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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文学生活 七、文学革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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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革命为事实上之需要,卒于一九一七年发动了。这个文学革命运动是由胡适与陈独秀所领导,他们主张用白话文为文学工具。在这一次运动之前,古时亦曾有过革命。唐朝韩愈的反抗五六世纪之骈体文,主张使用简明之体裁,导文学归于比较健全的标准,而给予吾人稍微可读之散文。但韩愈的革命运动却是复古运动,使更遥远的返于周代的文学形式。这在观点上仍不脱为经典的,他仅想努力仿古。可是这件工作大不容易。自经韩愈倡导之后,文学时尚逡巡于模仿周文与秦汉文之间,及韩愈本人成为古代人物,唐代文章亦为后代竞相模仿。宋人模仿唐文,明清作者模仿唐宋,文学风尚乃成为模仿竞争。 直到十六世纪末期,忽然崛起一位人物,他说:“现代的人应该用现代语言写作。”这个主张,垂示给吾人一个健全的历史眼光。这位人物就是袁中郎和他两位兄弟。袁氏胆敢将通常社会惯用语,甚至世谚俗语写入他的文章。而有一时期,他的作风曾成为盛行的文学时,尚拥有相当信徒,自成一派,世称公安派(公安为袁中郎出生的地名)。他首先主张解放文章形式的束缚。他又说,写文章的方法,只消信手写来。他又主张个性独立的文体,坚信文学只为性灵之表现,性灵不应加以压迫。 但日常语与俗谚的使用马上给正统派作者怒目而视,施以苛酷的批评。而结果,袁中郎所收的报酬是文学史中一束轻视的头衔,如“轻佻琐细”,“粗俗不雅”,“非正统”。直至一九三四年,这位性灵文学的始创者始从几被全部埋没的厄运中翻身转来。但袁中郎亦未有胆略或见识以主张白话的应用。倒还是一般通俗小说的作者,他们盖已放弃了一切博取文名的野心,而他们为求大众的了解起见,不得不用白话来写,这一来奠下了用活的现代语的文学之础石。而当胡适博士提倡采用白话为文学工具的时候,他曾屡屡声述这种基本工作已有前人替他彻底准备,历一千年之久,凡欲用此新文学工具写作者,尽有现成的第一流模范作品放在面前。因是而三四年间,白话文运动收到空前迅速之成效。 紧接文学革命之后,有两大重要变迁。第一为尚性灵的浅近文体的写作培养,以周氏兄弟为代表,即周作人、周树人(鲁迅)。所堪注意者,为周作人受公安派之影响甚深。第二个变迁即所谓中文之欧化,包括造句和字汇。西洋名词之介绍,实为自然的趋势,因为旧有名词已不足以表现现代的概念。在一八九〇年前后,为梁启超所创,但一九一七年之后,此风益炽。鉴于一切时尚之醉心西洋事物,此文体之欧化,诚微不足道;但所介绍的文体既与中国固有语言如是杆格不入,故亦不能持久。这情形在翻译外国著作时尤为恶劣,它们对于中国通常读者,其不合理与不可解,固为常事。 实在此等困难乃为翻译者之罪,其理无他,即为他们的对于外国语言的通晓练达之不够。使他们不得不一字一字的翻译,而缺乏全句概念之体会。试想那些把冗长英文关系句接连前行词翻成中文之畸形,此关系句(中文中无此结构)乃易成一长串的形容句,在说出所要形容的一词以前,可延长至数行之文句。某几种变迁显然是进步,如宽散句法之介绍便是。又似把“假设”句段放于主句之后向为不可能者,现已可能的有这样写法的了,这使散文大为柔和而具伸缩性。 中国散文还有其光明的未来,假以时日,它可以匹敌任何国家的文学,无论在其力的方面或美的方面。最好的现代英国散文乃以善描摹的具体文字,采自土著的英语,与采自拉丁派遗传的具有确切意义与文学意味的文字的健全融合著称的。一种书写的语言倘把下述种种词句,如“新闻之嗅觉”,“知识之蛛网”,“语言之追逐”,“跨于胜利潮流之上”,“劳合·乔治(Lloyd George)向保守党的卖弄风情”,当作好的标准英语,将仍保留为刚健的文学工具。一个不正确的文学标准,它将抽去这些字眼像“嗅”、“蛛网”、“追逐”、“潮流”等等,而代以像“玩味”、“累积”、“倾向”、“前进”等等字眼,则将立刻失去其刚健的活力。两种组织要素,具体字与抽象字,很丰富的含存于中国语言中。它的基本结构始终是具体的,像盎格鲁撒克逊文字,而古典文学的传统遗给我们一部字汇,意义很精细而又新颖,相等于英文中的罗马学语。将此两大元素经文学大匠之手加以融合,必且有最大的力与美的散文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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