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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旧”以后(下)


  [署名]丰之余

  还要写一点。但得声明在先,这是由施蛰存先生的话所引起,却并非为他而作的。对于个人,我原稿上常是举出名字来,然而一到印出,却往往化为“某”字,或是一切阔人姓名,危险字样,生殖机关的俗语的共同符号“××”了。我希望这一篇中的有几个字,没有这样变化,以免误解。

  我现在要说的是:说话难,不说亦不易。弄笔的人们,总要写文章,一写文章,就难免惹灾祸,黄河的水向薄弱的堤上攻,于是露臂膊的女人和写错字的青年,就成了嘲笑的对象了,他们也真是无拳无勇,只好忍受,恰如乡下人到上海租界,除了拚出被称为“阿木林”之外,没有办法一样。

  然而有些是冤枉的,随手举一个例,就是登在《论语》二十六期上的刘半农先生“自注自批”的《桐花芝豆堂诗集》这打油诗。北京大学招考,他是阅卷官,从国文卷子上发见一个可笑的错字,就来做诗,那些人被挖苦得真是要钻地洞,那些刚毕业的中学生。自然,他是教授,凡所指摘,都不至于不对的,不过我以为有些却还可有磋商的余地。集中有一个“自注”道──

  “有写‘倡明文化’者,余曰:倡即‘娼’字,凡文化发达之处,娼妓必多,谓文化由娼妓而明,亦言之成理也。”

  娼妓的娼,我们现在是不写作“倡”的,但先前两字通用,大约刘先生引据的是古书。不过要引古书,我记得《诗经》里有一句“倡予和女”,好像至今还没有人解作“自己也做了婊子来应和别人”的意思。所以那一个错字,错而已矣,可笑可鄙却不属于它的。还有一句是──

  “幸‘萌科学思想之芽’。”

  “萌”字和“芽”字旁边都加着一个夹圈,大约是指明着可笑之处在这里的罢,但我以为“萌芽”,“萌蘖”,固然是一个名词,而“萌动”,“萌发”,就成了动词,将“萌”字作动词用,似乎也并无错误。

  五四运动时候,提倡(刘先生或者会解作“提起婊子”来的罢)白话的人们,写错几个字,用错几个古典,是不以为奇的,但因为有些反对者说提倡白话者都是不知古书,信口胡说的人,所以往往也做几句古文,以塞他们的嘴。但自然,因为从旧垒中来,积习太深,一时不能摆脱,因此带着古文气息的作者,也不能说是没有的。

  当时的白话运动是胜利了,有些战士,还因此爬了上去,但也因为爬了上去,就不但不再为白话战斗,并且将它踏在脚下,拿出古字来嘲笑后进的青年了。因为还正在用古书古字来笑人,有些青年便又以看古书为必不可省的工夫,以常用文言的作者为应该模仿的格式,不再从新的道路上去企图发展,打出新的局面来了。

  现在有两个人在这里:一个是中学生,文中写“留学生”为“流学生”,错了一个字;一个是大学教授,就得意洋洋的做了一首诗,曰:“先生犯了弥天罪,罚往西洋把学流。应是九流加一等,面筋熬尽一锅油。”我们看罢,可笑是在哪一面呢?

  十月十二日

  【注释】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十月十六日《申报·自由谈》。

   刘半农(1891─1934):名复,号半农,江苏江阴人,历任北京大学教授、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院长等。他曾参加《新青年》编辑工作,是新文学运动初期重要作家之一。后留学法国,研究语音学,思想渐趋保守。著有《扬鞭集》《瓦釜集》和《半农杂文》等。

  他的《桐花芝豆堂诗集》在《论语》半月刊上连续发表,下文所引诗及注,都出自集中的《阅卷杂诗》六首(载一九三三年十月一日《论语》第二十六期)。“有写‘倡明文化’者……”,系《杂诗》第一首的“自注”;“幸‘萌科学思想之芽’”,系《杂诗》第六首中的一句;“先生犯了弥天罪……”系《杂诗》的第二首。

   倡予和女”:语见《诗经·郑风·熔兮》:“叔兮伯兮,倡予和女(汝)!”

   “先生犯了弥天罪”四句,据刘半农在这首诗的“自注”中说:“古时候九流,最远不出国境,今流往外洋,是加一等治罪矣。昔吴稚老言:外国为大油锅,留学生为油面筋,谓其去时小而归来大也。

  据此,流学生不特流而已也,且入油锅地狱焉,阿要痛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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