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鲁迅 > 两地书·原信 | 上页 下页 |
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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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师: 接连得到两封东西,一封是“训词”,一封大概是回话罢,现在我也回复几句,免得专美。 老爷们想“自夸”酒量,岂知临阵败北,何北〔必〕再“逞能”呢!?这点酒量都失败,还说“喝酒我是不怕的”,羞不羞?我以为今后当摒诸酒门之外,因为无论如何辩护,那天总不能不说七八分的酒醉,其“不屈之精神”的表现,无非预留地步,免得又在小鬼前作第三……次之失败耳,哈哈。其谁欺,欺天乎。 那天出秘密窟后,余小姐及其二妹在白塔寺门口雇车到公园去了,我和其余的两位都到寺内逛去,而且买些咸脆崩豆一边走一边食,出了寺门,她们俩也到公园去找余小姐,我独自雇车至南城后孙公园访人去了。大家都没有窠,从从容容的出来,更扯不上“逃”字去。这种瞎判决的判官,我将预备上诉大理院了。俗语说得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那天如非有人(非我)偷去半杯烧酒,诚恐玉山之颓可立见也。如更非早早告退,以便酣然高卧,诚恐呕吐狼籍,不堪闻矣——也许已经了罢——这种知己知彼的锦囊妙计,非勇者不能决然毅然行之,胆小如芝麻云乎哉,多见其不识时务也。邯郸之梦:这日“二时以后,……六杯,……五碗……四趟”。“我虽然并未目睹”,却“敢决其必无”。此项撒谎专家,而想为“万世师表”,我知到〔道〕文庙的一席地,将来必被人撵出来,即使有人叩头求乞,恐不能回至尊之意也。戒之慎之。 太师母而有“势力”,且有人居然受“欺侮”者,好在我已经拜喝〔谒〕过老人家,以后吾无忧矣,联合战线,同隶太师母旗帜下,怕不怕? “……者”,“是什么”也,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屡次题〔提〕起酒醉,非“道歉”也。想当然也。“真的醉只有一回半”,以前我曾听说过,喝烧酒未喝过两杯,那天两种酒之量,一加一又二分之一,是逾量了。除了先前的一,虽未逾量也算八九不离十了。虽提出第一二之大理由,但是醉字决不能绝对否认。这次算一回呢,算半回呢,姑且作悬案,俟有工夫时复试罢。但是,要是我做主考,宁可免试,因为实在不愿意对人言不顾行。“一之为甚,其可再乎?”“逞能”一时,遗害无穷,还是牺牲点好。 现在我还是“道歉”,那天确不应该灌醉了一位教育部的大老爷,我一直道歉下去,希望“激”出一篇“传布小姐们胆怯之罪状”的“宣言”,好后先比美于那篇骈四骊六之洋洋大文,给小鬼咿呀几下,摇头摆脑几下,岂不妙哉。 言归正传,杨婆子以前去电报至六人家属不灵验,致函保证人也无效。第二次(六月十号)还发电报至学生家属,顷从粤中转来,特附上一览,可见她的野心还未死也。暑假遥遥,必有戏做,我现时算是拭目以待,至于她前后二次的电报和致保证人的信,我打算存起来,预备最后交涉。这回的剧本演得真好,文武行出齐,明的,暗的,高的,低的,好的,坏的办法都有,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妙极,有趣极。 小鬼许广平 六月卅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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