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李劼人 > 天魔舞 | 上页 下页 |
二〇 |
|
“满意说不上,”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尖鼻头好像越尖了:“只能说略为点缀,因为机关里的大小同事都要扯股子的。我算来,少个十打万还像个样子,再少,恐怕不行。” “那吗,至少也得一百八十万的光景!……” “差不多。” “数目字大一点,倒不能不商量了。” “难道你一个人还吃不下吗?” “要不要期票呢?” “不行。我们那里的交易,全是一盘现的。” “所以啰!家兄上月才调了一笔款到江西去,目前要一口气拿出这个数目字来,哪能不找人商量?” “大概要好多日子?” “至少也得四五天。” 小眼睛呆住了,似乎在作什么沉思。 “你好不好把一切有关的文件给我看一看?” “可以的,皮包在办公室里……不过还不全,要是你得空,明天上午九点钟到我们那里,我可以把全卷捡给你看。” “好的,话便这样说了,我明天上午去看你。” 龙子才站了起来。两头白燕犹然在竹笼里叫着跳着,金银花的清香一阵阵袭入鼻端。他四面一看,重新又赞叹了一句:“好清静的地方!……大概住满了罢?” “听说连后面围房都没有空的。” 两个人刚走到引道上,丁素英恰挟着一包东西,由穿堂外面进来。这是一个矮矮的、胖胖的、身体极其结实的女人。一张圆圆的脸,本底子就有红有白,再加上一层技术并不大佳的脂粉,便令人感到白的太白、红的太红。头发也电烫过,式样选得不好,理发师又过分求好了一点,从前面看,俨然戴了一顶黑丝圆帽,把一张脸衬得更其圆,更其胖,更其红,更其白;从后面看,活像顶了一片全起算盘珠的黑羔皮。陈莉华、文爱娜曾笑过她,讥讽过她,也曾给她出过一些别的样式,劝她说:“你身材又不高,脸又大又胖,一定得把头发烫成长梭长梭的形式,脑顶上拱高点,一路大水波纹拖到颈子下,这样,就好看多了!” 但她总怀疑是她们两人在鸩她的冤枉,她认为两个人都比她生得体面,虽然文爱娜更瘦点,更高点,更活泼点,口齿更伶俐点,心肠更热点,然而,总之是女人,女人就是小心眼儿,别的不说了,对于打扮上,绝不会有什么好心肠让别人收拾得强过了自己的。除此之外,还有她祖老宗遗传下来的处世格言:“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还有她住在新都的母亲自幼就耳提面训的家教:“如今的人,难得有啥子好的,尤其是城里头那伙妖妖精精的婆娘,无一个不是黑心烂肺,把我们乡坝头的人全看成耍玩意,一言一动,总要使你上了当,她们就安逸啦!遇着这般人,总得留心,不管她们说的是好话歹话,听到了就是,自己的主意总得拿稳点!”还有理发师的话:“如其不好看,也不会比别的样式贵了。我们还有标本,你看,外国人都是烫的这样式。”末了,还有她先生马经理的一句话:“管它啥样式,总之,花过几千块,电烫了就摩登。” 就是身上穿的衣服,她也牢牢的有她自己的主意。不过很简单,只要看见文爱娜、陈莉华,或者别一些熟人的太太小姐穿了一件什么料子,什么颜色,什么花样的东西,她一定吵着她先生马经理拿出一把钱来,照样缝一件,虽然有的缝好了还来不及穿第二回。此刻,左臂下挟着一大包,就是才在春熙路买回来的两件预备作新旗袍的衣料。一件便是看见陈莉华身上那件蓝底白花印度绸的新衣,觉得好看,而特特找了半个月才买得的。 “啊!陈五哥吗?你莫走,我给你看件东西,好不好?” “好的!……龙兄,我就不奉陪了,外面坐……我明天上午奉访时,一总过目就是啦!……再会,再会。” 回到左窗下小方桌前时,衣料已经摊开。老哈巴狗正摇头摆尾的在女人一双半高跟雕花漆皮鞋上打搅着。这鞋,和文爱娜穿的一模一样,虽然文爱娜的鞋底已被跳舞厅地板上的滑粉擦光了,而她的却还没有。 “你看这颜色,这花样,像不像陈三姐身上的?” “好!……岂但像,简直比她的还加倍好!你在哪里找到的?快告诉我,我再去替她买一件做夹旗袍。” 他说得那么正经,而且眼睛和手指还未离开那衣料。 “你哄我。只要有陈三姐的一半好,就下得去了。” “我不哄你。莉华的印度绸,太薄,你买的这件,多半是嘉定货,顶好的厂丝,又厚又经事。颜色不消说,她的是二蓝,比不上这三蓝鲜艳。花样更好了,……” “当真的吗?”她虽然还有点怀疑,但已真心的笑了起来。 比陈莉华年轻,确乎也比她天真得多,虽然有遗传,有母教,到底容易相信男人们的话。厚而宽的嘴皮,一笑起来,几乎连全口的米白牙齿通露出了,第一,不像陈莉华善掩其短,再是什么大笑,老尖着嘴唇,不使人感到她那微暴的上齿之露出得难看;第二,更不像文爱娜之每笑必将她那也还相当阔大的口,用小手巾掩着,简直不使人看见微有残缺而是修补过的牙齿。就是一双圆而大的眼睛,也老实得可爱,只管觉得远不如陈莉华的活像一汪水,也不如文爱娜的能说话,能传情,眉毛倒和两个人的一样,用人工修饰得又弯又细,只是短一些,看得出画笔的痕迹。 “难道你是瓜娃子么,还听不来我的话?今天午饭,该有好菜请我吃啦!” “都都真讨厌,把我鞋子都缠脏了!……啊!有好菜请你吃!陈三姐好了,为啥还不进城来,我多想看她的!……爱娜走了几天,我也很想她。平日常在一堆,不觉得,隔开了,又不惯,真是的,连我都不晓得是咋个的!” 衣料包好后,纹皮大手提包里又取出几包软糖来。 “先吃点糖,我特为到冠生园去买的。” “吃饭还早吗?” 这又该她炫耀那只“亚米茄”空军手表了。 这对于她,已是第三只手表,真经事,足足带了七个月,尚未被她弄坏。为她所承认的,第一原因是表好,时刻极准,用不着随时拨前拨后,而把针等又好,拉出来揍上去,也不容易有毛病;第二原因是爱娜的美国朋友送给爱娜,戴了不久,嫌它样式普通,又因与美国朋友闹别扭,特为取下来转送给她,来头不同,不免当了八分心。然而还有一个为她所不承认的原因,而她先生马经理偏偏背后告诉了人的,即是她有了戴手表的经验,也习惯了,不再像以前动辄就把底盖拆开,好奇的去看那机器是怎么在动,有时还不免用缝针去东拨西拨故也。 “啊,快了,四点一刻过了!不晓得今天有几个客?……”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