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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学与今韵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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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农先生:本志三卷所登先生对于文学革新的大作两篇,我看了非常佩服,以为同适之先生的《文学改良刍议》正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而行,废一不可。文学革新的事业,有你们两位先生这样的积极提倡,必可预卜其成绩之佳良,我真欢喜无量。惟我对于《我之文学改良观》一篇,略略有些与先生不同的意见,现在把他写在下面:先生说,“酬世之文,一时虽不能尽废……”我以为这些什么“寿序”“祭文”“挽对”“墓志”之类,是顶没有价值的文章。我们提倡文学革新,别的还不过是改良;惟有这一类的文章,应该绝对的排斥消灭。“寿序”一类,就是《选》学家,桐城派,也晓得不该做,至于“祭文”“墓志”之类,因为中国人二千年来受了儒家“祖宗教”的毒,专门借了死人来表自己的假孝心,假厚道,以为这是不可少的,但是到了现在,总该有些觉悟,有些进步罢。章太炎先生说得好:“靡财于一奠者此谓贼,竭思于祝号者此谓诬。”又说:“封墓以为表识,藏志以防发掘,此犹随山刊木,用记地望,本非文辞所施。”(均见《国故论衡》中《正鶃送》)我的意思:以为这一类的文章,Language和Literature里面都放不进,只合和八股一律看待。新名词这样东西,我以为应该尽量采用。梁任公的文章,颇为一班笃旧者所不喜;据我看来,任公文章不好的地方,正在旧气未尽涤除,八股调太多,理想欠清晰耳;至于用新名词,则毫无不合。我以为中国旧书上的名词,决非二十世纪时代所够用;如其从根本上解决,我则谓中国文字止有送进博物院的价值;若为此数十年之内暂时应用计,则非将“东洋派之新名词”大搀特搀,搀到中国文里来不可,既然Language里采用了,则已成为口头常语,又何妨用到Literature里去呢?至于先生所谓“漂亮雅洁”,在我看来,“东洋派之新名词”,又何尝不“漂亮雅洁”?“手续”“场合”,原不必用,若“目的”“职工”,则意义很对,有何不可用呢?我觉得日本人造的新名词,比严复高明得多;像严氏所造的什么“拓都”“幺匿”“罔两”之类,才叫人费解哩?至于自造新字,或新名词,固无不可;然使造得不好,像“微生物”一名,某君造了个“百”字(和千百之百同形异字),某学校造了个“ ![]() 钱玄同 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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