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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实行优待移民的决定


  (一九四〇年七月九日)

  边区外的贫苦人民和灾民,移居边区的,虽无确实统计,但据几个报告材料上说的:延安二区四乡198户中,有移民20户;延长三区共和乡286户中,有移民26户;延川永胜区五乡248户中,有移民20户;安塞四区二乡五行政村70户中,有移民5户;安定中区南区3个行政村的调查,181户中,有移民26户。这样推算,边区几年来的进步建设与民主政治,使广大贫苦群众都来归边区,总数当在10万以上。临时来边区卖力餬口的还不算在内。(延安市外来卖力的,即有三四千人。)

  “既来之,则安之”。边区有的是地,缺的是人。今年3月政府颁布了优待外来难民和贫民的决定,各级政府急须把它充分实施起来,因为外来移民,几成为边区残留的剥削者的主要剥削对象。一无所有的移民,主要是卖劳动力,依靠乡亲找雇主(边区的老移民很多),一般工钱很低,带了妻室儿女的,或薄有资本的,就同人家“伙种”、“按庄稼”、“调份子”……,这是陕北地方最残酷的土地封建剥削形式,革命时已废绝了的,现因有了“待剥削”的移民,这些办法,在某些地区已复活了。而内容仍和从前一样,未有改进。还有,歧视“外来人”的观点,存在某些乡级干部里,每每把不应有的负担加在“外来人”身上。

  因此,还要从速颁布农村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最低工资,并改造已经变了质的不吸收外来雇农加入工会的那些乡村工会。

  (载1940年7月9日《新中华报的批评与建议》无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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