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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2月28日致曹靖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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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珍兄: 二十五日信今天收到。我们都好的。我已经几乎复元,写几千字,也并不觉得劳倦;不过太忙一点,要作点杂文帮帮朋友的忙,但检查时常被删掉;近几月又要帮《译文》;而且每天至少得写四五封信,真是连看书的工夫也没有了。 《译文》开初的三期,全由我们三个人(我、雁、黎)包办的,译时也颇〔1〕用心,一星期前才和书店议定稿费,每页约一元二角,但一有稿费,投稿就多起来,不登即被骂为不公;要登,则须各取原文校对,好的尚可,不好,则校对工夫白化,我们几个人全变了校对人,自己倒不能译东西了。这种情形,是难以持久的,所以总得改变办法,可惜现在还想不出好法子。 兄投给《文学》的稿子,是在的,上司对《文学》似乎特别凶,所以他们踌躇着。这回《译文》上想要用一篇试试看。至于书,兄尽可编起来,将来我到良友这些地方去问问看。至于说内容稳当,那在中国是不能说这道理的,他们并不管内容怎么样。数年前,我曾将一部稿子〔2〕卖给书店,印后不久,即不能发卖。这回送去审查,删去了四分之三,通过了。但那审定了的一本〔3〕,到杭州去卖,又都给拿走了,书店向他们说明已经中央审定,他们的答话是:这是浙江特别禁止的。 木刻第一集〔4〕全卖完了,又去印再版二百部,尚未印成。二集尚未计划,因为所得只有三个人的作品,而冈氏〔5〕的又系短篇小说插画,零零碎碎,所以想再迟一下。 日前又寄上《文学报》一束,《译文》(四)及我的小书〔6〕各一册,不知收到否?兄只要看我的后记,便知道上海文坛情形,多么讨厌,虽然不过是些蚤虱之流,但给叮了总得搔搔,这就够费工夫了。 专此奉复,即请冬安。 弟豫启上 十二月二十八日 〔1〕书店指生活书店。 〔2〕一部稿子指《二心集》。 〔3〕审定了的一本指《二心集》“审定”后的删存稿,书店以《拾零集》为名印行。 〔4〕木刻第一集即《引玉集》。 〔5〕冈氏指冈察洛夫。 〔6〕小书指《准风月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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