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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儒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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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士大夫研究之一 “无论在任何国家。”伊里奇在他的《国家论》里说,“所有一切国家中所有人类社会数千年来发展的经过,都向我们表明出这种发展的一般规律,法则和次序:起初是无产阶级的社会,即始初的宗法的社会,原始的,没有什么贵族存在的社会,然后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即奴隶主的社会。……奴隶主和奴隶的划分,是最初一次大规模的阶级划分。前一集团不仅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即土地以及虽然当时还很原始的工具等等,并且还占有人民。这个集团就叫做奴隶主,而从事劳动并把劳动果实交归他人的那些人则叫做奴隶。”中国社会自文明初发出曙光,即约当商盘庚时起,便进入了奴隶制度的阶段,这个制度渐次发展,在西周达到它的全盛期,到春秋中叶便成强弩之末了,所以我们可以概括的说,从盘庚到孔子,是我们历史上的奴隶制社会期。但就在孔子面前,历史已经在剧烈的变革着,转向到另一个时代,孔子一派人大声疾呼,企图阻止这一变革,然而无效。 历史仍旧进行着,直到秦汉统一,变革的过程完毕了,这才需要暂时休息一下。趁着这个当儿,孔子的后学们,董仲舒为代表,便将孔子的理想,略加修正,居然给实现了。在长时期变革过程的疲惫后,这是一帖理想的安眠药,因为这安眠药的魔力,中国社会便一觉睡了两千年,直到孙中山先生才醒转一次。孔子的理想既是恢复奴隶社会的秩序,而董仲舒是将这理想略加修正后,正式实现了,那么,中国社会,从董仲舒到中山先生这段悠长的期间,便无妨称为一个变相的奴隶社会。 董仲舒的安眠药何以有这么大的魔力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头说起。相传殷周的兴亡是仁暴之差的结果,这所谓仁与暴分明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奴隶管理政策。大概殷人对于奴隶榨取过度,以至奴隶们“离心离德”而造成“前途倒戈”的后果,反之,周人的榨取比较温和,所以能一方面赢得自己奴隶的“同心同德”,一方面又能给太公以施行“阴谋”的机会,教对方的奴隶叛变他们自己的主人,仁与暴漂亮的名词,实际只是管理奴隶的方法有的高明点,有的笨点罢了。周人还有个高明的地方,那便是让胜国的贵族管理胜国的奴隶。《左传》定公四年说:“周公相王室,分鲁公以……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使之职事于鲁……分之土田陪敦(附庸,即仆庸),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分康叔以……殷民七族。” 这些殷民六族与七族便是胜国投降的贵族,那些“备物典策,官司彝器”的“祝宗卜史”,便是后来所谓“儒”——寄食于贵族的知识分子。让贵族和知识分子分掌政教,共同管理自己的奴隶“附庸”,这对奴隶们和奴隶占有者“周人”双方都有利的,因为以居间的方式他们可以缓和主奴间的矛盾,他们实在做了当时社会机构中的一种缓冲阶层。后来胜国贵族们渐趋没落,而儒士们因有特殊知识和技能,日渐发展成为一种宗教文化的行帮企业,兼理着下级行政干部的事务,于是缓冲阶层便为儒士们所独占了。当然也有一部分没落胜国贵族,改业为儒,加入行帮的。 明白这种历史背景,我们就可以明白儒家的中心思想。因为儒家是一个居于矛盾的两极之间的缓冲阶层的后备军,所以他们最忌矛盾的统一,矛盾统一了,没有主奴之分,便没有缓冲阶层存在的余地。他们也不能偏袒某一方面,偏袒了一方,使一方太强,有压倒对方的能力,缓冲者也无事可做。所谓“君子和而不同”,便是要使上下在势均力敌的局面中和平相处,而切忌“同”于某一方面,以致动摇均势,因动摇了均势,便动摇自己的地位啊!儒家之所以不能不讲中庸之道,正因他是站在中间的一种人。中庸之道,对上说,爱惜奴隶,便是爱惜自己的生产工具,也便是爱惜自己,所以是有利的,对下说,反正奴隶是做定了,苦也就吃定,只要能少吃点苦就是幸福,所以也是有利的。然而中庸之道,最有利的,恐怕还是那站在中间,两边玩弄,两边镇压,两边劝谕,做人又做鬼的人吧!孔子之所以宪章文武,尤其梦想周公,无非是初期统治阶级的奴隶管理政策,符合了缓冲阶层的利益,所谓道统者,还是有其社会经济意义的。 可是切莫误会,中庸决不是公平。公平是从是非观点出发的,而中庸只是在利害中打算盘。主奴之间还讲什么是非呢?如果是要追究是非,势必牵涉到奴隶制度的本身,如果这制度本身发生了问题,哪里还有什么缓冲阶层呢?显然的,是非问题是和儒家的社会地位根本相抵触的。他只能一面主张“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一面用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论,维持现有的秩序(既成事实),然后再苦口婆心的劝两面息事宁人,马马虎虎,得过且过。我疑心“中庸”之庸字也就是“附庸”之庸字,换言之,“中庸”便是中层或中间之佣。 自身既也是一种佣役(奴隶),天下那有奴隶支配主人的道理,所以缓冲阶层的真正任务,也不过是恳求主子刀下留情,劝令奴才忍重负辱,“执中无权,尤执一也”,天平上的码子老是向重的一头移动着,其结果,“中庸”恰恰是“不中庸”。可不是吗?“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果然你辞了爵禄,蹈了白刃,那于主人更方便(因为把劝架人解决了,奴才失去了掩蔽,主人可以更自由的下毒手),何况爵禄并不容易辞,白刃更不容易蹈呢?实际上缓冲阶层还是做了帮凶,“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冉求的作风实在是缓冲阶层的唯一出路。孔子喝令“小子鸣鼓而攻之”是冤枉了冉求,因为孔子自己也是“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的,冉求又怎能饿着肚子不吃饭呢! 但是,有了一个建筑在奴隶生产关系上的社会,季氏便必然要富于周公,冉求也必然要为之聚敛,这是历史发展的一定的法则。这法则的意义是什么呢?恰恰是奴隶社会的发展促成了奴隶社会的崩溃。缓冲阶层既依存于奴隶社会,那么冉求之辈的替主人聚敛,也就等于替缓冲阶层自掘坟墓。所以毕竟是孔子有远见,“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冉求是自己给自己毁坏青山啊!然而即令是孔子的远见也没有挽回历史。这是命运的作剧,做了缓冲阶层,其势不能不帮助上头聚敛,不聚敛,阶层的地位便无法保持,但是聚敛得来使整个奴隶社会的机构都要垮台,还谈得到什么缓冲阶层呢?所以孔子的呼吁如果有效,青山不过是晚坏一天,自己便多烧一天的柴,如果无效,青山便坏得更早点,自己烧柴的日子也就有限了,孔子的见地还是远点,但比起冉求。也不过是“以五十步笑百步”而已。结果,历史大概是沿着冉求的路线走的,连比较远见的路线都不曾蒙它采纳,于是春秋便以高速度的发展转入了战国,儒家的理想,非等到董仲舒不能死灰复燃的。 话又说回来了,儒家思想虽然必需等到另一时代,客观条件成熟才能复活,但它本身也得有其可能复活的主观条件,才能真正复活,否则便有千百个董仲舒,恐怕也是枉然。儒家思想,正如上文所说,是奴隶社会的产物,而它本身又是拥护奴隶社会的。我们都知道,奴隶社会是历史必须通过的阶段,它本身是社会进步的果,也是促使社会进步的因。既然必须通过,当然最好是能过得平稳点,舒服点。文武周公所安排的,孔子所发表的奴隶社会,因为有了那样缓和的榨取政策,和为执行这政策而设的缓冲阶层,它确乎是一比较舒服的社会,因为舒服,所以自从董仲舒把它恢复了,两千年的历史在它的怀抱中睡着了。 诚然,董仲舒的儒家不是孔子的儒家,而董仲舒以后的儒家也不是董仲舒的儒家,但其为儒家则一,换言之,他们的中心思想是一贯的。两千年来士大夫没有不读儒家经典的,在思想上,他们多多少少都是儒家,因此,我们了解了儒家,便了解了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如上文所说,儒家思想是奴隶社会的产物,然则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是什么,也就值得深长思之了! 194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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