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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军团编制和配备问题


  关于第七军团编制和配备问题(1)

  (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朱、周,董、朱,寻、乐:

  (一)第七军团(1)应改编如下:

  (甲)第十九师编为三个团(即第五五、五六、五八团)。每团约人数一千人,五百枪,九架轻机关枪;六架重机关枪;每团有三个营,加一个重机关枪连;每营有三个连,每连有三个排、一个轻机关枪班;每排分三个班,每班九个人。

  (乙)第五十九团改为独立团,在第七军团的编内行动,共应有五百人,三百枪及两架轻机关枪,其组织编为一个普通的营及两个独立的连。

  (丙)军团直属不应超过三百五十人,一百枪,在这种情况下,用不着侦察连,因为独立团能担任这一任务。

  (丁)崇安[2]及光泽独立团应照原来的编成单独行动,并应与七军团协同动作。

  (二)指挥人员由方面军[3]以及第七军团分配之,第七军团首长及其司令部与第十九师的首长和司令部应合而为一营。第七军团回至东北后,即进行组织。

  (三)在今后的战斗中,应依据下述各项来使用该军团的部队:

  (甲)崇安、光泽独立团应负特别的任务,在敌人的后方进行游击战斗。

  (乙)独立第五十九团应根据第七军团总的动作计划,进行侦察、箝制敌人部队,以及游击动作。

  (丙)第十九师应集结一起,来突击敌人的翼侧及后方。

  (四)后方机关如兵站及医院亦应编入到军团内,这是为计算在上述的编制以内。

  项

  二十二日

  [1]第七军团,即红一方面军红7军团,军团长寻淮洲,政委乐少华。

  [2]崇安,即福建崇安县,今武夷山市。

  [3]方面军,指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

  (1)本篇系项英给朱德、周恩来、红5军团军团长董振堂、政委朱瑞、红7军团军团长寻淮洲、政委乐少华的电报。时红5、红7军团被编为东方军。根据中央档案馆馆藏件刊印。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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