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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八年七月(1)


  七月一日晴

  上午开纪念会,我讲了点毛主席的小故事。

  昨夜本村又分木器,说是较好的,前天是分给中农及地富,昨夜是分给贫雇农。夜里分,不要大家看见,然而本村人又谁不知道。工作同志应该说服贫雇农的自私心,这将影响今后农民们的团结。

  张庆云同志说平山六区调查:地富成份户数,按一九三三年文件标准(新政权成立前三年及以后连续地富生活三年以上者,确定为地富,富农剥削百分之十五以上)占百分之一点五(一户半)至百分之二(二户),按一九四八年文件标准(从一九四七年十月十日上推三年,无富农剥削者即改变成分。剥削以百分之二十五计,上推五年无地主剥削生活者改变成分)占百分之点五(半户)至百分之一(一户)。

  晋绥临县后甘泉村调查:民国二十八年即新政权成立前一年,各阶层占有土地情况:地主富农八户,占总户数百分之七点六六(除去外村地主占有土地),占有土地占百分之三十六点三三;中农三十九家,占总户数百分之三十七点一三,占有土地百分之五十四点八;雇贫农四十二户占总户数百分之三十九点九,占有土地仅百分之五点三四。

  至“五四”指示前,土地关系已发生大变化。原有五家地主有二家降为破产地主;三家富农有二家降为富裕中农,一家降为中农;原有三十家雇农,只余六家了。这时地主三家,占全村户数约百分之二点三,占有土地为全村居民所有土地百分之六点三(时外村地主占有的土地大部收回);中农六十六户,占户数百分之五十一点四,占有土地达百分之六十九点九。但百分之四点七的雇农(六户)只占土地百分之零点一五;百分之二十点四的贫农(二十六户)只占土地百分之十二点六。土地问题尚未基本解决。

  为何如此?首先是减租减息行得彻底:

  民三十年,二五减租——原租五斗,减为三斗七升五合。

  民三十一年,双二五减租——原租五斗,减为二斗八升四合二勺半。

  民三十二、三十三年,扣年份再二五减租,即原租五斗,当年收成如为七成,即先扣一斗半,余下三斗半,再二五减为二斗六升二合半。

  民三十四、三十五年,每亩最好地限收租六升,坏地还要少得多。

  以本村地主薛兰藻为例:

  民三十年出租上山地二十七亩,原租四石小米减为三石,每亩一斗一升。

  民三十三年,出租本村上下山地五十三亩,收租二石七斗四升,平均每亩五升一合。出租外村下山四十二亩,收租小米五斗五升七合,平均每亩一升三合二。

  民三十四年,出租本村上、下山地三十亩,收租小米七斗一升六合,平均每亩二升三合九。又出租平地五亩,每亩出租五升。出租外村中山地十五亩,收租四斗一升四合,平均每亩一升零四。

  民三十五年,出租本村上山地四亩,收租一斗二升,平均每亩三升。出租平地五亩,收租二斗,平均每亩四升。

  这可见地主在地租上的剥削量一年比一年减少了。再看负担:

  民三十年,地主薛兰藻五大口一小口,折公粮口五口半。共收入佃粮十二石七斗五升,每口约粮二石三升三合。征率百分之三十,共征去三石八斗二升八合。

  民三十三年,地主薛兰藻按其余粮征百分之六十二点一二。

  民三十四年,薛兰藻六口人,收入小米十五石四斗八升八合,另外加财产米(估计其财产征收实无此收入)六石一斗三升三合六,共计二十一石六斗二升一合六。除吃米四石五斗外,认为有余粮十七石一斗二升一合六(实只余粮十石九斗八升八),征公粮百分之六十八点四九,计小米十一石六斗,超过其余粮数额。

  民三十五年,薛兰藻六口人共收入小米七石四斗七升,加财产米二石四斗八升九,共计九石九斗五升五。除吃米四石外,认为有余粮五石九斗五升九(实只三石四斗七升),征公粮百分之一〇一点三,计小米五石九斗七升六合。

  (上数是按公粮簿及向本人调查的,收粮中尚有副产折粮。)

  这可见地主的负担一年比一年加重了。贫雇农则是逐年减轻。

  以赵全有为例:

  民三十年,伙种山地十七亩,收入一石五斗二升二合,征公粮百分之九点二,计一斗四升细粮。

  民三十四年,自种山地五亩,租种山地八亩,共收一石五斗二升八,加财产米(实无此收入)一斗八升,共合小米一石七斗零八合,除吃一石,余粮七斗零八合,征公粮百分之一点零六,计小米七升五合。

  民三十五年免征公粮。

  因此地主不得不大批出卖土地,地价也就年年下降。

  民二十三——二十四年,上山地一垧约白洋十元,当时小米每斗约五角,约合二石。水地一亩白洋三十元,约合小米六石。

  民二十七——二十八年,上山地一垧白洋十三元,当时米价每斗一元四——五角,合九斗左右。

  水地一亩白洋五十元,合米三石多。

  民二十九——三十年,与二十七、八年差不多。

  民三十一年,减租减息公布的一年,地价猛跌,上山地一垧只要七八元,米价每斗一元六角,合米四斗多,比二十八年下跌一半。

  民三十二年,地价与上年差不多。

  民三十四年,上山地每垧白洋约十元,中山地约八元,时米价每斗四元。

  民三十五年,上山地每垧约价二斗小米,中山地约一斗五升。

  “五四指示”后,来一次土地调剂,共调剂出土地八十一亩,山地六亩,平地一亩。水地给无地少地的人,这时外村地主占有的地全部回归了。于是:

  一、本村已无无地的农民,雇农完全没有了。二十八年原有二十三户无地户,到三十四年有十八户上升为有地农民,三十六年则全为有地户。虽然这时尚有居民七户无地的,但他们不是农民——一户药商兼医,一户药商,两户工人,一户小贩,一个是游民(抽大烟),一个赶牲口(过去有地不愿种,卖了)。

  二、一家地主,一家富农,占户数百分之一点九八;人口二十三,占总人数百分之三点八八;占有土地则只百分之六点二九。中农大增加,有七十七户,占户数百分之五十八点六六;人口三百九十六人,占人口百分之六十七;而占有土地则达百分之七十六。贫雇农占户数百分之二十,人口百分之十四,占地只百分之十二。

  因此说:土改前本村土地已基本解决了,只是地主土地质量较好,数量稍多一点,某些由地富下降的富裕中农,土地也较多一点,稍为调剂一下就可达到大体平均。

  七月二日晴

  寄瑾玎

  交得长沙熊瑾玎,卅年风雨见真情。险奇备历神逾健,理欲几微眼最明。狱里夫妻犹斗韵(瑾玎入狱时,端绶亦被捕,集中多此时瑾端唱和诗),阵前父子怎交兵(瑾子笑三现充蒋匪精锐师第五师副师长)。时需一月三迁职(瑾玎一月三易职,现去办解总),余事人传大雅声。

  作复瑾玎信:

  瑾玎同志:

  一气抄上三十首诗,我对别人还未有过。吾辈老人有不少陈腐思想辄流露于诗中,所谓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也。一九二七年秋在长沙,恐旦夕被杀头,遂为父亲写了一篇传略,托人寄藏你处,现已全不记忆,且不想再写,除非将来回家,为家里人所催促。然而情感犹在,“椎牛展祭”,不免笑人,椎牛是夸说,适墓低徊则未能免也。

  弟进步很慢,六十后始觉看事、论事较能深入,而时不我待,难竟其用。用“苦”字,不用“纵”字,职是之由。诗文忌颓丧语昔曾注意,少时怕做鬼才,中年怕成诗谶,近则又一想法,有数诗谈到齿衰,国仁、永清读之均颇惊。实则,不讲,死总是要来到;讲,死也未必提前,曾有句:谁都更事少,老转惜闲多。说死以自警与豪爽语同样快意,不过就一般说,仍应以你的话为正。

  大集已送李社长,暇当再读一遍,摘其心折者。你的诗,情感真挚。情可意会,难言传,自己感到的情,别人不易全领会到。何必要人全领会,自己写写,别人唱唱就得。

  两周之说,未必全验,大道化生,听之可也。敬礼并候端 嫂 好! 觉哉

  注:熊有长信论诗,对我“食鸡忆父”甚感动。诗云:卅首新诗过眼明,就中何处最多情。杀鸡一阕留哀思,使我沉吟亦涕零。

  七月三日晴

  佃农,是农民中最值得同情的阶层,它被束缚于土地,又没有土地。在某种情形上说,比雇农还苦。雇农多是佃农下降的,多讨不起老婆,家累少,不合则他去。佃农则多是老小一家子,有点子本钱,不种地无法活,地是人家的,种了今年难保明年。失了佃的人去挖别人的佃,加租加规,原佃为要种地,只好照加,地主坐得利。每年秋收前是佃农提心吊胆的时候,照例,佃户被抽退,只能住到腊底前,除夕地主有权把佃户赶出,不管你有住处没住处,社会也以为应当。佃农失佃,一家子就完了。我小时私塾同学的佃农子弟,后来多不知那去了。马有明兄弟,我祖父时的佃户,雇长工做生意,“铺摊”比我家大,但对我家恭顺备至,称“东佃如父子”,实则一失佃,他家就会坍。后马家一家买了地,三家没有地,我离乡时已不知那去了,有人没有人?佃中贫富农与自耕中贫富农,待遇应有区别,上次中央草案没提到,应加上。

  前安志成说,阜平七区四十二村庄,去年调查:二十个村庄为地主富农统治,二十一个村庄为中农统治,只一个村子贫雇农当道。当时大震动,巩固地区尚如此,还了得!土地会议是以此调查为据的。后来复查,二十个地富统治的村子,一个也不是,二十一个中农统治的村子,多是新中农。

  前过兴县,对井泉同志讲后甘泉村调查材料,井泉说:对的,各地材料都如此,地富手里没有多土地了。然而去冬晋绥犹说有百分之五十至七十土地在地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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