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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抚救济的一封信


  (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

  益菴 王平同志:

  和谢江亭同志谈,发现他的生活不甚充裕,甚至还有些困难,江亭同志不愿意向组织上谈个人生活问题,但我们认为应给以照顾。听说你们已注意到此,望即使之实现。此种补贴款子,可以在优抚事业费里报销。

  农业合作化,毫无疑义优抚救济工作是好做了。但在合作化开始、农业生产未大发展的时候,可能有些问题,比如烈属、军属、残废军人一般是分得较好的土地而劳动力则是没有或者很弱(包括从军较久的复员军人),他们做的劳动日赶不上人,在取消土地报酬后会更显得突出。因此必须采取办法如在优待劳动日上、公家补助上或其他方法上使其生活不低于一般社员。农村的鳏、寡、孤、独和一般残废,因为劳动力差或不能劳动,可能也发生无人照顾或照顾不周的事。我们不要只看到农村发展的美满方面,而忽视了暂时的个别的困难方面。不要把农业发展纲要上要几年才能逐渐实现的“五保”,看做是已经实现。

  董老说:红安老根据地还有些问题,如“劳动力不足、社员多病、癞痢头、黄肿病、吃不起药、缺乏耕牛等。”红安有此现象,整个大别山区域也许有,五鹤峰地区、洪湖地区也许有;洪湖、大别山遭受过血洗;杀掉男子,把妇人出卖;种种惨状,不止还留在人的记忆里,物质生活的破坏也许还未大大恢复。希望在这次追恤烈士行动中,分别组织工作队作一次深入了解,并帮助地方再一次定出具体恢复和抚慰的办法。

  我们正在修改残废军人的抚恤条例,你省残废军人(包括特、一、二、三等)的生活情况如何。他们有何意见。

  上列各项,望注意,并把所知见告。敬礼!

  谢觉哉

  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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