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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印度航路发见以至《辛丑条约》帝国主义侵入东方大势年表


  (一九二五年九月九日)

  一四九七年 明弘治十年

  葡人发现印度航路[2],葡萄牙势力渐及于印度、苏门答腊、爪哇一带。

  一五一六年 明正德十一年

  葡人附帆船来华[3]。

  一五一七年 明正德十二年

  葡人来请缔约,并测中国海湾。葡船及马来船八只来广东,国人以葡人态度驯良,许其于上川岛通商,自是葡人居留地遂勃兴于粤、闽、浙沿海一带。

  一五二二年 明嘉靖元年

  西班牙人开辟航路,经略斐律宾群岛。

  一五二四年 明嘉靖三年

  中国迁外商于澳门(一名濠镜)。因日本大内艺兴改(派)僧宗设,细川高贡派僧瑞佐及宋素乡来宁波通商,互争优先,以致閧杀,大掠旁海乡镇。给事中夏言奏,请罢市舶司。互市遂移于南澳,有一定期间,逾期不准停留。一说系因葡人暴行,遂有此举。

  一五三六年 明嘉靖十四[五]年

  指挥黄庆受贿,始许葡人岁输二万金在澳门互市,后竟扩地域,设官守,减租至五百金,俨然视为领土。

  一五五六年 明嘉靖三十五年

  西班牙人占领斐律宾,有虐待麻尼拉华侨情事。

  一五七五年 明万历三年

  海盗李马教进征斐岛,闽督派舰侦之,西班牙人因得附(船来华),是为中、班交通之始。

  一五八零(年) 明万历八年

  西班牙派使来华,请通商,为澳人所间,不得要领而去。是年西班牙王菲利布,兼葡萄牙王统。

  一五八一年 明万历九年

  荷兰脱离西班牙独立,是时葡京里士本[4]为欧洲与亚洲通商百货集中之地,西王乃禁止荷人通商里士本以苦之,于是荷人感有自辟商路之必要。

  一五八八年 明万历十六年

  西班牙无敌舰队为英人所破,英人夺取西班牙海上霸权。是时西、葡合邦,故英人更欲进而颠覆葡人在东洋之商权,对握南洋商权之荷人,亦羡忌之。

  一五九五年 明万历二十三年

  荷京亚母士特丹[5]诸商人,创立私立东印度公司,资本六十万镑,自是荷船东渡者不绝。

  一五九六年 明万历二十四年

  美[英]耶利扎卑士女王[6],遣使来华,中途遇风,未达目的。

  一五九九年 明万历二十七年

  伦敦商人发起组织东印度公司。

  一六零零年 明万历二十八年

  东印度公司成立,资本七万二千镑,为耶利扎卑士女王所特许。此为英国合资公司之肇始,竟成为侵略东方之急先锋;经营印度,推翻葡人在印度之势力,葡人屡败之余,至许英船得出入澳门。

  一六零二年 明万历三十年

  荷兰政府许东印度公司有在殖民地置兵、除吏及与所在国宣战、媾和之权,荷人遂在爪哇一带逐葡人而代之。

  一六零九年 明万历三十七年

  日本德川幕府[7]许与荷兰通商,荷兰在海上之权力,盛极一时。

  一六二二年 明天启二年

  荷人与葡人争澳门未得,遂据澎湖,又移于台湾,后又为成功所逐[8]。

  一三六[六三]七年 明崇祯十年

  英人率舰队来澳门,至则葡人又翻前约,不许英船出入澳门。英人乃转与粤吏交涉,葡人又间之,英人乃由澳门入广州,炮击虎门,冲突之结果,许于河口通商。

  一六五六年 前[清]顺治十三年

  荷兰遣使自爪哇来京,请互市,清廷许其商船八岁一至,以四艘为限。

  一六六四年 清康熙三年

  荷使扶助清覆郑之功,来京议约,未得偿愿以去。

  东印度公司派船一只到厦门。

  一六七零年 清康熙九年

  台湾郑仅[经](郑成功之子)与英人订约通商。

  一六七七年 清康熙十六年

  英人谋在厦门建立商馆,清廷未许,但允其商船以时间至。

  一六八五年 清康熙二十四年

  清廷下诏开海禁[9],英人始来互市于淅[浙]东。

  一六八九年 清康熙二十八年

  英始正式派商船来广州。

  一六九七年 清康熙三十六年

  移宁波海关于定海,在定海城外建立红毛馆一区,招待外商。

  一七一五年 清康熙五十四年

  东印度公司设商馆于广州,有独占中国贸易权。

  一七一七年 清康熙五十六年

  总兵陈昂[10]始奏称粤东红毛,有英圭黎诸国,英国名见于中国公牍自此始。

  一七二三——三五年 清雍正元年——十三年

  英商在粤苦关税重,运动减税,后又运动移浙互市。

  一七五五年 清乾隆二十年

  英商泊定海,洪任辉、喀喇生等运动浙互市甚力,闽、粤总督抗议,因移浙则粤海关收入顿减。

  一七五七年 清乾隆二十二年

  清廷恐宁波成为第二澳门,下诏外人通商限于广州,每年夏秋交,由虎门入口,浙关视粤关则例增加一倍。东印度公司在厦门初建之商馆,旋即废止,定海城外之红毛馆,已遭毁废,洪任辉等到浙江旋即被逐;又之天津,讦粤吏规弊,以违禁来津被押,送澳门圈禁三年。

  一七九三(年) 清乾隆五十八年

  英王佐治三世派人来华,要求仿俄例派使驻北京管理商务,许英商至宁波、舟山、天津、广州贸易,求于舟山附近得一小岛,俾商人得以收藏货物,并求于广州附近得一小地方,俾英商居住,或准令居住澳门之人得以自由出入等项,清廷将佐治三世及其使节大加申饬,令即速返粤东回国。

  一七九五(年) 清乾隆六十年

  英使又至广州,由粤商船转递国书,仍欲议订商约,又未遂。

  一八零零年 清嘉庆五年

  因英商输入鸦片毒品日增,清廷下诏严禁。

  一八零二年 清嘉庆七年

  英兵舰六艘泊香山之鸡颈洋窥澳门,意欲争得葡人所享之特权,托言防海,旋即退去。

  一八零五年 清嘉庆十年

  英使又附商舶来粤。声明英已胜法,仍以防法离间中、英为言。

  一八零八(年) 清嘉庆十三年

  英人度路利来自安南,以兵舰九艘窥澳门,仍言法将袭取澳门,此实为大班喇佛所嗾使,中国以防守澳门由中国自任,无须英人代劳。度怒,踞市楼,粤吏调兵防御,英兵舰三只,径入虎门、黄埔以民船入省城,寄京商馆,扬言将劫十三洋行,黄飞雕击之,始退。大班索商欠退货以示抵制,船主来,甚怒大班,自行转圜,风潮乃息。

  一八一零年 清嘉庆十五年

  英大班诉苦,请减税。

  一八一五年 清嘉庆二十年

  清廷下禁鸦片令,时英商输入鸦片年达三千箱。

  一八一六年 清嘉庆二十一年

  英遣使来华至津,清廷派员招待,为悬英国贡使旗于其舟,并赐宴,令行跪拜礼谢宴,英使不从。清大员与之为难,抵圆明园,不使国书及礼服与之俱至,而遽召见。英使称病,又召副使,亦称病。清廷怒其无礼,乃迫令即赴粤。后查知真相,仅备聘物送粤,属致意英王,议约事又不得要领。

  一八一八年 清嘉庆二十三年

  广州十三洋行中有京裕洋行司事谢某,以肩舆与英妇人乘之,华吏重申禁外国妇女居留广州,几致决裂。

  一八二二年 清道光二年两广总督阮元[11]疏禁鸦片,时鸦片输入中国年以万箱计。

  一八二三年 清道光三年

  清廷定察禁鸦片条例。

  一八三零年 清道光十年

  清廷定查禁内地行销鸦片章程。是年四月,英人商馆有妇人来访,十一月又有归国妇女来粤,皆以违禁起纷议。

  一八三四年 清道光十四年

  东印度公司被解散,英派律劳卑来华[12]为贸易监督官,中国不允,仍视为大班,英遂以炮舰二艘攻虎门,进泊黄埔。

  一八三六年 清道光十六年

  英派义律[13]来华。

  一八三八年 清道光十八年 日天保九年

  英派海军少将梅特兰[14]率兵舰来华,清廷烟禁益厉。荷兰人来日本,密告英人莫利逊将至日本。

  一八三九年 清道光十九年 日天保十年

  林则徐[15]焚毁英商鸦片一万九千一百七十九箱,又二千一百一十九袋,共二百三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四斤,下令沿海州县绝英人薪蔬食物,义律以军舰炮击九龙。

  一八四零年 清道光二十年 日天保十一年

  英帝国主义以炮火攻破中国门户,是为鸦片战役。

  一八四一年 清道光二十一年 日天保十二年

  英帝国主义者挟战胜之威,迫我偿军费六百万元,割香港,我不允,和议又裂。广东三元里乡民奋起平英团,集众数万。

  一八四二年 清道光二十二年 日天保十三年

  英帝国主义者迫我缔结南京条约,赔款二千一百万元,开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许英人通商及居住,割让香港,开协定关税之渐。是年冬,粤人闻广州开港信,聚数万杀英人于市,焚其商馆。

  一八四四年(二月) 清道光二十三年 日天保十四年(癸卯十二月二十七日)

  日本朝野闻英人莫利逊将至,甚恐,拟炮击英人。兰学者高野长英着[著]《梦物语》,渡边华山著《慎机论》,以风当局,痛陈盲目排外之危险。以是触当局,下令逮捕,华山被捕后,长英亦自首。荷兰王威廉麦塔致书日本,请以华事为前车,速开海禁。

  一八四五年 清道光二十五年 日本弘化二年

  英人谋入广州,粤民举行团练,每户三丁抽一,百人一甲,八甲一总,旬日间城乡镇市灯旗相望。粤绅潘士诚延法造船炮、水雷,谋战守,英人惧,不敢入城。

  一八四六年 清道光二十六年 日本弘化三年

  耆英[16]与香港总督台威士[17]私约,不割让舟山列岛于他国,而将英人入广州城之要求,约以延期二年,再为实行。

  一八四九年 清道光二十九年 日本嘉永二年

  香港总督以兵舰入舰[粤]河,迫中国践耆英延期二年之约,要求准英人入城。两广总督徐广缙[18]集乡团十余万于河干,自诣英舰,告以粤民不可侮。英人谋扣广缙以为质,两岸乡团呼声震天,英人惧,不复言入城事,改定广东通商专约,永禁英人入城。

  一八五零[一]年 清道光三十年 日本嘉永三年

  洪秀全起义于金田。

  一八五一年 清咸丰元年 日本嘉永四年

  太平军据永安,洪秀全自称天王。

  一八五三年 清咸丰三年 日本嘉永六年

  英国提督彼理率军舰四艘来日本浦贺,旋由浦贺入江户湾,迫日本通商互市。俄提督普嘉青率军舰四艘来日本长崎,要求日本通商互市。太平军攻克南京,英国全权公使普衡至南京通牒太平军,严守中立。三点会占据厦门,旋即被逐。又占上海与太平军通款,上海法帝国主义者助清军以武力干涉之。

  一八五四年 清咸丰四年 日本安正元年

  香港总督鲍灵[19]率英海军与清总督兵联合保守广州,追击太平党兵船,视为海盗。是年英人更在上海干涉太平军。美提督彼理再率兵舰九艘来日本浦贺,将入神奈川,江户湾,日本幕府全权代表与彼理在横滨开始谈制[判]。神奈川条约签字,是为最初之日、美条约。日本吉田松阴因犯国禁欲航美,入狱。日、兰条约在长崎签字,日、俄条约在下回[关]签字。

  一八五五年 清咸丰五年 日安政二年

  三点会在上海因受美、法联军之压迫,粮绝出城,惨遭屠戳[戮]。

  一八五六年 清咸丰六年 日安政三年

  英人以亚罗船事件[20]搆衅,兵陷广州,放火焚衙署,英兵退,粤民乃焚美、法、英各商馆及十三家洋行。日本设立讲武所、蕃书调所,在大版[阪]两川口筑炮台。美使哈尔利思来日本,驻下田。

  一八五七年 清咸丰七年 日安政四年

  英、法联军陷广州,英军掳叶名琛去,遂据广州。英使额尔金、法使噶罗、美使利得、俄使布恬廷至上海,连名致书清大学士裕诚,请派员赴上海商善后,清廷拒之。日俄、日兰追加条约签字,幕府全权议定美使提出之条约草案,约以翌年正月五日幕府开江户、大阪、兵库、新泻,两都二港通商。

  一八五八年 清咸丰八年 日安政五年

  英、法联军北犯,俄、美遣舰从之,陷大沽炮台。清廷遣大学士桂良、尚书花沙纳赴天津议款,六月与美[英]、法定天津条约,英约五十六款,法约四十二款,除增开口岸、赔偿军费、允准传教外,凡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制、最惠国条约等,均于此条约规定焉。时广东佛山镇绅民办团练,悬赏购巴夏礼头并谋以团练攻广州联军,不果。是年订中、美通商条约,凡十款。英公使额尔金巡扬子江,自上海至汉口,过南口[京]不遵太平军定则,以炮艇尔伊号前行,不通知附近炮台,遽驶入港,太平军开炮,英海军还击,翌日竟攻击炮台,历一小时半,太平军知系英舰,不再回击。

  一八五九年 清咸丰九年 日安政六年

  英、法公使赴北京,强由大沽入口,轰击大沽炮台。日本开横滨、长崎、函馆三港。

  一八六零年 清咸丰十年 日安政七年

  英、法仍以额尔金、噶罗为特派全权公使,英遣格兰特、法遣蒙地板,合将海陆军二万五千人北犯,破天津、北京,僧格林沁、胜保军先后败溃,清帝避热河,英军纵火焚圆明园,遂于是年十月与英、法订北京条约,除实行天津条约外,又增天津为商埠,并赔偿英、法军费各八百万两。是年始设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太平军攻克无锡、金坛、宜兴、嘉兴、湖州等产丝区域,后李秀成即督师攻上海。英人卜罗斯以通商大臣资格,通告以武力干涉中国内乱,保护上海。太平军李秀成致书各国领事,声明如再助清,惟有停止本国境内与外人一切贸易。

  一八六一年 清咸丰十一年 日本文久元年

  英海军大将何伯训令亚柏林舰长干涉太平军入上海或吴淞境内,干涉太平军攻击宁波,并与太平军关税冲突,但宁波卒为太平军占领。何伯再至南京,要求太平军再缓一年用兵上海,太平军不许。

  俄舰至日本对马,图占领。长井雅乐至日本京都,奏《开国论》。

  一八六二年 清同治元年 日本文久二年

  英舰在长江为清军输兵士,并接济军火。英、法联军干涉太平军用兵上海,与太平军开衅。太平军为英、法联军所败。英将何伯伤腿,法将卜罗德阵亡。英海军助清军夺回宁波,英人与清恭王勾结,组织中、英舰队。美人华尔战死,所练之华兵改隶英国陆军。清廷与英续订长江通商章程七条。日本岛津三郎发江户,其从士在生麦杀遮断行队之英人。高松晋作、久板立[玄]瑞等烧品川御殿山新筑中之英国公使馆。

  日本幕府以攘夷敕旨达诸侯,征意见。

  一八六三年 清同治二年 日本文久三年

  任英人赫德为总税务司,自是迄一九零九年始归。英管我海关全权,凡四十余年,同时实清廷一最高之外交顾问。又,是年李鸿章以英将戈登,统常胜军助平太平天国。

  日本天皇祈攘夷,长井雅乐自杀。

  幕府对英支付生麦事件赔款四十五万元。长藩兵炮击通过马关海峡之英船,又在马关炮击法船,又炮击兰国军舰,又在马关炮击美军舰,法军舰炮击马关,长藩兵与之战。英舰七只,入鹿儿岛湾,要求生麦案赔款,萨藩不听,遂开战。幕府派池田筑后守等使欧谈判锁港。日、瑞通商条约签字。

  一八六四年 清同治三年 日本元治元年

  太平天国之洪秀全自杀。

  日本水户尊攘党唱议攘夷,池田筑后守等报告各国,不容锁港。英、美、法、兰联合舰队十八只,炮击马关,长藩与之战,败而讲和,幕府赔款四百万元。

  一八六五年 清同治四年 日本庆应元年

  英、法、美、荷四国公使等率军舰九只到日本兵库,迫批准条约,虽允批准条约,而兵库开港未许。

  一八六六年 清同治五年 日本庆应二年

  孙中山先生诞生。

  列国公使等迫日本幕府改正税则。

  一八六七年 清同治六年 日本庆应三年

  英人苏哲兰发起创办汇丰银行。

  日本明治天皇即位,敕许兵库开港。下讨幕密谕于萨、长。敕谕王政复古。

  一八六八年 清同治七年 日本明治元年

  各国公使觐见日皇,英公使巴库斯为暴徒所〈要〉击。

  一八七一年 清同治十年 日本明治四年

  日本派外务大臣岩仓突视为全权大使,赴欧、美提议修改不平等条约。

  一八七二年 清同治十一年 日本明治五年

  清廷与日本改订商约。

  一八七五年 清光绪元年 日本明治八年

  英人欲从印度侵入西南各省,印度政府遣大佐布罗,率印度、缅甸兵士百余人,谋从缅甸入云南,北京英公使威妥玛遣书记官玛加理为布罗助,是年二月玛加理为云南土人所杀。

  一八七六年 清光绪二年 日本明治九年

  因玛加理事件与英订烟台条约[21],除赔款、谢罪、增开商埠并重申领事裁判权外,又以专条规定英国得遣人由中国内地或印度入西藏,英人侵略西藏自此始。是年郭嵩焘[22]使英。日本神风党乱作。

  一八七九年 清光绪五年 日本明治十二年

  日本井上鳌为外务大臣,向列强提议修改不平等条约。

  一八八四年 清光绪十年 日本明治十七年

  法帝国主义侵略安南,清廷下诏与法国宣战。

  一八八五年 清光绪十一年 日本明治十八年

  清廷与法国议和,订越南新约十款,开龙州、蒙自、蛮耗为商埠。清廷与美国订烟台条约专条十款,与日本订朝鲜撤兵条约三款。

  一八八六年 清光绪十二年 日本明治十九年

  清廷与法议定越南边界通商条约十九条。英灭缅甸,清廷与英订缅甸条约五款,承认缅甸为英国属地。

  一八八八年 清光绪十四年 日本明治二十一年

  日本大隈重信为外务大臣,依国别谈判法与列强谈判,废止不平等条约。

  一八八九年 清光绪十五年 日本明治二十二年

  英灭哲孟雄王国,并逐在哲孟雄之西藏军,谋西藏益力。

  日本大隈重信因向列强交涉收回领事裁判权,略事让步,为舆论所不满,来岛恒喜以炸弹狙击之,大隈被炸去一足。

  一八九零年 清光绪十六年 日本明治二十三年

  与英订藏、印条约八款,正式承认哲孟雄属英,并规定西藏、哲孟雄界线,及藏、哲通商事。

  一八九二年 清光绪十八年 日本明治二十五年

  日本陆奥宗光为外务大臣,继续向列强提议废止不平等条约。

  一八九三年 清光绪十九年 日本明治二十六年

  与英订藏、印续约九款,开西藏之亚东为商埠。

  一八九四年 清光绪二十年 日本明治二十七年

  日帝国主义侵入朝鲜,中、日开战。日、英改正条约成功。

  一八九五年 清光绪二十一年 日本明治二十八年

  清庭[廷]派李鸿章与日本议和,订马关条约十一款,另约三款,割辽东、台湾,开沙市、苏州、杭州为商埠。台湾宣告自立,俄、德、法三国干涉,日本还辽东半岛。

  一八九六年 清光绪二十二年 日本明治二十九年

  俄占旅顺,法占广州湾。

  一八九七年 清光绪二十三年 日本明治三十年

  德国教士在山东曹州被杀,德海军占领胶州湾炮台。日本国民废止不平等条约运动完全成功。

  一八九八年 清光绪二十四年 日本明治三十一年

  德租胶、澳;俄租旅、大;英租卫[威]海卫及(九)龙。

  一九零零年 清光绪二十六年 日本明治三十二[三]年

  义和团运动起,八国联军入京,大屠杀,清帝、后出奔西安。

  一九零一年 清光绪二十七年 日本明治三十三[四]年

  列强迫我订辛丑条约,赔款四百五十兆两,拆毁天津城垣、大沽炮台,允许外人在京、津一带驻兵。(辛丑以后年表当续登)

  署名:猎夫

  《政治生活》第50期

  1925年9月9日

  本文发表时有多处年代前后排印错乱,此次排印时一一作了改正。

  ——编者

  [1]题解 此文为前文《大英帝国主义者侵略中国史》的续篇,前文笔记者附注已说明:“原来此文甚长,因时间限制,李先生只能讲这些,惟闻先生言,他日当写出,供大家阅看。”此文当即是写出的长文的一部分(辛丑之后未见),刊于1925年9月9日出版的《政治生活》第50期,即“反帝国主义运动周及国际少年日特号”。该期的主要内容为前者,而此文则又是反帝内容中的最重要的一篇。《卷头语》称:9月3日至9日是反帝国主义运动周,24年前的9月7日是《辛丑条约》签订的日子。接着刊登中共北京区执委会及共青团北京地方执委会于9月7日《反帝国主义运动周敬告全国民众书》。

  [2]葡人发现印度航路 1498年(明孝宗弘治十一年),葡萄牙人伽玛(Vasco da Gamma)绕过好望角东达印度古里(Calicut)。

  [3]葡人附帆船来华 1514年(明武宗正德六年)葡人佛郎机最早到达广东屯门。1517年强入广州并抵福建。

  [4]里士本 今译里斯本,葡萄牙首都。

  [5]亚母士特丹 今译阿姆斯特丹,荷兰首都。

  [6]耶利扎卑士女王 今译伊丽莎白女王。

  [7]德川幕府 亦称江户幕府。日本德川加康于1603年(日本庆长8年)任征夷大将军,在江户城(今东京)建立幕府,即封建的政权,采用中国的朱熹学说作为统治思想。19世纪起,统治日益出现危机,60年代,下藩各级武士起而倒幕,并击败幕府军。1868年1月,天皇明令废除幕府制度;9月,改江户为东京;10月,改元明治,实行一系列维新。

  [8]后又为成功所逐 成功,即郑成功(1624—1662),福建南安人。起兵抗清失败后,1661年率军2万人出厦门经澎湖进攻台湾鹿耳门,围赤嵌城(今安平镇),大败荷兰占领军。1662年1月,荷总督揆一降,遂收复台湾。旋病逝。

  [9]清廷下诏开海禁 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清廷令开海禁,设立粤海、闽海、浙海、江海四个海关,准外人来通商。

  [10]陈昂 (1649—1718),清福建同安人。家贫弃学从商,熟知航海技术和沿海地形、路程,后入水师、攻占澎湖,出入东西洋,因功授总兵。

  [11]阮元 (1764—1849),字伯元,号芸台,清江苏仪征人。乾隆进士,授翰林院编修。1821年(清道光元年)两广总督任内奏请严禁鸦片,并令鸦片趸船自澳门、黄埔改泊零丁洋。平生提倡学术,创立诂经精舍(杭州)、学海堂(广州),广为罗致学者,编印校刻经籍,为清代著名学者型疆吏大员。

  [12]律劳卑来华 1833年12月10日,英女王任命律劳卑(William JohnLord Napier)为驻华商务监督;31日,又谕以妥协和平精神行使在华职权。1834年1月,英外相又训令律劳卑到粤后即以书翰知照两广总督。7月25日,律劳卑抵广州。次日致书粤督卢坤,被拒绝。7月30日,卢坤令律劳卑离开广州,到澳门候旨。8月14日,律劳卑致书本国政府,提出应以实力对华。8月18日,卢坤再逐律劳卑,继又布告停止英人贸易,派兵包围律劳卑等英人驻地。9月9日,英兵船过虎门炮台,继进到黄埔。9月30日,清廷诏卢坤开导防范,勿启边衅。继给卢坤以革职留任处分。

  [13]义律 (1801—1875),义律(Charles Elliot),1835年任驻华商务副监督(律劳卑1834年10月病死于澳门),1836年12月任监督(领事)。后与英军统帅全权公使水师提督懿律(George Elliot)共同率东方远征军(初为战船20只,士兵4000人)发动鸦片战争。

  [14]梅特兰 即马他伦(Sir F.Maitland),时为东印度舰队司令。1837年11月2日,英外相令海军大臣派马他伦率军赴华以为英外交后盾。

  [15]林则徐 (1780—1850),清福建侯官(福州)人,嘉庆进士。曾任江苏按察使、巡抚。1836年2月(道光17年)擢任湖广总督,主用大辟严刑,治吸食鸦片者罪,并订禁烟章程6条。1838年1 2月,授兼兵部尚书衔为钦差大臣往粤查办海口事件,节制所有水师。1839年4月,在虎门销烟237万余斤。1840年1月,授两广总督。鸦片战争中,使英军在粤无法得逞。1841年6月,因诬被革职,遣戍新疆伊犁。

  [16]耆英 (1790—1858),爱新觉罗氏,清满洲正蓝旗人。1842年7月,与伊里布一起被清廷授予与英议和全权,并签订《中英南京条约》。后任两广总督,授钦差大臣,办理各省通商事宜,与美签订《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望厦条约》),与法签订《中法五口通商章程》(《黄埔条约》)。1858年6月,奉诏在天津与英、法联军谈判,因擅自离津,卸责委过,被赐死。

  [17]台威士 今译德庇时(J.F.Davis),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6月17日正式接任璞鼎查为英国驻华公使兼香港总督。

  [18]徐广缙(1797—1858) 清河南鹿邑人。1848年(道光二十八年)2月3日,署两广总督兼钦差大臣,并谕:嗣后如有民夷交涉,不可瞻徇迁就。4月,新任英国驻华公使兼香港总督文翰(S.G.Bonham)要求让英人进广州城,徐以百姓不许相拒。几经交涉后,1849年4月,文翰罢议,清廷遂赏徐及其他文武各官及绅民。8月,英政府愤而令文翰提出警告抗议。由此,再起进城事端。

  [19]鲍灵 今译包令,新任英国驻华公使兼香港总督,1854年11月13日到任。5月,两广总督兼通商大臣约包令于城外洋行会见。包令拒绝,坚持必须于城内官署会晤。

  [20]亚罗船事件 1856年(咸丰六年)10月8日,广东水师搜查私运鸦片之“亚罗”划艇,拘捕逸匪水手李明太等12人,并拔去艇上英旗。英驻广州领事巴夏礼对此提出抗议,继发最后通牒,要求释放全部水手,公开道歉,限24小时内答复。两广总督叶名琛释放12名水手,但拒绝道歉。英驻港海军遂进攻广州,后发展为英、法联军的侵华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

  [21]玛加理事件与英订烟台条约 玛加里,今译马嘉理,英赴云南探测队翻译。1875年(光绪元年)2月6日,由缅入境,腾越参将李珍国于之前即命各地兵勇绅众准备堵击。2月21日,马嘉理抵户宋河时被杀(同行4个华人亦被杀),是为马嘉理案或滇案,中英间几乎再次发生战争。后中方基本上接受对方的要求:派使赴英通好谢罪,赔款,处分责任者,惩凶手,增开通商口岸(宜昌、芜湖、温州、北海、重庆),改革外交规矩,准英继续派人赴西藏、云南考察。1876年9月13日,李鸿章与英使威安玛签订《中英烟台条约》。由此,英势力侵入西藏并深入西南地区。

  [22]郭嵩焘 (1818—1891),湖南湘阴人,清道光进士。马嘉理案发生后,应英使请求,1875年9月,清廷谕派候补侍郎郭嵩焘为首任驻英公使,向英女王维多利亚递国书及谢罪书。他较早地主张学习西方的长处,“以立富强之基”,致遭守旧派诸多攻击。著有《礼记质疑》、《大学中庸质疑》、《周礼释例》、《使西记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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