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李叔同 > 致性常法师 | 上页 下页
一六


  (一九三七年四月,厦门南普陀寺)

  性常法师:

  惠书诵悉。朽人先已允万石、中岩之约。然后乃得青岛电报,故未能变动也。前已有信,复湛山寺;慈公处,乞仁者代复之。为祷。

  演音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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