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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2月29日致杨霁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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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云先生: 顷得惠函,知先生尚未回乡。致秉中函〔1〕可以不必要,因此种信札,他处恐尚有公开者,实则我作札甚多,或直言,或应酬,并不一律,登不胜登,现在不如姑且都不收入耳。诗是一九三一年作可以收入,但题目应作《送O.E.君携兰归国》〔2〕;又“独记”应改“独托”,排印误也。日前又寻得序文一篇〔3〕,今录呈;又旧诗一首,是一九三三年作,亦可存。 此复,即请旅安。 迅顿首 十二月二十九日 题三义塔 三义塔者,中国上海闸北三义里遗鸠埋骨之塔也,在日本,农人共建之。 奔霆飞熛歼人子,败井颓垣剩饿鸠。 偶值大心离火宅,终遗高塔念瀛洲。 精禽梦觉仍衔石,斗士诚坚共抗流。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注释: 〔1〕致秉中函即310204信。 〔2〕《送O.E.君携兰归国》后收入《集外集》。 〔3〕序文一篇指《〈近代世界短篇小说集〉小引》,曾收入《三闲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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