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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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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马伯乐每天早晨起来,都静静地向着窗口观望着那批粑树,很久很久地观望。久了,不单是观望,而是对那批粑树起了一种感情了。下雨天,那树叶滴滴嗒嗒地往下滴着水,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从树上滴下来的水滴似乎个个都有小碟那么大,打 在地上啪嗒啪嗒的。 马伯乐每天早晨起来,都是静静地观望那批粑树,有时手里拿了一本书,对着那窗口坐着。 马伯乐觉得人生是幸福的。人生是多么幸福,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窗外还有批粑树。 马伯乐在这房子里已经是五六天过去了。太太虽然闹了几场,是因为这房子太坏。马伯乐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因为他想:已经来到汉口了,你可就跑不回去了。 于是他心安理得地过起生活来。何况离他住的地方不远,就有一个“未必居”包子铺,他又可常常去买包子吃了。 他每一次和太太怄气,就去买包子吃,吃了三五个回来,果然气就没有了。屡试屡验,非常之灵。 “未必居”包子铺,转了两个小弯就可以到了,门口挂着一牌匾,白匾黑字,那块匾已经是古香古色的了,好像一张古雅的字画,误挂到大街上来了。 “未必居”包子铺一向不登广告,门口也并没有什么幌子,只凭着”未必居”三个子,也看不出这三个字就有包子含在其中。但是它的名声远近皆知。住在汉口的,过到武昌来,若是风雅的君子,就要到“未必居”买上几个包子带回去,或是也不管肚子饿不饿,就站在那里吃上两个热的去,连吃连声说好。吃完了,把油手指往嘴唇上一抹,油亮亮地就走出来了。 因为这包子铺是不设座位的,愿意吃不吃,愿意买不买,做的是古板正传的生意,全凭悠久历史的自然昭彰。所以要想吃热的就得站着吃。绝没有假仁假意招待了一番后讨小账的事情。 这生意做得实在古板,来了顾客不但不加以招呼,反而非常冷淡,好像你买不买也不缺你这个买主。 你走进去说: “买包子。” 那在面案上正弄着两手面粉的老板娘只把眼睛微微地抬了抬: “等一下” 她说完了,手就从面案上拾起一张擀好的包子皮来,而后用手打着那馅子盆上的姣绿姣绿的苍蝇,因为苍蝇把馅子盆占满了,若不打走几个,恐怕就要杀生的,就要混到馅子里,包成了包子把那苍蝇闷死了。 买包子的站在一边等着,等到老板娘包了三五个包子之后,而后才慢吞吞地站了起来,一路赶着落在她鼻子上的苍蝇,一路走过来。百般地打,苍蝇百般地不走。等老板娘站稳的时候,苍蝇到底又落在她的鼻子尖上了。 老板娘说: “要几个?” 这时候,那锅上的蒸笼还是盖着的。 买包子的人说,要三个,或是要五个。说完了老板娘就把手伸出去,把那包子钱先拿过来,而后才打开蒸笼。包子是三分钱一个。若没有零钱,就交上了“毫票”。这时候蒸笼的盖还是不开的”老板娘又到钱篓子里找零钱去了。 等一切手续都办理清楚了,才能打开蒸笼。打开蒸笼一看,包子只剩了孤单单的一个了。 于是又退钱,又打着落在她鼻子上的那一个苍蝇。实在费工夫,这一个包子出了蒸笼。” 但是买主不但不觉得不耐烦,反而觉得这包子更好吃,于是非常珍贵地用荷叶托着。临出门口的时候,还回头问着: “等一下有吧?” 只听那里边回说: “下半天来吧,现在不卖了。” 买包子的人,也不想一想,包子铺是为着卖包子的,为什么一会卖一会就不卖了呢?只是人人都说: “‘未必居’那包子铺的架子才大呢,一去晚了就没有。” 不但晚了没有,来早了也是没有的,一天就是上半天有那么一阵,下半天有那么一阵,其余的时间就是有他也不卖。 买包子的人也知他明明有:他就是不卖的。因为有也不卖,人们就更佩服它的特殊的性格了。 下雨天,姑娘撑着伞去买包子,老人拄着杖子去买包子。包子就是买不到,人们就是越觉得满意,困为这包子是非常珍贵难得的。物以稀为贵,于是就觉得“未必居”的包子越发的好。 马伯乐早晨起来,拿它当点心吃。到了下午四五点钟,又觉得肚子里边空,于是一天两次去买包子。不单是买,而且还站在那里看,看到底是怎么做法。将来离开了武昌,到别的地方去,哪里还有这‘未必居,呢?不如赶早学着点,将来自己下手做。 这包子和普通的包子一样是发面的,做起来圆圆的带着榴,不过发面里略微加点糖,吃起来甜丝丝的。里边也是肉馅,唯有这肉馅有些不同,是猪肉馅,肉连切也不切,先是整个大块放进大锅里去煮,煮好了取出来再切。切碎了还不能够成为包子的馅,至少要再炒一遍,炒的时候,还要放些个豆酱,其余的什么也不要了,葱,蒜都不要。 这就是“未必居”包子的要诀。 马伯乐到王公馆去,就向王老先生宣传,因为王老先生也是最喜欢吃“未必居”的包子的。马伯乐之所以认识这包子还是由于王老先生介绍的。 马伯乐说那包子一点稀奇没有,面里边放一点糖,猪肉炒一炒就是了。 王家大小姐是一个斯斯文文的大姑娘,她抢着说: “看花容易,绣花难。若是我们也会做,人家还开包子铺做什么。” 王家大小姐,素性斯文,虽然与马伯乐自幼在一起玩,但是因为十年不见,各自都长大了。尤其是王小姐,离开青岛的时候,才十三岁,现在已经二十三岁了。 所以当她说完了这句话,就觉得有点不大得体,羞得满脸发烧,转回身就从客厅跑出去了。 因为特别慌张,在那红线绣着金花的门帘上,还把头发给碰乱了。王大姑娘的头发是新近才烫卷着的,对着镜子去修饰去了。 不曾想,在那镜子里边,第一眼看到的并不是头发,而是自己红得可怕的脸色,那脸好像在下雨的夜里,打闪时被闪光所炫耀得那么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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