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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0月29日致李霁野


  霁野兄:

  十四日的来信,昨天收到了,走了十五天。《坟》的封面画,自己想不出,今天写信托陶元庆君去了,《黑假面人》的也一同托了他。近来我对于他有些难于开口,因为他所作的画,有时竟印得不成样子,这回《彷徨》在上海再版,颜色都不对了,这在他看来,就如别人将我们的文章改得不通一样。

  为《莽原》,我本月中又寄了三篇稿子,想已收到。我在这里所担的事情太繁,而且编讲义和作文是不能并立的,所以作文时和作了以后,都觉无聊与苦痛。稿子既然〔1〕这样少,长虹又在捣乱见上海出版的《狂飙》〔2〕我想:不如至廿四期止,就停刊,未名社就,专印书籍。一点广告,大约《语丝》还不至于拒绝罢。据长虹说,似乎《莽原》便是《狂飙》的化身,这事我却到他说后才知道。我并不希罕“莽原”这两个字,此后就废弃它。《坟》也不要称《莽原丛刊》〔3〕之一了。至于期刊,则我以为有两法,一,从明年一月起,多约些做的人,改名另出,以免什么历史关系的牵扯,倘做的人少,就改为月刊,但稿须精选,至于名目,我想,“未名”就可以。二,索性暂时不出,待大家有兴致做的时候再说。《君山》〔4〕单行本也可以印了。

  这里就是不愁薪水不发。别的呢,交通不便,消息不灵,上海信的往来也需两星期,书是无论新旧,无处可买。我到此未及两月,似乎住了一年了,文字是一点也写不出。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所以我在这里能多久,也不一定。

  《小约翰》还未动手整理,今年总没工夫了,但陶元庆来信,却云已准备给我画封面。

  总之,薪水与创作,是势不两立的。要创作,还是要薪水呢?我现在一时还决不定。

  此信不要发表。

  迅 上十,二九,夜

  《坟》的序言,将来当做一点寄上。

  (此信的下面,自己拆过了重封的。)

  注释:

  〔1〕长虹捣乱指高长虹攻击韦素园等事。一九二六年十月十七日,高长虹在《狂飙》周刊第二期上发表了《给鲁迅先生》一文,就《莽原》半月刊未载向培良的剧本《冬天》和高歌的小说《剃刀》,对韦素园横加指摘,并对鲁迅进行攻击。文中还说:“它(指《莽原》)的发生,与《狂飙》周刊的停刊,显有关连,或者还可以说是主要原因,……我曾以生命赴《莽原》”等。鲁迅在下文中说“似乎《莽原》就是《狂飙》的化身”,即据此。

  〔2〕《狂飙》文艺周刊,高长虹主编,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在北京创刊,附于《国风日报》发行,至十七期停刊。一九二六年十月在上海复刊,光华书局出版。一九二七年一月出至第十七期停刊。

  〔3〕《莽原丛刊》莽原社计划出版的一种丛书,后改名《未名新集》。

  〔4〕《君山》诗集,韦丛芜作,一九二七年三月北京未名社出版,《未名新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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