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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节烈观(3)


  古代的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娶,并非要他不事二夫。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裁制,便可知道脱离了这宗习俗,为日已久。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的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出于真心,还是故意,现在却无从推测。其时也正是“人心日下,国将不国”的时候,全国士民,多不像样。或者“业儒”的人,想借女人守节的话,来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侧击,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难分明,后来因此多了几个节妇,虽未可知,然而吏民将卒,却仍然无所感动。于是“开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国终于归了“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的什么“薛禅皇帝,完泽笃皇帝,曲律皇帝”了。此后皇帝换过了几家,守节思想倒反发达。皇帝要臣子尽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节。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利害。看见唐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话,也不免勃然大怒道,“这是什么事!你竟不为尊者讳,这还了得!”假使这唐人还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风俗”了。

  国民将到被征服的地位,守节盛了;烈女也从此着重。因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该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许被夺。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国民,没有力量保护,没有勇气反抗了,只好别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杀。或者妻女极多的阔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乱离时候,照顾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无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请别人都做烈女;变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后,慢慢回来,称赞几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经地义,别讨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双烈合传”,“七姬墓志”,甚而至于钱谦益的集中,也布满了“赵节妇”“钱烈女”的传记和歌颂。

  只有自己不顾别人的民情,又是女应守节男子却可多妻的社会,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见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张的是男子,上当的是女子。女子本身,何以毫无异言呢?原来“妇者服也”,理应服事于人。教育固可不必,连开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体质一样,成了畸形。所以对于这畸形道德,实在无甚意见。就令有了异议,也没有发表的机会。做几首“闺中望月”“园里看花”的诗,尚且怕男子骂他怀春,何况竟敢破坏这“天地间的正气”?只有说部书上,记载过几个女人,因为境遇上不愿守节,据做书的人说:可是他再嫁以后,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狱;或者世人个个唾骂,做了乞丐,也竟求乞无门,终于惨苦不堪而死了

  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张真理,只是一味敷衍呢?汉朝以后,言论的机关,都被“业儒”的垄断了。宋元以来,尤其利害。我们几乎看不见一部非业儒的书,听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话。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说话的以外,其余“异端”的声音,决不能出他卧房一步。况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的影响;不述而作,最为犯忌。即使有人见到,也不肯用性命来换真理。即如失节一事,岂不知道必须男女两性,才能实现。他却专责女性;至于破人节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过去。男子究竟较女性难惹,惩罚也比表彰为难。其间虽有过几个男人,实觉于心不安,说些室女不应守志殉死的平和话,可是社会不听;再说下去,便要不容,与失节的女人一样看待。他便也只好变了“柔也”,不再开口了。所以节烈这事,到现在不生变革。

  (此时,我应声明:现在鼓吹节烈派的里面,我颇有知道的人。敢说确有好人在内,居心也好。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对,要向西走了北了。但也不能因为他是好人,便竟能从正西直走到北。所以我又愿他回转身来。)

  其次还有疑问:

  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社会的公意,向来以为贞淫与否,全在女性。男子虽然诱惑了女人,却不负责任。譬如甲男引诱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贞节,死了,便是烈;甲男并无恶名,社会可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节;甲男也无恶名,可是世风被乙女败坏了!别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历史上亡国败家的原因,每每归咎女子。糊糊涂涂的代担全体的罪恶,已经三千多年了。男子既然不负责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诱惑;文人著作,反将他传为美谈。所以女子身旁,几乎布满了危险。除却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带点诱惑的鬼气。所以我说很难。

  【注释】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宋代道学家程颐的话,见《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二:“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业儒”,以儒为业,指那些崇奉孔孟学说,提倡封建礼教的道学家。

  :“重适”:即再嫁。

  :“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是元代白话文,当时皇帝在谕旨前必用此语,“上天眷命”的意思;有时只用“长生天气力里”,即“上天”的意思。元朝皇帝都有蒙古语的称号:“薛禅”是元世祖忽必烈的称号,“聪明天纵”的意思;“完泽笃”是元成宗铁穆耳的称号,“有寿”的意思;“曲律”是元武宗海山的称号,“杰出”的意思。

  :斥革功名:科举时代,应试取中称为得功名;有功名者如犯罪,必先革去功名,才能审判处刑。

  :“双烈合传”:合叙两个烈女事迹的传记,常见于旧时各省的府县志中。“七姬墓志”,元末明初张士诚的女婿潘元绍被徐达打败,怕他的七个妾被夺,即逼令她们一齐自缢,七人死后合葬于苏州,明代张羽为作墓志,称为《七姬权厝志》。

  :钱谦益(1582—1664):字受之,号牧斋,常熟(今属江苏)人。明崇祯时任礼部侍郎,南明弘光时又任礼部尚书;清军占领南京,他首先迎降,因此为人所不齿。清乾隆时将他列入《贰臣传》中。著有《初学集》、《有学集》等。

  :“妇者服也”:语见《说文解字》卷十二:“妇,服也。”

  :这里所说的女人再嫁后遭遇惨苦的故事,在《壶天录》和《右台仙馆笔记》等笔记小说中有类似记载。《壶天录》(清代百一居士作)中说:“苏郡有茶室妇某氏,生长乡村,意复轻荡,前夫故未终七而改醮来者……忽闻后门剥啄声厉甚。启户视之,但觉一阵冷风,侵肌砭骨,灯光若豆,鬼语啾啾,惊栗而入;视妇人则口出呓语,茫迷人事矣。自称前夫来索命……哀号数日而死。”又《右台仙馆笔记》(清代俞樾作)中有《山东陈媪》一条:“乙客死于外,乙妇挟其资再嫁,而后夫好饮博,不事恒业,不数年罄其所赍。俄后夫亦死,乙妇不能自存,乞食于路……未几以痢死。”

  :“儒者柔也”:语见《说文解字》卷八:“儒,柔也。”

  :《论语·述而》记有孔丘“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话。根据朱熹的注释,述即传旧,作是创始的意思。这原是孔丘自述的话,说他从事整理《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工作,都只是传旧,自己并未有所创造。后来“述而不作”便成为一种古训,认为只应该遵从传统的道德、思想和制度,不应该立异或有所创造。因此,不述而作,也就是违背古训。

  :对于室女守志殉死的封建道德,明清间有些较开明的文人曾表示过非议,如明代归有光的《贞女论》、清代汪中《女子许嫁而婿死从死及守志议》,都曾指出它的不合理;后来俞正燮作《贞女说》,更表示了鲜明的反对的态度:“未同衾而同穴,谓之无害,则又何必亲迎,何必庙见,何必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世又何必有男女之别乎?此盖贤者未思之过……呜呼,男儿以忠义自责则可耳,妇女贞烈,岂是男子荣耀也。”室女,即未嫁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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