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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爱农(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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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馆案[22]是我到南京后两三个星期了结的,被一群兵们捣毁。子英在乡下,没有事;德清适值在城里,大腿上被刺了一尖刀。他大怒了。自然,这是很有些痛的,怪他不得。他大怒之后,脱下衣服,照了一张照片,以显示一寸来宽的刀伤,并且做一篇文章叙述情形,向各处分送,宣传军政府的横暴。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23]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我从南京移到北京的时候,爱农的学监也被孔教会会长的校长设法去掉了。他又成了革命前的爱农。我想为他在北京寻一点小事做,这是他非常希望的,然而没有机会。他后来便到一个熟人的家里去寄食,也时时给我信,景况愈困穷,言辞也愈凄苦。终于又非走出这熟人的家不可,便在各处飘浮。不久,忽然从同乡那里得到一个消息,说他已经掉在水里,淹死了。 我疑心他是自杀。因为他是浮水的好手,不容易淹死的。 夜间独坐在会馆里,十分悲凉,又疑心这消息并不确,但无端又觉得这是极其可靠的,虽然并无证据。一点法子都没有,只做了四首诗[24],后来曾在一种日报上发表,现在是将要忘记完了。只记得一首里的六句,起首四句是:“把酒论天下,先生小酒人,大圜犹酩酊,微醉合沉沦。”中间忘掉两句,末了是“旧朋云散尽,余亦等轻尘。” 后来我回故乡去,才知道一些较为详细的事。爱农先是什么事也没得做,因为大家讨厌他。他很困难,但还喝酒,是朋友请他的。他已经很少和人们来往,常见的只剩下几个后来认识的较为年青的人了,然而他们似乎也不愿意多听他的牢骚,以为不如讲笑话有趣。 “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他时常这样说。 一天,几个新的朋友约他坐船去看戏,回来已过夜半,又是大风雨,他醉着,却偏要到船舷上去小解。大家劝阻他,也不听,自己说是不会掉下去的。但他掉下去了,虽然能浮水,却从此不起来。 第二天打捞尸体,是在菱荡里找到的,直立着。 我至今不明白他究竟是失足还是自杀[25]。 他死后一无所有,遗下一个幼女和他的夫人。有几个人想集一点钱作他女孩将来的学费的基金,因为一经提议,即有族人来争这笔款的保管权,──其实还没有这笔款,大家觉得无聊,便无形消散了。 现在不知他唯一的女儿景况如何,倘在上学,中学已该毕业了罢。 十一月十八日 【注释】 === [22] 报馆案:指王金发所部士兵捣毁越铎日报馆一案。时在一九一二年八月一日,作者早已于五月离开南京,随教育部迁到北京。这里说“是我到南京后两三个星期了结的”似有误,也许作者以最初的查禁时间说起。 [23] 孙传芳(1885─1935):山东历城人,北洋直系军阀。一九二六年他任苏浙闽皖赣五省总司令时,曾以保卫礼教为理由,下令禁止上海美术专门学校以人体作为素描的模特儿。 [24]做了四首诗:作者哀悼范爱农的诗实际上发表了三首,最初发表在一九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绍兴《民兴日报》上,后收入《集外集》。 [25] 是失足还是自杀:范爱农在一九一二年阴历三月二十七日写给作者的信中说:“如此世界,实何生为?盖吾辈生成傲骨,未能随波逐流,惟死而已,端无生理。”因此作者怀疑他可能是投湖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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