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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谁革谁的命?(2)


  世界无产阶级对于中国无产阶级并非“友军”,而是中国无产阶级的扩大,中国无产阶级的力量正在于这一点;如今中国无产阶级要领导最大多数的农民起来革世界资产阶级的命,而且在世界无产阶级已经得胜于邻近的俄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那末,中国的国民革命当然不仅得着世界社会革命的“辅助”,并且自己也带着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了。因此,中国革命既以农地革命为中枢,又系反帝国主义的强有力的军队,自然应当从国民革命生长而成社会革命——就是“一次革命”直达社会主义,“从民权主义到社会主义”!可见中国现时的革命,既是资产阶级的,又不是资产阶级的,既不是社会主义的,又的确是社会主义的,这“一次革命”的胜利终竟是社会主义的。

  我们在一九二三年九月曾经说过:“平民之革命民权独裁制是民权革命中最切近的目的……就是以劳工阶级的方法来行国民革命。劳工阶级在国民革命的过程中,因此日益取得重要的地位,以至于领袖权。劳工阶级的最后目标在社会主义,那么,到国民革命的最高度,很可以与世界革命合流而直达社会主义。”(瞿秋白:《自民治主义至社会主义》[101],见《新青年》季刊第二期)

  然而彭述之在一九二四年十月写的是:中国无产阶级“一方面须竭力领导国民革命,推动国民革命到底;另一方面又须准备将来之无产阶级革命。”(彭述之:《谁是中国国民革命之领导者》)这种论调和我们的意思完全不同了。“一方面竭力领导国民革命,另一方面准备将来再革命”,这是甚么话!如果无产阶级确能争得中国国民革命之领导,则国民革命可以胜利,无产阶级将与农民等建立革命民权独裁制(政府),那么,请问无产阶级有了转变国民革命使成社会革命之可能,何必又要自己来革自己的命?如果说无产阶级虽然领导国民革命,而国民革命始终不能胜利,那么,又何从准备将来的无产阶级革命?要知道国民革命之胜利,就是社会主义之初步;无产阶级如果不能力争领导国民革命,国民革命是不能胜利的,革命中之社会主义的职任是无从开始实行的。彭述之一方面要领导国民革命,别方面又仿佛预先认定国民革命,决不会因受无产阶级的领导而胜利,所以主张另一方面准备再革命。他或以为国民革命的“到底”仅仅是纯粹资产阶级式的民权主义,而他却向来是在各方面反对民权主义最激烈的,他以为民权与独裁是有不共戴天之仇的;所以他设想国民革命的民权主义胜利之后,将要很快的实现无产阶级的第二次革命——于是便发生“永续革命”(Permanent revolution)的学说,就是民权主义胜利之后,再立刻来一个“将来之无产阶级革命”,革去民权主义,而实行他的所谓独裁专政(一九二七年一月中旬《向导》第一八四期,彭述之有中国“永续革命”说发表)。这种学说,的确是中国式的杜洛茨基主义[102],是非常之错误的。殊不知道中国的国民革命同时是资产阶级性及社会主义性的,中国革命之民权主义是应当和革命独裁相合为一的——对于劳动平民是民权,对于官僚买办土豪军阀便是独裁(就是讲到苏维埃制度,列宁也是这样说明是工人的民权主义)。这都是一件事物的两方面,而决不是两个互相独立互相对待的“主义”。彭述之这一类的思想,很影响这三年来党的政策和党的生活。党纲上的问题都发生了疑虑,一切革命运动的策略自然多所错误,中国无产阶级便不明白参加国民革命的当前职任,如果说到民权运动,至多只是消极的要求政治自由,一般群众向来不曾知道参加国民革命之最小限度党纲,是建立真正平民的民权共和国——劳动平民之革命民权独裁制。

  如果看着中国革命是彭述之式的“永续革命”,那么,这就是否认中国革命及其无产阶级的民权主义的职任,那就应当在国民革命军队胜利的地方,立刻高叫“军阀倒了,政府是工人的”,这是不是无产阶级领导农民及一般小资产阶级的方法呢?当然不是的。小资产阶级和农民,当这“资产阶级民权主义性的革命还没有完结”的时候,听到工人政府的口号,是不会“天然的”受工人阶级之指导的;这是“以工人政府攫取政权的儿戏”,这是“白朗吉主义(Blanquism)[103]的政治投机”(《列宁全集》第十四卷第一册,《论策略书》)。或者,像彭述之那样否认民族资产阶级之存在,说他“几等于零”,于是在策略上不注意与这种民族改良主义去斗争,那末,我们心上想着“工人天然是革命领袖”,而手里却把领袖权恭送了民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当彭述之高叫“永续革命”的时候,很可以用庸俗的民权主义口号来征取小资产阶级,使他们离开无产阶级。

  再则,中国革命虽是资产阶级性的,然而他与世界无产阶级联盟而反抗列强帝国主义;他的胜利的前途,不能不超出资产阶级性的范围,而过渡于非资本主义的发展——直达社会主义。如果我们在党纲上限定了资产阶级的革命范围,认为中国革命虽由无产阶级领导,仍不免为资产阶级的革命,这一革命的胜利,仍旧是无条件的开发中国资本主义之发展;那么,亦是错误的。中国革命的职任,既然是推翻帝国主义对于中国的统治,既然是联合世界无产阶级根本打倒世界的帝国主义,自然,革命之党纲,应包含社会主义的成份,就是夺取中国经济之最高权于帝国主义、军阀、官僚、买办之手,使中国加入世界无产阶级的经济机体,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时世界经济分为两个营垒:一是帝国主义的列强,一是社会主义的苏联;列强是在资本主义衰落的过程里,苏联却在社会主义兴起的过程里。中国现今是列强资本主义的附庸,革命之目的,便是使中国从帝国资本主义的世界经济机体里分裂出来,而与苏联结合经济的同盟,进入世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经济机体里去。所以如果说中国革命之后,仍旧是纯粹资本主义的发展,那就一定预先认为世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经济(苏联)没有战胜帝国主义的希望,没有辅助中国经济发展的能力。这种思想很像苏联共产党最近的“对抗派联盟”(Oppositic Bloc)[104]的“学说”,不但认为苏联一国不能建设社会主义,甚至于认为苏联与中国两国之内也不能建设社会主义。因此,亦会发生必须中国有第二次革命的思想,使群众不认清现时“第一次”革命的党纲,已经是开始社会主义之建设;于是认为中国无产阶级只要利用国民革命得些自由,做些经济斗争,准备第二次无产阶级革命,而在这“第一次”革命时,无须力争政权,甚至于说“不应当加入政权,恐怕这要吓退了民族资产阶级”。

  既如此,我们可以总结一句,中国革命虽是资产阶级的中国反抗帝国主义的革命,然而农民的彻底的资产阶级民权主义性的革命要求,必定和世界的中国的无产阶级之社会主义要求相结合,而形成直接从国民革命生长而成社会革命的革命。这种革命的党纲应当包含:

  (一)建立工人、农民及其他被压迫阶级之革命民权的独裁制,国民会议最高权的平民民权共和国;

  (二)国有银行、铁道、航路、矿山大企业等经济上的最高权;

  (三)国有一切土地:乡村中的田地及都市中的地皮;

  (四)最进步的工会法与劳动法,严厉执行劳工检察制度。

  这些都是党纲中的中心问题,其余详细的条目,自然是相因必至的了。这种党纲的意义,才是革帝国主义及地主阶级(买办军阀等)的命;至于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关税自主、收回租界等要求,则已经是目前行政的政纲;武装农民,最大限度减租以至耕地农有,是农民问题之中目前行动政纲;武装工人,以直接行动取消工厂中之罚金、包工、肉刑制度,以设立国家工场等方法解决失业问题及手工业中之劳资冲突(政府津贴手工工人或政府与资本家公同担负劳动保险费等),实行工会的团体契约权,是劳动问题之中目前行动政纲;省民会议、市民会议、乡民会议(农民委员会)等直接民权,减除苛捐杂税,而立即没收反革命派之一切企业、财产、田地等,是政治问题中之目前行动政纲。行动政纲在国际的议决案里可以抽绎出来,我也就不详细论述了。这里所注重的是党纲问题,关于实行政纲的策略,我们在以下还要论及。总之,这种党纲对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并非经济最高权的小工业,仍旧可以采保护的原则,例如关税保护政策及特种优待的税则等;但是,这决不是以发展中国资本主义为原则,而是开始最初步的有规划经济的调节政策。

  [附言]

  第三次大会的党纲,是我起草的;但是大会之后,独秀[105]同志又修改了再付印的。除文字的修改外,其中重要之点是:(一)“此革命之中,只有无产阶级是唯一的、最现实的、最先进的,最彻底的力量,因为其余的阶级……”改为“无产阶级却是一种现实的最彻底的有力部分,因为其余阶级……”之下还加了一句“一时不易免除妥协的倾向”;(二)原文“……不得农民参加革命不能成功”改为“……也很难成功”;(三)原文“无产阶级应竭全力参加促进此民族革命,促醒农民阶级与之联合,督促不彻底的资产阶级……”改为“……督促苟且偷安的资产阶级”。我现在这种声明并非要标明独秀同志的错误,而是要客观的研究过去错误的来源。一、当时确有一派同志,无意之中承认资产阶级应当领导革命,认为资产阶级不过暂时苟且偷安罢了;二、另有一派同志,是现在彭述之派的祖,自认为“正统的专政派”,反对一切民权,所以党纲草案上虽然写着“建立真正平民的民权”,而实际上大多数同志听都不愿意听“民权”两字,他们正在“准备着将来之无产阶级革命”呢。关于“合流直达社会主义”的话,他们更是不肯承认,所以“无产阶级应参加国民革命,取得政治的地位,以至于革命领导权”一层意思,完全抹杀,变成废纸;三、我自己的严重的错误,正在于没有具体的认识农民问题之解决,所以党纲草案原文上虽有“不得农民参加,革命不能成功”一语,然而农民要求中,只有减租,而没有土地问题。当时谭平山同志与国民党谢英伯的“耕地农有”之争,已经过去;我在争论时虽然很赞成“耕地农有”,或广东文法的“耕者有其田”的口号,然而起草党纲时,我屡经思索,始终不敢写上去,而平山同志也没有提起。这可见当时大家都在无意之中恐怕认清了农村中的阶级分化,会使农民的阶级斗争过于激烈,或是根本不承认中国有土地问题。我不过在说明党纲草案的报告时,曾经特别指明农村自治的运动,农民应当力争参政权,反对“包办地方事务的乡董”,然而我这种“民权主义的倾向”,始终受大家的腹诽,也就无足重轻了。总之,第三次大会时的党纲草案,在现在看起来简直是不值一笑,很幼稚的;但是,大家应当知道(不但我起草人自己):这党纲草案的最严重的错误,就是没有切实的、勇敢的解决农地问题。我直到五卅之后的北京十月的扩大会议[106],才首先坚决赞成“耕地农有”的主张。这是因为我受着实际的革命时势及群众的教训了。

  [101]《自民治主义至社会主义》,作者在自编论文集中改题为《自民权主义至社会主义》,已收入本文集第2卷。

  [102]杜洛茨基主义,今译托洛茨基主义。20世纪初在俄国出现,以托洛茨基为代表。主张跳越民主革命阶段直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否认农民的革命性和建立工农联盟的可能性,并在战争与和平以及其他问题上反对列宁的正确方针政策。

  [103]白朗吉主义,今译布朗基主义。19世纪法国工人运动中以路易·布朗基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流派。主张进行政治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实行革命专政,但否认阶级斗争的理论,幻想依靠少数革命家的密谋活动来制造革命,建立少数人的专政,一步就达共产主义。

  [104]对抗派联盟,即托季联盟。1926年夏,苏联共产党内由托洛茨基分子和季诺维也夫分子结成的联盟,主要成员有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等。

  [105]独秀,即陈独秀。

  [106]北京十月的扩大会议,即1925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共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这次会议总结了自五卅运动以来的斗争经验,确定了党在革命高潮中领导工农群众运动的方针,讨论了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国共两党关系、党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党的军事工作、农民土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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