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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月4日致叶紫〔1〕


  芷兄:

  除夕信新年四日收到。书籍〔2〕印出时,交那个书店〔3〕代售一部分,没有问题,但总代售他是不肯的,其实他也没法推销出去,我想,不如和中国书坊小伙计商量,便中当代问。序当作一篇〔4〕。铁耕回家去了,我可以写信去说,不过他在汕头的乡下,信札往来,很迟缓,图〔5〕又须刻起来,能否来得及也说不定。

  〔一月四日〕

  〔1〕此信后部分被裁去,据收信人在原信后所作附注说:“这封信的后半页是回答我关于另一个朋友的话(大概是这封信,现在记不十分清楚了)。我裁下来,寄给那位朋友了。那朋友在北平清华大学读书,写信来要我转请鲁迅先生给他们的文艺社写一块招牌。先生回信给我,说他不能写:一者,是说他的字并不好,写招牌要请字写得漂亮的人写。二者,他写的招牌不但不能替文艺社生光,而且还有许多不便,甚至有害。三者,他希望中国的青年以后作事或研究文艺,都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不要只在外表上出风头,图漂亮。招牌的用处是:只在指明这是什么地方而已……。意思大概是这样的。”

  〔2〕指《丰收》,短篇小说集,一九三五年三月上海容光书局出版,为《奴隶丛书》之一。

  〔3〕指内山书店。

  〔4〕即《叶紫作〈丰收〉序》,后收入《且介亭杂文二集》。

  〔5〕指《丰收》的木刻插图。按该书插图后由鲁迅托黄新波代刻,共十二幅,并封面画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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