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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之文明


  (一九一六年一月七日)

  地理学者,以为近江河之民,开化常早,而山居之民,开化常迟,南方近热之地,开化常早,北方寒地,开化常迟,此征之世界历史,其例不胜枚举也。约而言之,凡古代文明国,如印度、巴比仑、叙利亚、埃及、腓利基、希腊、罗马皆南方近热之地,河流则有印度河、恒河、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尼罗河、泰白河见称于世,皆顺上述公例而发生文明者也。虽然,考之中国之文明,则有可怪异者。南方之地,有极良之扬子江,而不闻有文物之盛,北方则山地崎岖,虽有黄河横注其间,然屈曲浊流宜不适于文明之发达,而中国古代帝王之都,文化之渊薮,常在太行、恒山之间,与地理学者所述,适相乖谬,昔者常疑其所以然矣。日本田能村梅士,谓中国古代南方非无文明,特自苗族既被征服,历史出于战胜者之手,故其事多不传,即所传亦只及其恶云;吾尝就此说而推究之,而后恍然有所得也。

  苗族之文明,虽多已湮没,不可称述。然就载籍之所偶存者,犹可大别之为三种。一曰法律,书吕刑曰: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方其时,汉人尚未有法律观念也。一曰宗教,楚语:少皋之衰,九黎乱德,民神杂揉,家为巫史。方其时,汉人宗教思想亦甚浅陋也。一曰工业,管子:蚩尤制剑、铠、戟、矛。方其时,汉族之工业亦极幼稚也。此三者皆足称,则当日苗族之文明,必已有蔚然可观者,而惜乎史之阙文,不得考而详述之也。

  抑就汉族文化之进步观之,犹有可以确证前说之不为诬者。何也,汉人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始开物成务,然考之于史,伏羲、神农之功业,远不如黄帝之彪炳也。伏羲所可纪者,不过画八卦、定婚娶、造干戈、铸货币数事而已;神农所可纪者,不过艺五谷、尝百草、作耒耜斧斤、兴陶冶数事而已。至于黄帝,而忽光明灿烂,呈不可思议之奇观。其声名文物,不徒一扫上古野蛮之旧习,抑且开近世文明之先河,即伏羲、神农之所造作,亦多赖以完成之。黄帝才智兼固人矣。然一手一足之烈,而使世界弹指庄严如金在铸,如陶在冶,其说无乃太可疑耶。或曰由神农而变为土著,故文化得以骤进。然神农至于黄帝,中历八主,而不闻进化,独至于黄帝而突进如此,则其说未必然矣。或谓黄帝之时,仓颉作而文字兴,文字兴而记载详。夫以黄帝之雄才大略,则其臣必又有侈张功德,以夸耀天下后世者。此其说近似矣。然而以意度之也,昔者罗马灭希腊,倾其精华,以自宏饰,于是有恺撒时代之盛况。古书亦言,黄帝灭蚩尤,南巡登熊、湘。意者黄帝此行,固以示威于苗众,亦且欲亲睹其文化,以为本族改良进步之标准。若汉族之法律之宗教之工艺,莫不有所渊源于苗族,是其例矣。如此岂不可为苗族有文明之确证乎。

  大抵地理与文明之关系,可分温带为南北两部。南部之文明常先发达,而其既久也,则每流于文弱,而为后进之北方文明所征服。北方文明者,发达较迟,而常挟其刚挚之气以摧毁南方文明。故中国有汉族,继苗族而代之。欧洲则有英、俄、德、法,继希腊、罗马而代之。近世言人种者,以为斯拉夫族,方兴未艾,足知南人固不能绌于北人也。然则汉族北方之文明,其犹近日之南斯拉夫人种欤。

  载《光华学报》第一年第二期

  署名:恽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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