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张爱玲文集·附录 > 爱恨倾城小团圆 | 上页 下页 |
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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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从人堆里探出身来,不耐烦地对爱玲说:“好了,你回去吧!”像是说她根本就无心来送似的。 这样的分别,太让人感到心冷。爱玲强作欢笑,站在门阶前,看着车子开了,水花溅上身来。 母亲这次是真的走远了,她不会太多过问爱玲的事了。 后来她的监护人李开第先生去了重庆,将爱玲转托给他的一个朋友。那位朋友,也是工程师,在港大教书,还兼任着一个男生宿舍的舍监。 舍监先生与太太就住在宿舍里,张爱玲曾经前去拜访。坐谈了片刻,他便打量了瘦高的爱玲一下,忽然笑道:“有一种鸟,叫什么……” 张爱玲略怔了怔,忽而领悟:“鹭鸶。”舍监先生有点不好意思地笑道:“对了。” 在港大,还有一件事,在她的写作史上至关重要。 张爱玲在这时期,惟一一次用中文写了一篇文章,这就是她早期著名的短文《我的天才梦》。 这篇文章,是她写了参加《西风》杂志创刊30周年征文比赛的。这个《西风》杂志,在上世纪30年代的中国红极一时,宗旨是“译述西洋杂志精华,介绍欧美人生社会”,读者涵盖面极广,甚至普及到舞女、囚犯与流浪者阶层。 大抵是爱玲初入学不久,在图书馆里偶然看到杂志上的启事,遂动了参赛的念头。 写这文章时,张爱玲才19岁。应该说,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写这文章的文笔与感觉,都堪称老辣。 此文前半部分写了自己幼时的各种才气,后边写了自己如何在现实中“不行”。结尾处,便是那句被当代“小资”们挂在嘴边的名言—— 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张爱玲在这里想写的,也许是“虱子”,一个无伤大雅的笔误。在中国古代,先贤有“扪虱而谈”的高雅,读过古典的张爱玲,会熟悉这个意象。不过这“蚤子”一词,却成了她的独创,后来有的版本改为“虱子”,便索然无味。 当然,她在文章中无论怎样批判自己,也掩盖不住一种自信。她有足够的底气要去摘取桂冠,至于那桂冠有多么华贵,她暂时还想不到。 关于这篇文章,还有一段纷争了半个世纪的公案。 在1976年出版的《张看》附记里,张爱玲提到,这个《我的天才梦》当年获《西风》杂志征文第13名,为名誉奖。因为字数受限制,所以当初写的时候,只好极力压缩。可是获奖的第1名,字数要多出好几倍。她在36年后言及此,仍愤愤不平。 1994年,《对照记》在台北《中国时报》获第17届文学奖的特别成就奖,张爱玲应邀写了获奖感言《忆〈西风〉》,重提旧事。这一年,距离“西风事件”足有55年。 最后这次,她对这个“西风门”事件说得格外详细。她说,当年《西风》杂志悬赏征文,题目是《我的……》,限五百字。首奖大概是五百元,记不清楚了。她受五百字限制,写好后,曾一遍遍数得头痛,务必删成四百九十几个字,少了也不甘心。 不久,《西风》杂志通知她得了首奖,但收到全部获奖名单,才发现首奖题目是《我的妻》。而她的《天才梦》排在末尾,仿佛名义是“特别奖”。《我的妻》写的是一对贫困夫妻的事,长达三千字。 杂志社没给她片纸只字的解释。张爱玲自嘲道:“我不过是个大学一年生”。唯有一点可欣慰的,就是获奖文章结集出版时,书名用了张爱玲的题目《天才梦》。 待“张学”蜂起,这件事自然考证者众。专家陈子善钩沉辑佚,挖出了1939年9月1日出版的《西风》第37期的原件,“征文启事”赫然在目! 原来,字数限制并非五百字,而是“五千字以内”。首奖《断了的琴弦——我的亡妻》,字数恰好为五千字,《西风》杂志并没有“不计字数,破格录取”。而且张爱玲自己的那篇《天才梦》,全文亦有一千多字——也超过了五百字。 还有首奖仅有五十元,而不是张爱玲记忆中的“五百元”。 在原定的10名获奖者确定后,因佳作甚多,编辑部不忍心遗珠,又临时加了三个“名誉奖”,张爱玲得到的是名誉奖中的第3名,也就是最末一名。 张爱玲对这件事的记忆,为何有这么多的不确之处?究竟是记忆漫漶,还是当年曾经道听途说? 这都无法考证了。 我倒是认为,有如下几种可能: 或是由于张爱玲少年时代的情结所致。来自父亲一边的压迫,使她的意识中埋进了“受虐倾向”,她总是在怀疑命运对她不公,导致对一件小小往事的扭曲记忆。 或是当初张爱玲应征投稿时,期望值过高。不料却排在末位,导致心理严重受挫,终于形成“误记”,以作为平衡。 《我的天才梦》让我们知道:张爱玲在向写作的天地冲刺之前,曾有过一次这样的牛刀小试。 ——当她的下一篇中文作品变为铅字出现时,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天才”就要横空出世了! 【9、她用英文小试锋芒】 张爱玲回到了上海。这里算是她的福地吧,是她肉身的丰沃土壤,更是她文学抱负的“麦子地”。 她感觉到“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认为这智慧,乃是新旧文化种种畸形的交流所致。 是啊,上海,一如既往。 走时惨烈的疮痍隐去了,它现已成了沉闷的沦陷区。 母亲去了新加坡之后没有回来。 爱玲回来的落脚处,是在姑姑租住的赫德路爱丁顿公寓。 张爱玲还是挺喜欢公寓生活的,因为“公寓是最理想的逃世的地方”。 余温尚在,姑姑的家,虽然从当年的5楼51室,搬到了6楼65室,格局较先前为小,但在爱玲心里,仍有一种天长地久的感觉:“阳台上看见毛毛的黄月亮。古代的夜里有更鼓,现在有卖馄饨的梆子,千年来无数人的梦的拍板:‘托,托,托,托’……”见《私语》。 这房子很大,住着很舒服。在阳台上可以鸟瞰全城,对面就是哈同花园,隔壁是起士林咖啡馆;再远,还有“百乐门”舞厅。 客厅里有壁炉,家具和地毯的样式,都是姑姑自己设计的。沙发低矮,坐着等于半躺着。落地灯也很摩登,灯罩像个扁的方盒子。半躺在沙发上看书,可以连眼下的年代都忘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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