一声,也就算了。曼桢在旁边也没说什么。

  那天晚上,世钧和叔惠回到家里,休息了一会,叔惠去拜寿去了,世钧忽然想起来,曼桢大概也要去的。这样一想,也没有多加考虑,就把玻璃窗推开了,向窗口一伏,想等叔惠经过的时候喊住他,跟他一块儿去。然而等了半天也没有看见叔惠,想必他早已走过去了。楼窗下的衖堂黑沉沉的,春夜的风吹到人脸上来,微带一些湿意,似乎外面倒比屋子里暖和。在屋里坐着,身上老是寒丝丝的。这灯光下的小房间显得又小,又空,又乱。其实这种客邸凄凉的况味也是他久已习惯了的。但是今天也不知怎么的,简直一刻也坐不住了。他忽然很迫切地要想看见曼桢。结果延挨了一会,还是站起来就出去了,走到街上,便雇了一辆车,直奔那家饭馆。

  那叶先生的寿筵是设在楼上,一上楼,就有一张两屉桌子斜放在那里,上面搁着笔砚和签名簿。世钧见了,不觉笑了笑,想道:“还以为今天人多,谁来谁不来也没法子查考。──倒幸而来了!”他提起笔来,在砚台里蘸了一蘸。好久没有用毛笔写过字了,他对于写毛笔字向来也就缺乏自信心,落笔之前不免犹豫了一下。这时候却有一只手从他背后伸过来,把那支笔一掣,掣了过去,倒抹了他一手的墨。世钧吃了一惊,回过头去一看,他再也想不到竟是曼桢,她从来没有这样跟他开玩笑过,他倒怔住了。曼桢笑道:“叔惠找你呢,你快来。”她匆匆地把笔向桌上一搁,转身就走,世钧有点茫然地跟在她后面。

  这地方是很大的一个敞厅,摆着十几桌席,除了厂里的同人之外,还有叶先生的许多亲戚朋友,一时也看不见叔惠坐在哪里。曼桢把他引到通阳台的玻璃门旁边,便站住了脚。世钧伸头看了看,阳台上并没有人,便笑道:“叔惠呢?”曼桢倒彷佛有点局促不安似的,笑道:“不是的,并不是叔惠找你,你等我告诉你,有一个原因。”但是好像很费解释似的,她说了这么半天也没说出所以然来,世钧不免有些愕然。曼桢也知道他是错会了意思,不由得红了脸,越发顿住了说不出话来。正在这时候,却有个同事拿着签名簿走过来,向世钧笑道:“你忘了签名了!”世钧便把口袋上插着的自来水笔摘下来,随意签了个字,那人捧着簿子走了,曼桢却轻轻地顿了顿脚,低声笑道:“糟了!”世钧很诧异地问道:“怎么了?”曼桢还没回答,先向四面望了望,然后就走到阳台上去,世钧也跟了出来,曼桢皱眉笑道:“我已经给你签了个名了。──我因为刚才听见你说不来,我想大家都来,你一个人不来也许不大好。”

  世钧听见这话,一时倒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也不便怎样向她道谢,惟有怔怔地望着她笑着。曼桢被他笑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一扭身伏在阳台栏杆上。这家馆子是一个老式的洋楼,楼上楼下灯火通明,在这临街的阳台上,房间里面嘈杂的声浪倒听不大见,倒是楼底下五魁八马的豁拳声听得十分清晰,还有卖唱的女人柔艳的歌声,胡琴咿咿呀呀拉着。曼桢偏过头来望着他笑道:“你不是说不来的么,怎么忽然又来了?”世钧却没法对她说,是因为想看见她的缘故。因此他只是微笑着,默然了一会,方道:“我想你同叔惠都在这儿,我也就来了。”

  两人一个面朝外,一个面朝里,都靠在栏杆上。今天晚上有月亮,稍带长圆形的。像一颗白净的莲子似的月亮,四周白蒙蒙的发出一圈光雾。人站在阳台上,在电灯影里,是看不见月色的。只看见曼桢露在外面的一大截子手臂浴在月光中,似乎特别的白,她今天也仍旧穿了件深蓝布旗袍,上面罩着一件淡绿的短袖绒线衫,胸前一排绿珠纽子。今天她在办公室里也就是穿着这一身衣服。世钧向她身上打量着,便笑道:“你没回家,直接来的?”曼桢笑道:“嗳,你看我穿着蓝布大褂,不像个拜寿的样子是吧?”

  正说着,房间里面有两个同事的向他们这边嚷道:“喂,你们还不来吃饭,还要人家催请!”曼桢忙笑着走了进去,世钧也一同走了进去。今天因为人多,是采取随到随吃的制度,凑满一桌就开一桌酒席。现在正好一桌人,大家已经都坐下了,当然入座的时候都抢着坐在下首,单空着上首的两个座位。世钧和曼桢这两个迟到的人是没有办法,只好坐在上首。世钧一坐下来,便有一个感想,像这样并坐在最上方,岂不是像新郎新娘吗?他偷眼向曼桢看了看,她或许也有同样的感觉,她彷佛很难为情似的,在席上一直也没有和他交谈。

  席散后,大家纷纷地告辞出来,世钧和她说了声:“我送你回去。”他始终还没有到她家里去过,这次说要送她回去,曼桢虽然并没有推辞,但是两人之间好像有一种默契,送也只送到衖堂口,不进去的。既然不打算进去,其实送这么一趟是毫无意味的,要是坐电车公共汽车,路上还可以谈谈,现在他们一人坐了一辆黄包车,根本连话都不能说。然而还是非送不可,彷佛内中也有一种乐趣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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