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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目的论及其批评内在的目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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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我们细细研究目的论,当他是一种总原则,——就是以为一切都有一定的目的之学说;那时我们很容易发见这种学说的背理。究竟什么是目的?“目的”的意义,就是预设的标点,有意的计划中之最后结局。没有设目的的人,就没有目的。石头没有甚么目的的,太阳或任何行星,以及整个的太阳系亦是如此。“目的”只有有意识的生物方才能有;有意识的生物方能自己立一个目的,渐求达到。只有野蛮人才会想到石头亦有目的;野蛮人往往以为自然界一切有灵,宇宙间一切有神,——所以野蛮人是目的论派,他以为石头(自然)和人一样,自己能定一个目的出来。可是中国古代的庄周已经说:“复仇者不拆‘镆干’,虽有忮心者不怨飘瓦。”那些目的论派,真象野蛮人,——竟要“怨及飘瓦”,——因为他们以为全宇宙(或全社会,或所谓“人生”),确有一目的,为“不可思议的”人所立,张君劢所谓“其所以然之故,至为玄妙不可测度”。可见“目的性”、“适当性”等类的意义,简直于客观宇宙绝不能应用,而宇宙间的规律性,亦并非目的论的规律性。 学术界之所以发生目的论与原因论的争执,倒是很容易说明的一件事。人类社会分裂而成各种部分之后,少数人管理、命令、统治,而多数人受管理、受命令、受统治,于是大家照着这样“规范”去比附全宇宙——所谓“作之君,作之师”,以至于五行生尅阴阳男女尊卑等等,无不如此。地上有皇帝、法官、地方疆吏,天上就有玉皇大帝,天下都有城隍土地、日巡、夜巡等等,以至于一草一木都有神,神之间都有等第。俗话还说“一物一制”。“造化”的神奇,竟至于如此其极,——难怪孔老二要唉声叹气的说:“天何言哉!天何言哉!”了。如此,“造化”竟变成一个大怪物,能定出如此缜密的预拟计划来。不但如此,甚至于“制礼,下教令”以治人,反是“圣人则天之明,因地之利,取法度于鬼神。”(郑注《礼运》)古代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19]亦说:“自然界是目的”,希腊字(Nomes=“法”)同时有两种意义:一、自然法则,二、道德法则,以至于“秩序”、“规律”、“谐和”。 “帝权扩张之后,古罗马的法典变成了一种甚么‘世俗的’神学似的,从此之后,他的发展,就总是跟着独断论的神学走。法律简直等于规范,为最高威权者——天上的天帝,或地上的皇帝所定下而是某种‘下人’行动时所应遵守的。”(俄国斯柏克托尔斯基(E.Spektorshy)之《社会科学之哲学论》)自然界的规律性之系统,当做天神的立法;治人的法律便有所根据,“天生是如此,所以我们亦是如此定!”这种学说一直到近代还有。譬如法国革命时重农学派(Physiocrates)的经济学家,他们固然是最早叙述资本主义社会的学者,然而他们以自然界及社会界现象之规律性与国家的法律及“天力”的命令相混淆。柯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20]说:“社会的根本法则便是自然法则之最利于人类者……此等法则为造化所定,垂之久远……此等法则之遵守及施行且为有镇守权者(Autorité tatelaire)所宜监察、维持。”(《中国的专制政体》第八章)于是更容易了解了,——那所谓“有镇守权者”(天子或“市长”)的法律,假借“造化之权”,来得真巧妙! 可以引出这样无量数的实例,然而证明的只是一事:目的论的观点依附于宗教。“天神有如此的计划及目的,所以应当如此如此”。目的论之来源,实在是推广“地上的”奴隶制度——一方服从一方统治的形式——于宇宙间的一切现象。他根本与科学不相容而相矛盾,——纯依“信仰”而立。 然而怎样去解释一切现象才是呢?——有些的确是合于所谓普遍的适当性的(各种有机体的适当的结构,物种人种的改善,社会的进步等等)。假使完全立于蠢笨的目的论的观点,以上帝或造化做靠山,未免太不稳了。所以目的论也不得不让步而造成更精细的遁词,更模糊的形式,所谓“内在的目的论”(Téléologie immenent)——目的的适当性为自然界及社会界的现象之内心所自有。 我们在讨究这一问题之先,可以先说一说:“宗教派的解释。”奥国经济学家波莫罢威克(Beum-Bawert;1851— 1899)[21]举一个例。他说,假使我提出一种解释宇宙的学说,说全宇宙都是一种因素所组织的,此等因素的动作便引起宇宙间一切现象;然而此等因素却是不能见,不能闻,无臭味,无重量,不可接触的,——请你们来驳一驳这种学说看!这种学说不可驳的,——因为他先就藏在不可见,不可闻……的神宫里。可是人人都知道这是疯话,为甚么?因为无从校正。 一切宗教式的解释都是如此。不是藏在神秘力里;便是说人的智力不足所以研求。有一个中世纪的神甫简直说:“我信仰,——因为这是妄诞(Credo quia alesurdum)。”基督教的教义只许有一神存在,而同时又说有三神(三位一体),——这是与极简单的乘法表相矛盾的。然而却偏说:“我们薄弱的理智不能参透这一秘理。”——这是不必驳的,不攻而自破的。 至于所谓“内在的目的论”是什么呢?就是宗教式的目的论更进一步。这种目的论已经不说神秘力了。他只说一种随局势变迁而永永逐步发露的目的,就是存在于发展进程的内心的目的。我们且打比喻来说明。假设有一种生物,他因适应环境而渐渐变迁。他的机官日益完美,就是日益进步。人类社会亦是如此。不论怎么预拟他的将来(社会主义或是其他),有一事是不能否认的:人亦日益“完美”,人日益“文化”,所谓万物之灵“在文明及进步的道路上大踏步的前进”。所谓日益“完美”,就是他适当那“目的”也日甚。此处所谓目的(完美)在发展进程里发露出来。他并非神力所预拟的计划,而是自然发露的;譬如花发自蓓蕾:花是目的,而蓓蕾的渐放正是所谓发展进程,——此发展进程之中早已包含“花”的目的。 这种理论对不对?不对。他不过是精细的隐匿的遁词而已。第一、我们先就不赞成他所说的目的的意义,——仿佛并无何人立这目的。等于说思想,而没有思想者;说风,而没有空气的空间。实际上说“内在”的目的就是隐隐之中承认一种所谓“内力”,很隐藏而不可捉摸的,——这种“内力”在那里定目的。这种“内力”当然在外表上很不象有鼻有眼有胡须的神像;实在说来,却仍旧是那一个目的论,不过比较精细些罢了。目的论总是走到神论为止。 然而我们且讲纯粹的内在目的论。最好是专论“总进步”论(求完美的总目的),——这一理论是内在目的论的最巩固的城壁。 大家都可以知道的,这种目的论比较的难驳倒,因为“神力”的把戏他已经自己宣告不演了。然而,假使以发展进程的全体而论,也不难得其究竟。譬如生物界里,我们不应当仅仅看见那生存竞争胜而存在的,并且亦应当考察生存竞争不胜而败灭的。每种生物都有进步不息的“义务”么?不然的。太古时代,地球上曾经有过“飞龙”、“巨象”等等,而现在没有了。美洲、非洲有过几种土人,现在没有了。这都是科学的研究(化石等物证)足以证明的。再则,说更明显的例:中国的苗黎之中,也有几种灭种了,台湾的土人,日本的虾夷,现时也差不多不见了。更有人人都知道的:春秋战国时的文化,古代的埃及、巴比伦、希腊、罗马、印度、波斯、蒙古、墨西哥现在不见了,他们都已败灭了。假使人类之某一社会生活立了一完美的目的,何以又屡屡的经过这些破坏败灭呢?什么是进步?“进步”仅仅指那一万中之一种,因优越的条件而能存在发展罢了;其余的“组合”(各种条件的组合)却不能包含在内。生物机体或社会组织与其环境中的各种条件之“组合”,可以有几千万万种,其中只有最少数的生物及社会可以说有进步,——“总进步论”如何说得过去? 俄国有一希腊教神甫(以前曾经是信过马克斯主义者!)蒲勒嘉夸夫(Bulgakoff)[22]说:“‘演化’及无目的无意义的发展外,同时可以建立所谓‘目的论的演化’进步之意义;此一演化之中原因及渐发的目的互相等于,简直和形而上学的系统里的‘等于’一样。原因和目的既是一样东西,何必一定说目的?——除非是自欺的安慰。” 即使纯粹的抽象而论,宇宙间“一切”都有求完善的目的;不过有达有不达而已。然既有达有不达,便不是总目的。况且宇宙的“一切”都倾向于同一方向而发展,所谓“求完美”,其实是宇宙间一切现象皆动皆变的性质而已,并不是有意求完美,而是无意的适应,起于此等现象——机体或社会——的本性。既非有意,便不成其为目的,而只能依原因论解释。再则“求完美”之“完美”永永是相对的:——在现时较往时为完美,在现时的环境中却已非完美;在将来又更要完美,如此转辗推移无有底止。所谓目的,是拟定的终点;如今并无终点,成何目的?若更以这倾向相同说是“总相”,则所谓倾向正是各个的适应行动,互相竞争,你生我死,如何说得宇宙的总目的。总相确有,而是原因的总相,并非目的的总相。至于说目的未必要终点,那便成永永不断的动象,此动相之中又见或胜,或败,或生,或死,结局既各不同,总动象里又没有可以指定的一点,——这成了甚么“目的”! [19]亚里士多德,见本卷第166页注⑥。 [20]柯奈,今译魁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法国古典经济学家,重农学派的创始人。著有《经济表》等。 [21]波莫—罢威尔(Böhm Bawerk,1851—1899),奥地利经济学家、政治家,奥地利经济学派集大成者。 [22]蒲勒嘉夸夫,今译布尔加柯夫(Bulgakoff,1871—1927),俄国神秘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政论家,著有《资本主义与农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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