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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香港(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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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一月间我曾去过一回香港②,因为跌伤的脚还未全好,不能到街上去闲走,演说一了,匆匆便归,印象淡薄得很,也早已忘却了香港了。今天看见《语丝》一三七期上辰江先生的通信③,忽又记得起来,想说几句话来凑热闹。 我去讲演④的时候,主持其事的人大约很受了许多困难,但我都不大清楚。单知道先是颇遭干涉,中途又有反对者派人索取入场券,收藏起来,使别人不能去听;后来又不许将讲稿登报,经交涉的结果,是削去和改窜了许多。 然而我的讲演,真是“老生常谈”,而且还是七八年前的“常谈”。 从广州往香港时,在船上还亲自遇见一桩笑话。有一个船员,不知怎地,是知道我的名字的,他给我十分担心。他以为我的赴港,说不定会遭谋害;我遥遥地跑到广东来教书,而无端横死,他——广东人之一——也觉得抱歉。于是他忙了一路,替我计画,禁止上陆时如何脱身,到埠捕拿时如何避免。到埠后,既不禁止,也不捕拿,而他还不放心,临别时再三叮嘱,说倘有危险,可以避到什么地方去。 我虽然觉得可笑,但我从真心里十分感谢他的好心,记得他的认真的脸相。 三天之后,平安地出了香港了,不过因为攻击国粹,得罪了若干人。现在回想起来,像我们似的人,大危险是大概没有的。不过香港总是一个畏途。这用小事情便可以证明。即如今天的香港《循环日报》⑤上,有这样两条琐事: 陈国被控窃去芜湖街一百五十七号地下布裤一条,昨由史司判笞十二藤云。 昨晚夜深,石塘嘴有两西装男子,……遇一英警上前执行搜身。该西装男子用英语对之。该英警不理会,且警以□□□。于是双方缠上警署。…… 第一条我们一目了然,知道中国人还在那里被抽藤条。 “司”当是“藩司”“臬司”⑥之“司”,是官名;史者,姓也,英国人的。港报上所谓“政府”,“警司”之类,往往是指英国的而言,不看惯的很容易误解,不如上海称为“捕房”之分明。 第二条是“搜身”的纠葛,在香港屡见不鲜。但三个方围不知道是甚么。何以要避忌?恐怕不是好的事情。这□□□似乎是因为西装和英语而得的;英警嫌恶这两件:这是主人的言语和服装。颜之推以为学鲜卑语,弹琵琶便可以生存的时代⑦,早已过去了。 在香港时遇见一位某君,是受了高等教育的人。他自述曾因受屈,向英官申辩,英官无话可说了,但他还是输。那最末是得到严厉的训斥,道:“总之是你错的:因为我说你错!” 带着书籍的人也困难,因为一不小心,会被指为“危险文件”的。这“危险”的界说,我不知其详。总之一有嫌疑,便麻烦了。人先关起来,书去译成英文,译好之后,这才审判。而这“译成英文”的事先就可怕。我记得蒙古人“入主中夏”时,裁判就用翻译。一个和尚去告状追债,而债户商同通事,将他的状子改成自愿焚身了。官说道好;于是这和尚便被推入烈火中。 ⑧我去讲演的时候也偶然提起元朝,听说颇为“X司”所不悦,他们是的确在研究中国的经史的。 但讲讲元朝,不但为“政府”的“X司”所不悦,且亦为有些“同胞”所不欢。我早知道不稳当,总要受些报应的。果然,我因为谨避“学者” ⑨,搬出中山大学之后,那边的《工商报》⑩上登出来了,说是因为“清党”⑾,已经逃走。后来,则在《循环日报》上,以讲文学为名,提起我的事,说我原是“《晨报副刊》特约撰述员”⑿,现在则“到了汉口”⒀。我知道这种宣传有点危险,意在说我先是研究系的好友,现是共产党的同道,虽不至于“枪终路寝” ⒁,益处大概总不会有的,晦气点还可以因此被关起来。便写了一封信去更正: “在六月十日十一日两天的《循环世界》里,看见徐丹甫先生的一篇《北京文艺界之分门别户》。各人各有他的眼光,心思,手段。他耍他的,我不想来多嘴。但其中有关于我的三点,我自己比较的清楚些,可以请为更正,即: “一,我从来没有做过《晨报副刊》的‘特约撰述员’。 “二,陈大悲⒂被攻击后,我并未停止投稿。 “三,我现仍在广州,并没有‘到了汉口’。” 从发信之日到今天,算来恰恰一个月,不见登出来。“总之你是这样的:因为我说你是这样”罢。幸而还有内地的《语丝》;否则,“十二藤”,“□□□”,那里去诉苦! 我现在还有时记起那一位船上的广东朋友,虽然神经过敏,但怕未必是无病呻吟。他经验多。 若夫“香江”(案:盖香港之雅称)之于国粹,则确是正在大振兴而特振兴。如六月二十五日《循环日报》“昨日下午督宪府茶会”条下,就说: “(上略)赖济熙太史即席演说,略谓大学堂汉文专科异常重要,中国旧道德与乎国粹所关,皆不容缓视,若不贯彻进行,深为可惜,(中略)周寿臣爵士亦演说汉文之宜见重于当世,及汉文科学之重要,关系国家与个人之荣辱等语,后督宪以华语演说,略谓华人若不通汉文为第一可惜,若以华人而中英文皆通达,此后中英感情必更融洽,故大学汉文一科,非常重要,未可以等闲视之云云。(下略)”我又记得还在报上见过一篇“金制军 ⒃”的关于国粹的演说,用的是广东话,看起来颇费力;又以为这“金制军”是前清遗老,遗老的议论是千篇一律的,便不去理会它了。现在看了辰江先生的通信,才知道这“金制军”原来就是“港督”金文泰,大英国人也。大惊失色,赶紧跳起来去翻旧报。 【注释】 ①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八月十三日《语丝》周刊第一四四期。 ②作者于一九二七年二月十八日赴香港讲演,二十日回广州。文中说的“一月”应为二月。 ③辰江的通信:载《语丝》第一三七期(一九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题为《谈皇仁书院》。他曾亲听过作者在香港的讲演,在信的末段说:“前月鲁迅先生由厦大到中大,有某团体请他到青年会演说。……两天的演词都是些对于旧文学一种革新的说话,原是很普通的(请鲁迅先生原恕我这样说法)。但香港政府听闻他到来演说,便连忙请某团体的人去问话,问为什么请鲁迅先生来演讲,有什么用意。” ④作者在香港青年会共讲演两次,一次在二月十八日晚,讲题为《无声的中国》;一次在二月十九日,讲题为《老调子已经唱完》。 两篇讲稿后来分别收在《三闲集》和《集外集拾遗》中。 ⑤《循环日报》:香港出版的中文报纸,一八七四年一月由王韬创办,约于一九四七年停刊。它辟有《循环世界》等副刊。 ⑥“藩司”“臬司”:明清两代称掌管一省财政民政的布政使为藩司,俗称藩台。称掌管一省狱讼的按察使为臬司,俗称臬台。 ⑦颜之推(531—?):字介,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人,北齐文学家。他关于学鲜卑语、弹琵琶的话,见所著《颜氏家训·教子》:“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按颜之推是记述北齐“一士大夫”的话,并且表示反对,不是他自己的意见。鲁迅后来在《〈扑空〉正误》(收入《准风月谈》)一文中作过说明。 ⑧和尚被焚的故事,见宋代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八:建炎二年十二月,“自金人入中原,凡官汉地者,皆置通事,高下轻重,舞文纳贿,人甚苦之。有僧讼富民,逋其钱数万缗,而通事受贿,诡言天久不雨,此僧欲焚身动天。燕京留守尼楚哈许之。僧呼号,不能自明,竟以焚死。”又宋代洪皓《松漠纪闻》有金国“银珠哥大王”一则,记燕京一个富僧收债的事,内容与此相似。通事,当时对口译人员的称呼。 ⑨“学者”:指顾颉刚等。据《鲁迅日记》: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作者自中山大学移居白云路白云楼二十六号二楼。 ⑩《工商报》:即《工商日报》,香港报纸,创刊于一九二五年七月。 ⑾“清党”:一九二四年一月,孙中山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在广州召开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改组国民党,承认共产党员以个人资格参加该党,形成了国共合作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统一战线。但到一九二七年春季北伐军进展至长江下游,蒋介石反动派公开叛变革命,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并公布所谓“清党”决议案,大肆杀戮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内许多真正拥护孙中山三大政策的左派分子。国民党反动派称之为“清党运动”。 ⑿《晨报副刊》:。鲁迅经常为《晨报副刊》写稿,但并非“特约撰述员”。 ⒀“到了汉口”:一九二七年七月十五日以前,以汪精卫为首的武汉国民党反革命派,还没有正式决定“分共”,公开与南京蒋介石反革命派合流,当时的武汉还是国共合作的革命政府的所在地。 ⒁“枪终路寝”:即被枪杀于路上的意思,由成语“寿终正寝”改变而来。 ⒂陈大悲:浙江杭县(今余杭)人,当时的话剧工作者。一九二三年八月,《晨报副刊》连续刊载他翻译的英国高尔斯华绥的剧本《忠友》;九月十七日陈西滢在《晨报副刊》发表《高斯倭绥之幸运与厄运——读陈大悲先生所译的〈忠友〉》一文,指责他译文中的错误。 徐丹甫在《北京文艺界之分门别户》中说鲁迅因此事停止了向《晨报副刊》投稿,意思是说鲁迅反对《晨报副刊》发表陈西滢的文字。 ⒃制军:清代对地方最高长官总督的尊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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