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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免役法,以及新商税与所得税法,必须看做是向民征税的一项新方法,而并非免于征兵,因为人民在保甲法之下仍须接受征调而接受军事训练的。新商事法是根据商人账目向商人的利润上征取捐税的。所得税,并非现代意义的所得税。我之要在此称之为所得税,是因为官方强迫人民登记其收入与财产,据此以做分配其它捐税之用。此税之所以像所得税,就是人民必须要报其收入与财产之所得,煞费心机去欺骗政府。在这项新政的争论上,据说此项措施公布之后,“民家尺椽寸土,检括无遗,至鸡豚亦遍抄之。”无一不登记报官的。最后一项措施于神宗熙宁七年(一〇七四)历时不久而废,因王安石不久失势之故;甚至在此项措施停止实施之前,苏东坡称其不合于法,在他治下地区拒予推行。

  王安石在免役法中表明意在解除人民在征兵法中之苦,结果保甲法证实了他是言不由衷。事实至为明显,他的新保甲法与免役法是同时公布的,在神宗熙宁三年十二月(一〇七〇)。朝廷用免役法的法宝,一只手从人民身上解除了征兵的重担,却用另一只手把那个重担又放回人民身上。保甲是邻居连保制度。每十家为一保,每五十家为一大保。一保中如有人窝藏贼犯,保内各家要负连带重任;如有谋杀、强奸等罪,保中必须报告官府。每一大保之壮丁必须组队接受军事训练,一家有壮丁二人者抽其一,如超过二壮丁,则依比例多抽。凡抽去者每五天离田受训,此五天相当于现今之一星期,一个月分为六节。家有壮丁者,不必如古代征兵制度下只身赴外乡,而是使军队深入村中。但是王安石善于宣传,他知道给旧事物一个新名称,此旧事物便不复存,所以“征兵制已废”。

  在集中登记管理人民之外,还有一种农民田地强迫登记,作为征收新税的依据,以及另一种将政府的马匹寄养在民家的制度,也就是方田均税法及保马法。像所有集体制度一样,王安石的新法是不放人民自由生活的。政府在妥为照顾人民的焦虑之下,这个新政权必须确知人民做些什么,有些什么。也像其它集体制度一样,这个新政权也认为缺少了特务人员是不能统治的。因而其特务制度在神宗熙宁五年(一〇七二)成立,幸而苏东坡已经离开京都了。这个新政权若不把御史台(相当于现代的报章杂志界)控制住,而以甘心效忠的同党手下人填满,这个新政权也是无法发挥效能的。王安石也觉得有控制学者文人的思想观念之必要。他以前像王莽,往后则像希特勒,因为他一遇到别人反对,则暴跳如雷——现代的精神病学家,大概会把他列为患有妄想狂的人。

  显出王安石的妄想狂性格,以及所有历史家和批评家共同认为他一个不可饶恕的行为,倒不是他的政治社会的冒险改革,而是他自命为经典的唯一解释人一事。他也像王莽那样窜改古籍,所以王安石也写他自己的《三经新义》,使之成为思想的官定标准,用以代替所有过去经典的名家疏解。以一个学者而论,王安石还算不错,但还不足以把郑康成、马融、陆德明等鸿儒取而代之。他此种行为,既是官权的滥用,又是对学术的污辱。中国科举考试,一般都是以经书的一段为题,而应考者的发挥题意也要依据经书。这个王氏新制度的建立,就是说国内的考生必须在每个题义上,要研究并且吸收王安石所说的话,自为政之道、佛教色彩的儒学,一直到“鹑”、“枭”、“雉”等字的语源。苏东坡离开京都之后,一次在地方考试时监考,曾写过一首诗,表示对考生试卷上所表现的思想观念之呆板雷同的厌恶感。

  王安石的《三经新义》也和他的语言学一样,往往带有佛教思想,新思想创见多,而学术根基浅。但是他却相信,在解释古籍的思想和政治观念时,他之认为如何就必然如何。他的《三经新义》糟不可言,他死之后就完全为人所遗忘,而且也一本无存了。可是在他当权之时,则是科举考生人人所必读的经典;考生的意见如与宰相的见解小有出入,便因之落第而有余。最为人所厌恨者,是此《三经新义》是在两年之内仓促编成的;此书之正式开始编纂是在神宗熙宁六年(一〇七三)三月,由他的小儿子和一个政治走狗帮助之下编成,后两年出版。这本急就章,就定为儒家思想的标准疏解,但每逢王安石对疏解有所改变,为应天下考生之需,新版本立即出现。考生人人知道,他们的前途是全系于能做这个修正本的应声虫与否而定。

  这里不讨论王安石学问如何,苏东坡觉得实在难以容忍,因为苏东坡的学问胜过他实在太多。不过现在也可以提一提,王安石的字源学之荒唐可笑,简直跟外行人一样。在他的《三经新义》之外,在当代学人之中,大家最愤怒的事,就是王安石所引起的讨论字源学的怪风气。他的字源学,只是字的结构与来源的研究,不是用比较方法,而是凭个人的幻想。王安石相信这是独得之秘,是对学术上不朽的贡献,至老年时犹苦研不辍,成书二十五卷。西方的学者会了解,一旦学者任凭想象力纵情驰骋而不予以科学方法的限制,就是不用汉人的说经与清儒的朴学方法,那他写二十五卷字源学真是易如反掌的事。若施用幻想,则这部《幻想字源学》一天可写十部。像王安石这样研究一个字构成的各种理由,为什么一个字由某些偏旁组织起来就表示某种意义,那倒是容易而有趣。王安石的字源说有五十条左右流传下来,都是供茶余酒后的笑谈。苏东坡和王安石之间的许多笑话,都是以此等语源学为关键的。

  苏东坡喜用“反证论法”。中文里有一个“鸠”字,是“九”“鸟”合成。显然“九”字是表音。王安石不管语音学的道理,只想从意义上找点趣谈。一天,苏东坡和他闲谈时,忽然问王安石:“可是,为什么‘鸠’字由九鸟二字合成呢?”王安石语塞。苏东坡说:“我能告诉你为什么。诗经上有:‘鸣鸠在桑,其子七兮。’七只小鸟加上父母两个,不是九个吗?”

  “波”字是由“水”加“皮”而成,皮此一偏旁表音。这个“波”字触动了王安石丰富的想象,他说“波”者“水”之“皮”也。一天苏东坡遇见他,向他戏谑道:“‘波’若是‘水’之‘皮’,则‘滑’就是‘水’之‘骨’了。”王安石违反中国字构成的基本原则。有时他割裂字根为二,再另与一个部首相接,像“富”字一例,真会使语言学家啼笑皆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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