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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五年九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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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一日晴 整理纲领草稿。 九月三日晴 纲领全部写好,交筹委付印。 昨天日本签降书,放假三日(三、四、五)。 九月四日 纲领草稿说明: 两架大山,压在中国人民身上,一架帝国主义,一架封建主义,两架山又互相纠缠着。摔掉一架大山(如日本帝国主义),还存在一架大山(封建主义),不能叫做解放;而这架大山(封建主义)存在,不可想象那架大山(帝国主义)的威胁可能免除。所以在国民党未翻然改悔,全国未实行民主以前,只我们统治的地方可叫解放区。因为它摔掉了或正在摔掉着这两架大山。——解放的意义。 中国是个很大的国,因为地理、民族、历史的关系,历来是统一的,也不能不统一;又因为时代的进步,不可能想象还可有暂时的不统一——南北分治。和平才能建设;统一才有和平;民主才能统一。几十年来中国人民求统一与民主不知流了多少血,而因为人民觉悟程度与组织的力量的不够,致民主与统一的事业屡受挫折。现在不同了,国际上出现了苏联,英美政策已有改变,而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是中国有了一万万以上人民的解放区。以解放区的民主去改造国内的不民主,以解放区的团结,去压倒国内的不团结。全国人民盼望着解放区,响应解放区,解放区应以自身的力量帮助他们,使一切反民主、反团结的势力屈服。——解放区对全国的任务。 “自由是人民争来的,不是什么人恩赐的”,“一切决定于力量”。中国解放区人民争得了民主,争得了团结,因而也就赢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但是我们并非样样都已做好,我们还有很多缺点与不够,要在现在的基础上求巩固求进步。战争结束后急需改善土地关系——减租、保证佃权——改造农村,发展工业,兴复都市。一切弊都要革,一切利都要兴。以人民大众新生的勃兴的姿态去改变一切。解放区人民才更有力量,才对全国更有力量。——解放区自身的任务。 我们是自力更生为主,不希望人家发慈悲,也不希望人家自动觉醒。我们是革命的现实主义者,力所不及,势所不许,要明天才能行动的事,不写在今天的纲领上,我们的纲领是已做还要加紧做及正在开始做的事业上。纲领只是一个方针,不可能包罗无遗,更不可能说到具体条件,那些将写在各种工作的条件上。——本纲领的实质。 九月五日阴 开群众庆祝胜利大会。 九月六日阴雨 到西北局组织部。 九月七日阴雨 选委开会。 九月八日晴 开起草组长会。 甲午战败赔款库平银二万万两,又赎回辽东半岛银三千万两,除第一次交五千万两外,余分七年交清,年息百分之五。假定一万万八千万两为三年半的息,计息银三千一百五十万两。共计赔出银二万万六千一百五十万两。一人挑一千两(六十二斤半),要二十六万一千五百人挑,挑的行列两人占一丈地——十三万〇七百五十丈,七百二十六里十九丈。 庚子之役,赔款四万万五千万两,有人计算,连息共为九万万八千多万元,加上金价涨(当初合为金元),不知要加上多少,这笔款,日本得的也较多(手边无材料)。 抗战后,蒋不肯对日宣战,赔款还是照解。 九月十日晴 事本寻常,故装神秘,一经戳穿,不过如此,神秘变了藏拙的外衣。 自然科学难懂却易懂;社会科学易懂,却难懂。敢于承认错误,要有真正之勇。 至今天止,山西我们收复三十六个县城。 山东收复九十个城(内有市镇三处)。 河北收复六十三个县城。 九月十二日晴 昨今两日修改纲领草案完。 九月十三日晴 约刘、邢、何、张、姜、杨、齐等在交际处商量纲领草稿。下午至国仁处。 纲领草稿: 巩固国内团结,保证国内和平,实现民主,改善民生,为建立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 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民族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自由的选举制。选举有决定大政方针最高权力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政府,执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任务。 凡被解放的地区,由各党派及无党派的代表人物协议或由上级民主政权的委任,成立临时的民主联合的区域政府或省政府;由此临时联合政府筹办普遍平等的自由无拘束的选举该级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正式的民主联合的区域政府或省政府。在全国,应由各党派及无党派的代表人物的协议,成立临时的民主联合的全国政府;由此临时联合政府筹办普遍平等的自由无拘束的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正式的全国联合政府。 为实现真正民主政治防止把持包办专制独裁的发生,任何党派不得在各级政权机构人员中占三分之二以上。 实行地方自治,凡属地方性质之事务,在不违反上级民主政权规定的方针下,各区域政府或省政府得制定单行施政纲领及单行法规。城市镇乡实行由人民直接管理政权的制度,彻底废除保甲制。 依据民族平等与民族自决原则,国内少数民族有与汉族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平等权利,不得予以歧视,有建立自治区、自治共和邦直到加入或脱离中华民主共和国的权利。 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职业、居住、迁徙、通信之完全自由。取消一切剥夺人民自由的反动法令,取消残害人民的特务机关、集中营,释放一切政治犯。 保护私有财产,除涉及刑事及关于公用征收法之规定外,不受任何查封、没收或征收、征用。 改进司法:从速修订民刑法规,实行陪审制度,废除肉刑,断案重证据,力除拖延积压,改善监狱,实施感化教育。 除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外,任何机关、部队、团体、个人不得对任何人加以逮捕或处罚,而人民则有用无论何种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 普遍组织人民建立工农商学各界的民众团体。 尊重其独立性,扶助其发展。 保护青年、妇女、儿童的利益,救济流亡青年、失学青年,使青年妇女组织起来,以平等地位参加有益于革命斗争、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实现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开展儿童保育工作,实现对于青年、儿童是有益的学习(原文如此——编者注)。 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同时保俸以养廉的原则,保障一切公务人员及其家属必需之物质生活。 开展全国生产运动,动员一切人力、一切资力、一切生产工具,有效的从事工农业及其他实业的生产,奖励生产中的模范工作者与劳动英雄,奖励生产中的发明与发现,改造游民使从事生产。 在保证土地私有权的条件下,普遍的实行减租,适当地保证佃权,在保证债权的条件下,普遍的实行减息,依法减租减息,保证交租交息,公荒及没收汉奸、日寇在华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地少的抗日军人及贫苦农民。 建立农村民主,承认农会权利,在农民的个体经济基础之上发展集体的劳动互助及生产消费等合作事业,政府予以保护及资助,普遍发放农贷,兴修水利,改良农作法,培养森林,移民垦荒,从速改变农村生产的落后状况。 凡有独占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力所不能办的企业,概归国家或地方政府经营。 发展工业生产与商业流通,扶植私人企业,实行营业自由,废止统制垄断,取缔官僚资本,提倡各种工业合作事业,予以减免税额或低利贷款的帮助。 废除一切苛捐杂税摊派,实行统一累进税,整理货币,稳定物价,财政公开,由人民监督,建立地方财政制度。 调节劳资关系,农村手工业、手工业作坊,实行十小时工作制,大工厂、大企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保护童工、女工、青工,同工同酬,适当的提高工资,救济失业,社会保险,加强劳动纪律,增加劳动生产率,承认工会权利。 没收日寇、德寇在华财产,没收汉奸、降将、叛官财产,收缴伪军、降将武装。汉奸、降将、叛官罪重者处严刑,罪轻者永不收用。 严惩日本战犯,其在中国境内施行暴行者解至犯罪地区审判,或由受难最重地区之人民代表参加审判。 设立政府与人民合作的救济机关,广泛救济被日寇及其走狗摧残的人民,帮助他们恢复住室、生产及其社会生活的事业,以没收日寇汉奸之财产、日寇赔款之大部分及国内外筹募款项作为救济基金,按照受灾轻重公平救济之。 根据武力为国民之武力的原则,普遍建立不脱离生产的人民自卫军即后备军(自卫军、民兵),建立与国家安全相适应并和劳动生产相结合的常备军,军队统率之权属于民主的联合政府。 军人除受军事教育外,须受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军人有与人民同等公权,并得单独选举代表出席所属之人民代表会议。 国家保证抗日退伍军人获得耕地,保证烈士遗族获得教育与生活,保证荣誉军人获得职业与生活。 抗日有功部队复员时,应留为国防之主力兵团,无功部队应裁撤或缩编。平反八年来赏罚不公现象,使有功的将领与部队受到赏、无功及失律的将领受到罚。 建立民族的科学的与劳动生产相结合的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文化,彻底扫除封建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的反动文化,承受中国民族文化的优秀遗产和外来的民主与科学文化,提倡思想学术自由,反对思想统制。 团结全国教育工作者、新旧艺人、新旧知识分子,为文化事业服务。 团结中西医药工作者,增进医药保健工作,减轻人民的疾病与死亡。 实行普及免费的国民教育、成人补习教育,发展职业教育,资助民办教育,允许在学学生以民主自治权利。 培养科学人才与技术人才,奖励学术著作和科学发明,发展文化出版事业,废止一切侵犯人民自由的图书检查与审查。 尊重为人民服务的学校教职员、科学家、工程师、医生、新闻记者、著作家、艺术家、各种专门人材、各种文化工作者,发挥其特长,提高其社会地位,改善其生活。 保护华侨利益,欢迎华侨资本家回国投资、华侨子弟回国求学。 拥护国际和平,根绝法西斯侵略者及其余孽,在不违反中国人民意志、互相尊重国家的独立与平等地位、互相增进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及友谊基础之上和各国建立与巩固邦交,增进贸易,允许任何外国人来中国游历、投资、作宗教与文化的活动,其有因革命行动被迫来中国的,不问其是宗主国或殖民地人民,一律予以恳切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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