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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2月29日致杨霁云


  霁云先生:

  顷得惠函,知先生尚未回乡。致秉中函〔1〕可以不必要,因此种信札,他处恐尚有公开者,实则我作札甚多,或直言,或应酬,并不一律,登不胜登,现在不如姑且都不收入耳。诗是一九三一年作可以收入,但题目应作《送O.E.君携兰归国》〔2〕;又“独记”应改“独托”,排印误也。日前又寻得序文一篇〔3〕,今录呈;又旧诗一首,是一九三三年作,亦可存。

  此复,即请旅安。

  迅顿首 十二月二十九日

  题三义塔

  三义塔者,中国上海闸北三义里遗鸠埋骨之塔也,在日本,农人共建之。

  奔霆飞熛歼人子,败井颓垣剩饿鸠。
  偶值大心离火宅,终遗高塔念瀛洲。
  精禽梦觉仍衔石,斗士诚坚共抗流。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注释:

  〔1〕致秉中函即310204信。

  〔2〕《送O.E.君携兰归国》后收入《集外集》。

  〔3〕序文一篇指《〈近代世界短篇小说集〉小引》,曾收入《三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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