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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选举制宪统一的噩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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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国现时的国会,选出来已经十二年了;这十二年中上的尊号:“猪仔,娼妓……”等等,也就够受了。国人难道还不明白,这种国会,这班议员,已经绝不能代表丝毫民意,已经绝无最高立法机关的资格。不论议员中还有几位自命为“勉强做君子的”章士钊及丁佛言等(见上海《新闻报》七月二十八日章行严的社论),而法律上、实际上,此等“国民代表”,国民早已应以非常手段取消他们的资格。然而最近政变以来,居然有人想以国会南迁、政府南迁作解决中国政治紊乱的方法。其实此等“职业议员”的反对北方军阀,一大半是未满所欲,一小半亦不过是个人的撇清主义,消极的要“免负亡国之责”而已(看行严的社论可知)。难道这种东西能做真正的民权机关,真正的与北洋军阀奋斗的机关吗?现在他们已先问南来经费是否确实,可见虽暂与国内革命的党派结合,等到时局一有变更,他们立刻就能卖此友党,亦就立刻自卖。所以国会多数在南在北,本来不成问题。真正革命党的议员便应当自己毅然退出,走入平民队伍里,做彻底推翻军阀重建中国的大事业。 曹锟的总统位置是否以选举得来,是否以非常手段得来,根本不足考虑;反正是鄙污龌龊狗彘不食的东西,即使国会全体选他,国会全体便当受国民的放逐。何况现时的国会,在选曹锟一事外,所行所为已经切实证明其卖国卖民而有余。以求得议员多数南下为防止曹贼叛国篡窃的手段,——实在是可笑。 以前老黎[1]想国会制宪以抵制曹锟;现在曹锟却亦要以先宪后选的诳话,骗议员留京,以便挟持强迫大选。“宪法是国家根本”,——好一句冠冕堂皇的话!国民经过十几年磨折,也应有些经验:袁世凯的新约法是洪宪帝国的根本,黎曹的宪法,不免又是黎国或曹国的根本。关我们国民什么事!要知道白纸黑字的宪法,决不是什么“根本”。民主国家的根本在于社会里平民革命力的威权之表显;革命彻底成功方有彻底的民主的宪法;革命力胜利的分数愈少,宪法上的民主性愈淡。——在于实力的表显,而决不在于宪法学理上之完美不完美。因此,假使尽由现在的国会——背后绝无社会实力——去制定宪法:好呢,凭着几个鼎鼎大名的“法学家”写几句空条文,以便曹吴[2]等王公大人登厕之用;坏呢,简直是由军阀贩卖威逼的定下个“惩治平民法”。国民想想,制宪的办法,应当怎样? 国人早已觉得军阀割据的痛苦,曾经以为“裁兵,理财,制宪”是消灭军阀统一中国的方法。这次政变以来,吴佩孚、冯玉祥已经公然声言武力政策;大选费及军事费要请王克敏、顾维钧来紊乱财政进行外债;所谓“制宪”的意义又如上述。难道财可理,兵可裁,宪可制,中国可统一吗?像这样的“裁兵”、“理财”、“制宪”,只有使中国愈紊乱愈分裂。国民要的统一,是否是吴佩孚的武力统一?国人希望统一,而又消极不动,难怪军阀利用这种心理而以统一相号召。中国平民,若不自己奋起结合做真正的政治运动,一直行向革命,绝不与旧势力妥协,努力扫除歼灭一切军阀,则统一决不可能。 由此可见,希望国会南下,防止大选,附和制宪,空言统一,其结果必不免是一场噩梦。 中国平民应当结合各界,排除万难,组织真正民众;并且立刻继以革命的行动召集全国平民立国大会,制定宪法;换句话说,即以非常手段取消十二年的死国会,以平民的社会实力组织国民军,以社会的经济力量安置旧军队(剪除军阀爪牙),以有组织的群众与军阀宣战(歼灭军阀根株)。——如此,方能奠定真正民主共和国的基础,统一中国,复兴中国文化。 原载1923年8月1日《向导》第34期 署名:巨缘 注释 [1]老黎,指黎元洪(1824—1928),当时任中华民国总统。 [2]曹吴,指曹锟、吴佩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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