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鲁迅 > 两地书·原信 | 上页 下页
一一五


  My dear teacher:

  昨廿六日我到学校把东西全搬回高第街了,本来想等你的信能够寄至高第街,然后搬取拾〔什〕物,但前日报纸刊载了廖校长辞职,荐李励庄及我二人的呈文后,我恐防反对者以为我是在请假候做校长,所以急急搬去什物,以示决绝,当即对号房说明,有书信则请存起代去领取,或由叶姓表姊转交,并给他一个孙总理遗像(中央银行一元钞票)大约他不至于作殷羡吧!

  我迟迟不愿搬出也有一原因,就是物件由校搬至别处易,由家搬至别处难,但实迫处此,也只好见一步做一步就是了。我现在住在嫂嫂家里,她甚明达,对我也好,不过侄子嘈吵,不是用功之所,我是在闲着等机会,我也并不心急,对于做事和见人,因为的确不过只有三十天功夫了。事实如此,并非“性急而傻”也,而且我也有一点乐观的地方,就是自本月十六至廿六回家不过住了十天,昨日回校见人,都说我胖了,精神也好了许多,实在前时太耗精神了,此时休养再十天,十天,十天,加三倍的肥胖,不是更好么,虽然胖瘦之于我本身没关系,但为人们看相计,也是胖些好吧!现时我睡也很多,每晚十时睡到次早九时,有十多个钟头了,这个懒骨头,如何处置它?

  廿四早我到广泰来栈找孙伏园,因为廿二他到校找我不见,留下片子说改天再来访,而我不住校,怕相左不好意思,所以去找他,到了他刚起,(上午九时多)说是中饮(原文如此)昨睡了一天,他是冬至晚上到云,那客栈(全广州市都是)的工人要求加薪罢工,连领路也不肯,并且迫着伏园立刻搬,我说还是早些打算好,因为他们不留情的。伏园又送我一双拖鞋,好似北京你见我穿的那双一类东西,他说是福建特产,甚便宜云,但他给我的还是太长,大约比脚长一寸,他要送到我家里,我说等我带去好了,所以收下了。他又带我到海珠公园(就在他住的前面不远),后来他想同我到沙面玩,我想入城去,他要见朱家骅,也要入城,我就约他同行,到城内一间西菜馆食简便的餐,他是病睡一天,食东西怕油还没有我能吃,看他谈话的意思,是多住些时,待有伴再由陆路往武昌,拟先打电话给陈启修云。他又说:他的东西太多,拟到中大代你找好房子,把他的东西放在里面,算是代你占房子,实则他的东西带不了许多,叫你替他保管,并相当时候带走。昨日我到校搬物时,路经双门底的商务书馆,遇伏园,他说即于廿四那晚搬入中大大钟楼上面云。我因急返校未多谈。我想,他会不会先不到武昌,等陈打好地基建起房子再看机而动,先在这里活动,若有较好的则暂不去,因听他说朱是右的,不赞成共的,朱连陈们走,《民国日报》移北也不知,他们是不相合的,而伏老则两面俱熟,各不相同,只有于中决〔抉〕择取舍,而且他光杆办报,也不成的,还是要有一批熟人,如此现时若在粤的人多于鄂,则我以为他或未必去,至于对得起陈否,当在其次也。

  我前(复十三日)信不是说你十二月十二寄的信没收到吗?昨廿六到校收东西,我特索办公室(新校)锁匙,开门向办公桌一搜,见抽斗内有你十二月十二的信,我才知到〔道〕前时我没到校办事,那用人告我办事处没信,乃因看不见抽斗也。总没遗失,还算幸事,这是怪我因公荒失,未到校细搜的原故。你那信是十二月十一夜写的,只有一纸,你是盼信,但及今必已陆续收到了。

  听伏老说,许先生的事还没解决,朱云,现时对于未下聘书的要从严处理,非俟人到不发书云。孙也承认朱比顾右,看他们改革后似乎有几分似,但也未必,因政治训育的人似乎非右。但我到现时究不知广州的党是什么东西,因为你看他谈论态度是左的,也可以说是同情苏俄攻击树的派的,但是此中又有许多派别,即如我在女师,我不过见学校之黑暗,又因有一部分人和我同行动,所以改革了一下,革去了两个学生,但结果那一班同事辞职去了,校长也辞职,捉我做傻子,白看了几天学校,捱了几天骂,然后自觉的请病辞职。但未请病以前就蒙蔽我一人不知情(他们去),既请病,(因三主任,一称辞,一辞而当面称非辞)而我因还有一人未辞,若我辞了,令那人难做,所以请病,以抵制他们实际不到校,而熟〔孰〕知还可以利用,还可以因我未辞而介绍继任,幸不成功(昨听说姓李的答应了,但学生们反对或说不反对云),否则真不值得,如此还算小事,乃又闻说,那从前和我一起做事的同事,其中最激烈,总是代革新学生运筹帷幄的人,说我是共,有许多反对我的话,说我以为他们是同志,引为同调,现时我看清了他们不是,他们也知我是共云。你看多么可怕,一向努力共同工作的人,现时是这样说我;固然我之非共,你所深知,即对于国民党,我也不过承认为比较的,非绝对的,而且即便是要我献身于党,效死于党,现在尚非其时,我之入党,也有几分预备无聊时消遣自身,而现在则绝对不是时候,他们这样说我,我想也许是因女师退出,大家散开,回想失败,不甘心于一人,于是这适当其冲的我,就如北方军阀之下一样被判以赤化了,就深刻的教训,给我对于为党做事也没勇气了,所以我现时心中甚泰然,一鼓之气已消,我是深深的希望只教几点钟书,每月得几十元代价,再自己有几小时做愿意做的事,就算幸福了。

  我回想我的吃亏,就是锋芒太露,不能做蝙蝠,其实我有什么大的宗旨,我对于他们算什么?不过有人勉我做点事,我也以为做点事就是了。

  现时是午十二时半,我要到街上去,下次再谈吧!

  Your H.M.

  十二月廿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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