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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清之人情小说(3)


  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如开篇所说:

  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我看来: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件,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我纵钞去,恐世人不爱看呢。”

  石头笑曰:“我师何太痴也!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反到新鲜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至若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且环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说。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所有书中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哄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戚本第一回)

  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而世人忽略此言,每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今汰去悠谬不足辩,如谓是刺和珅(《谭瀛室笔记》)藏谶纬(《寄蜗残赘》)明易象(《金玉缘》评语)之类,而著其世所广传者于下:

  一,纳兰成德家事说

  自来信此者甚多。陈康祺(《燕下乡脞录》五)记姜宸英典康熙己卯顺天乡试获咎事,因及其师徐时栋(号柳泉)之说云,“小说《红楼梦》一书,即记故相明珠家事,金钗十二,皆纳兰侍御所奉为上客者也,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即影西溟先生:‘妙’为‘少女’,‘姜’亦妇人之美称;‘如玉’‘如英’,义可通假。……”侍御谓明珠之子成德,后改名性德,字容若。张维屏(《诗人征略》)云,“贾宝玉盖即容若也;《红楼梦》所云,乃其髫龄时事。”俞樾(《小浮梅闲话》)亦谓其“中举人止十五岁,于书中所述颇合”。然其他事迹,乃皆不符;胡适作《红楼梦考证》(《文存》三),已历正其失。最有力者,一为姜宸英有《祭纳兰成德文》,相契之深,非妙玉于宝玉可比;一为成德死时年三十一,时明珠方贵盛也。

  二,清世祖与董鄂妃故事说

  王梦阮沈瓶庵合著之《红楼梦索隐》为此说。其提要有云,“盖尝闻之京师故老云,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也。……”而又指董鄂妃为即秦淮旧妓嫁为冒襄妾之董小宛,清兵下江南,掠以北,有宠于清世祖,封贵妃,已而夭逝;世祖哀痛,乃遁迹五台山为僧云。孟森作《董小宛考》(《心史丛刊》三集),则历摘此说之谬,最有力者为小宛生于明天启甲子,若以顺治七年入宫,已二十八岁矣,而其时清世祖方十四岁。

  三,康熙朝政治状态说

  此说即发端于徐时栋,而大备于蔡元培之《石头记索隐》。开卷即云,“《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于是比拟引申,以求其合,以“红”为影“朱”字;以“石头”为指金陵;以“贾”为斥伪朝;以“金陵十二钗”为拟清初江南之名士:如林黛玉影朱彝尊,王熙凤影余国柱,史湘云影陈维崧,宝钗妙玉则从徐说,旁征博引,用力甚勤。然胡适既考得作者生平,而此说遂不立,最有力者即曹雪芹为汉军,而《石头记》实其自叙也。

  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嘉庆初,袁枚(《随园诗话》二)已云,“康熙中,曹练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末二语盖夸,余亦有小误(如以楝为练,以孙为子),但已明言雪芹之书,所记者其闻见矣。而世间信者特少,王国维(《静庵文集》)且诘难此类,以为“所谓‘亲见亲闻’者,亦可自旁观者之口言之,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也,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

  【注释】

  刺和珅:和珅,清满洲正红旗人,姓钮祜禄氏,字致斋,官至大学士。《谭瀛室笔记》云:“和珅秉政时,内宠甚多,自妻以下,内嬖如夫人者二十四人,即《红楼梦》所指正副十二钗是也。”藏谶纬,汪堃《寄蜗残赘》卷九载:“曾闻一旗下友人云:‘《红楼梦》为谶纬之书’。相传有此说,言之凿凿,具有征引”,并谓曹雪芹因撰《红楼梦》,其后代遭“灭族之祸,实基于此。”明易象,《增评补象全图金玉缘》卷首载张新之《石头记读法》云:“《易》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故谨履霜之戒。一部《石头记》,(演)一渐字。”

  纳兰成德(1655─1685):后改名性德,字容若,清满洲正黄旗人。大学士明珠长子,曾任一等侍卫。撰有《饮水词》《通志堂集》等。

  陈康祺:字钧堂,清鄞县(今属浙江)人,官至郎中。所撰《燕下乡脞录》,十六卷。

  姜宸英(1628─1699):字西溟,号湛园,清慈溪(今属浙江)人。康熙己卯年(1699)为顺天乡试考官,因科场舞弊案牵连,死于狱中。撰有《湛园未定稿》《西溟文钞》等。

  徐时栋(1814─1873):字定宇,号柳泉,清鄞县(今属浙江)人。曾任内阁中书,撰有《柳泉诗文集》等。下引徐说涉及的明珠(1635─1708),姓纳兰,清满洲正黄旗人。康熙年间任刑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高澹人(1644─1703),名士奇,号江村,清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曾任礼部侍郎。撰有《清吟堂全集》《天禄识余》等。

  张维屏(1780─1859):字南山,清番禺(今属广东)人,官至江西南康知府。撰有《松心诗集、文集》等。《诗人征略》,即《国朝诗人征略》,一编六十卷,二编六十四卷。引文见二编卷九。

  胡适(1891─1962):字适之,安徽绩溪人。他的《红楼梦考证》作于一九二一年,对《红楼梦》作者、版本进行了考证。

  清世祖:即顺治皇帝福临(1638─1661)。董鄂妃,世祖之妃,内大臣鄂硕之女。有些索隐派红学家认为董鄂妃即是董小宛。

  王梦阮:未详。沈瓶庵,中华书局编辑,曾编《中华小说界》杂志。王、沈合撰的《红楼梦索隐》,一九一六年附刊于中华书局出版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卷首有他们写的《红楼梦索隐提要》。

  冒襄(1611─1693):字辟疆,号巢民,清初如皋(今属江苏)人。明末副贡,入清隐居不仕,撰有《巢民诗集、文集》。董小宛(1624─1651),名白,原为秦淮名妓,后为冒襄宠妾。

  孟森(1868─1937):字莼荪,笔名心史,江苏武进人。曾任北京大学教授。所撰《心史丛刊》,共三集,多为有关明清史的考证文章。

  蔡元培(1868─1940):字鹤卿,号孑民,浙江绍兴人。曾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北京大学校长。他在所撰《石头记索隐》中,以林黛玉为绛珠仙子,“珠”、“朱”谐音;以林黛玉所住潇湘馆比附朱彝尊的号“竹垞”,故认为林黛玉影射朱彝尊。以“王”即“柱”字偏旁之省;“國”俗作“国”,熙凤之夫曰“琏”,即二“王”字相连也,故认为王熙凤即影射余国柱。以陈维崧字其年、号迦陵,与史湘云所佩“麒麟”音近,故认为史湘云即影射陈维崧。

  王国维(1877─1927):字静安,号观堂,浙江海宁人。撰有《宋元戏曲史》《观堂集林》等。引文见《静安文集·红楼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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