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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录十一


  有人说:典故虽然不该用,但是成语和譬喻似乎可以沿用。我说:这也不能如此笼统说。有些成语和譬喻,如胡适之先生所举的"舍本逐末"、"无病呻吟"之类,原可以用得。但也不必限于"古已有之"的,就是现在口语里常用的,和今人新造的,都可自由引用;并且口语里常用的,比"古已有之"的更觉得亲切有味。所以"买椟还珠"、"守株待兔"之类如其可用,则"城头上出棺材"也可用,"凿孔栽须"——这是吴稚晖先生造出来的——也可用。至于与事实全然不合者,则决不该沿用。如头发已经剪短了,还说"束发受书";晚上点的是lamp,还说"挑灯夜读";女人不缠脚了,还说"莲步珊珊";行鞠躬或点头的礼,还说"顿首"、"再拜";除下西洋式的帽子,还说"免冠";……诸如此类,你说用得对不对呢?大概亦不用我再说了。——更有在改阳历以后写"夏正",称现在的欧美诸国为"大秦"者,这是更没有道理了。照此例推,则吃煎炒蒸烩的菜,该说"茹毛饮血";穿绸缎呢布的衣,该说"衣其羽皮",住高楼大厅,该说"穴居野处";买地营葬死人,该说"委之于壑";制造轮船,该说"刳木为舟,剡木为楫"了。这"茹毛饮血……",确是成语;但是请问,文章可以这样做吗?如曰不能,且宜知"夏正"、"大秦"和"茹毛饮血……"正是一类的成语呀。照此看来,则成语有可用,有不可用,断断不可笼统说是"可以沿用"的。(譬喻也有可用与不可用两种。)

  注:《随感录》(四四)、(四五)发表于1919年1月15日《新青年》第6卷第1号,署名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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