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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杀


  (一九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一、引论

  自杀是一种社会现象,与聋、盲、白痴、癫狂、贫困、疾废、衰老、失业或意外的变[卒]死稍有不同。因为前者未尝不可避免,而后者则多为不能免的不幸。但自杀与恶习及犯罪却有相类的地方,因为这种行为,不但加苦痛于他们自己,有时且可以加苦痛于他人。但如加以自制,此等苦痛,可以避免。

  自杀是任意的死,不是由于意外变故或疾病的死,同时又不是自然的行为,必有有力的原因,驱他为此。这个原因愈是有力,则自杀愈不是出于自杀者的本心,愈失了他的任意的性质。假若黄河的铁桥断了,或是长江的堤决了,有些人因之遭害,我们称这种死亡为意外的。但是一个男或女为不幸或失望所迫,以至于自杀,果然和桥断堤决是一样的不可抗么?果然是不可以人力抵抗的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我以为自杀是一个社会的事实,是一种必须以他种现象解释的现象,如环绕这自杀者的物理的、人种的、社会的、心理的种种影响,都是必须就这些影响加以考察,才可以研究自杀是任意的,或非任意的行为。

  自杀既与环境的影响有这样大的关系,我们就可以知道自杀决不是完全出于任意的行为。但我们亦须承认自杀多少有几分是任意的行为,不能说他是单纯的环境的结果,不能说他是全由于外界的压迫。自杀常是受一时的冲动,当时设若稍稍有自为回省再思的余地,当不为此。我们可以承认环境常易使人以自杀为是,而不能承认自杀是不能避免的事实。无论由社会的方面改造环境,或由个人的方面抑制冲动,都可以使自杀的热狂,归于沉静,趋于减少。

  自杀是智慧的结果,故独行于人类社会,其他动物社会则少有此。即在人类社会的野蛮人,犹不了解自杀这一种神秘的行为。雅岗人[1]及昂德曼岛土人[2],无论如何总不了解自杀是怎么一回事。在他们的部落中,白人偶有自杀的,他们总是以为被他人杀害的,而大索其凶手。中部澳洲的土人,听着自杀的话,他一定说“这是说笑话吧”,而决不相信。但蛮人社会中亦有二三例外,那就是受人种的或宗教的影响了。

  二、自杀时代

  自杀激增,是世界各国普通的现象。除诺威入本世纪以来,反见减少外,余若英、法、德诸国,均有年益增加的倾向。东方若日本,其增加尤为显然。据该国警视厅的调查统计,明治四十三年一一一二人,四十四年一一五七人,大正元年一二六八人,二年一三一二人,三年一三八九人,颇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警视厅所管辖的区域,只为东京市十五区和六郡八岛,一年间的自杀竟有一千三百之多,如果合各府县的自杀者算计起来,日本全国当在一万人以上。查统计表之所示,明治四十四年日本全国自杀者为一万〇[零]七百五十三人,大正元年为一万一千百二十八人,其中男六九一五,女四二二[一]三。这样看来,日本全国亦有增加的趋势。

  著《自杀论》的名家莫西里(Morselli)[3]详细的考察了些统计表以后,在他的名著《自杀论》里下了一个结论说:“自杀的频繁,表示一个发长的和均一的增加。总而言之,任意的死亡,自本世纪初叶以来,便已增加,并且还在增加不已。其度比人口或死亡总数,更速且猛。”其言可信,故有人称现代为“自杀时代”。

  自杀的增加,随着文明进步而与之为正比例,因为愈是文明进步的人,欲望愈大,欲望若不得达,则与其苟生毋宁死。野蛮人惟在极端的饥饿或生理上的灾难重压之下,才诉之自杀。文明人则由羞愧、不名誉、悔恨、不能达的奢愿等等感情而自杀。这些感情,都只存在于文化状态中,而非野蛮人所能想见者。

  随着文明进步,增加了许多知的进步,使人的神经系愈益精致而脆弱,愈益露出精神的失常,这或者是我们应该还给我们的文明一部分的代价。

  文明社会征服自然的势力,远在野蛮社会以上。故在文明社会,为全社会的生存竞争并不剧烈,但在个人间的生存竞争,或者愈演愈烈。结果是多数为生存竞争所驱,以致失望的人,竟至蹈于自杀。

  文明进步的结果,发生了人口集中的都市生活。都市生活与人以刺激与烦忧,并为移植罪恶及荒淫的渊薮,所以更使自杀增多。

  文明愈进而自杀愈增的文明,必有缺陷的地方。

  三、自然及于自杀的影响

  A、风土与景色

  莫西里曾努力寻求过宇宙自然的势力及于自杀的影响。关于风土和地理的位置,没有最明确的法则,可以看出来的只有两个著名的中心点,在那里的自杀率恒高,即是巴黎和撒克逊尼王国[4],去此中心点渐远,自杀率亦从而渐低。所以法国南部的自杀,比北部的少。撒克逊尼的普鲁士州的自杀率最大,而莱因州最低。在英伦的东南部最高,而在北部英伦和威尔士最低。以中央欧洲自杀率最高的地域为中心点,画一圆周,沿着这圆周的周围诸国,如西班牙、意大利、希腊、爱尔兰、苏格兰、芬兰及俄罗斯等国的自杀率都较低(此是从前的比较统计,欧战以来,俄罗斯的自杀率或有增加,但亦无详确的统计报告可以稽考)。这种分配虽不是在各方面全然确切,但总算是很显然了。

  日本的日光山[5]中有一个著名的自杀场所,就是那华岩泷。自从一位叫藤村操[6]的青年,因为对人生起了怀疑,遂在泷畔的树上题了“岩头之感”四个字,便投入这瀑的怀中。以后每岁投入其中以自殒其生者,肩摩踵接。后来在此设了守望,围了铁栏,仍然没有效果。这固然由于模仿的心理的原因有几分在里头,但据亲往该处调查自杀者较多的原因者说:华岩泷表现一种大自然的姿态,足以使人发生一种心理,情愿投入此大自然的不息的流。人在此处,倘若抱有人生问题的怀疑,或因他种关系怀有隐痛,不用说是很易受此大自然的姿态的诱惑,就是那来到这里以前,丝毫亦未有自杀的念头,而突然投入的,亦常有之。这是自然的示唆力。故自然有时可以发生及于自杀的影响。

  B、气候与季节

  温度的变动,亦常影响于自杀。把每月的平均自杀数比较一看,便可以看出自杀的增加是很整齐的。由岁首起渐次至六月,达最高度。此后即渐减,至十二月达最低度。普通各国均有这个倾向。在德国我们可以取普鲁士、撒克逊尼、瓦田堡、巴顿、汉堡,从一八七二至一八八五年十四年间,含有八七四三九(起)自杀的统计作证据,以每年一二〇〇即每月一〇〇为基础,按月分配之如下:

  这样看来,自杀的倾向在盛夏的时候为最甚。这是因为温度的变动,影响于人的精神上挑拨他的感情,扰乱他的心的定静,使他对于生活易失希望,易生怀疑,容易驱他到死路上去,这亦是自然的诱惑。我们可以称由初春至盛夏间,这几个月为“自杀季节”。

  随着生活难的压迫,年关亦成了生死关头。故十二月的自杀数,近来颇有增高的倾向,但此究是赶不上“自杀季节”,而且是人事的关系,与气候无关。

  欧洲男子的自杀,夏冬两季并没有什么差别。至于女子,则夏季自杀者,多以入水为主。到了严寒的冬季,女子自杀者,极其稀少。

  出国的军人,在炎热的地方的,比在寒冷地方的,自杀的更多。

  自杀在每星期内何日较多,何日较少,亦可为统计的研究。在欧美普通以星期六为最少,因为这一天是支给工银的日子。次少者为星期日,因为这一天是安息与回复的日子。反之星期一和星期二则自杀的数较多,因为荒亡之乐已终,金钱之挥霍已尽,又感生活难的压迫了。这亦与年关自杀增加的趋势一样,是人事的关系,与自然无关。

  四、人种及于自杀的影响

  人种的气质不同,而自杀狂亦因之不同,这种倾向很大。条顿民族的血统,多含悲愁的气质,同时亦有理想的气质,所以易起感慨,而以自戕其生。那罗马语系的民族,心地却很开展,对于他的生活不易起厌弃的思想。征之自杀率在中央日尔曼达于最高点的事实,可以证明这个倾向。那些纯粹日尔曼血统的普鲁士各部,显出最高率,而东部因为杂有斯拉夫血统的原故,其自杀率乃为最低。在瑞士日尔曼“康同”(Cantons)[7]的自杀率,比法兰西“康同”、义大利“康同”的自杀率都高。在奥国、日尔曼、奥大利的自杀率,比匈牙利的高。在义大利北部的自杀率较高,疑为那里日尔曼血统较多的关系。爱尔兰、西班牙、南部义大利、罗马尼亚、俄罗斯、芬兰诸国自杀率很低,因为受了Celtic[8]、拉丁、斯拉夫血统的影响。但有一事(实)是这种解释的难关,就是盎格鲁撒逊的英伦自杀率较低的事实。莫西里氏归于Celtic血统的交混,但梅约-斯密史(Mayo-Smith)则谓,莫说适与历史学者的说相背。梅氏以为日尔曼血统的民族,有较大的自杀的倾向,是不可争的事实,但别的原因,如经济的或政治的等,亦常能限制或变更这个倾向。像盎格鲁撒逊的英伦的自杀率较低,就是一例。

  加母恰加人[9]有胡乱自杀的倾向。妇因姑不吃伊作的饭亦自杀;老年人因为身体疲懒没有法子亦自杀;小女孩子一感着羞耻,脸上一发红,便须严加监视,到伊全忘了这个羞耻的印象为止。加冷人[10]晚间饮酒的时候,夫妇之间如有三言两语的不合,次晨夫妇二人中必有一人缢死,在那个地方“吊死”的话很流行。日本人为全名节而剖腹的、情死的,因生活难而自杀的,层见迭出,这都有些是人种的影响。

  五、生理与年龄及于自杀的影响

  自杀在欧美都是男多于女,普通是三或四对一的比例。一八九一年在英伦自杀的男子一八六三,女子六二〇,这是三对一的比例。在普鲁士是三·七对一的比例。在义大利是四对一的比例。在法兰西是三·七对一的比例。男对女的比例,在英伦恒低,显出英伦女子比他国女子易犯自杀。日本亦是男多于女,大正元年日本全国自杀者一万一千百二十八人,其中男六九一五人,女四二一三人。男比女易犯自杀的原因,极其明显,就是因为男比女有较重的责任,较多的忧虑,并且有较大的野心,不肯甘于失败,而易沉溺于荒亡怠惰的行为,生理上更有较多的勇敢。

  莫西里氏说脑筋组织的构造,使女子感觉气压的变动较速,所以春天的自杀增加,在女子中比在男子中多。他又说:都市中的自杀增加,在男子中比在女子中多。

  自杀的数与年龄以俱增。儿童中的自杀很少,然有时亦有。在普鲁士从一八八三年至一八八八年,学校儿童犯自杀的不下二八九(人),在大都市中常有此类的事。

  法国纪录中的旧表,从一八三五至一八四四年二五七六〇自杀总额中,有一个五岁的小孩,两个九岁的,两个十岁的,六个十二岁的,七个十三岁的,两个十四岁的。

  自杀的动机,就在成年的人亦不易确定,在小孩更难。在普鲁士学生中流行的动机,在高等学堂里,是考试与升级的失败。在低级学校里,是恐怕惩罚和精神的发狂。

  测度自杀狂的确实方法,在将每一性与年龄时期的自杀数目,与那些在那个年龄生存的那一性的全人数相较,下列的表,给我们一个分配的例证。这个表指明普鲁士的每个年龄与性的,每一百万人中的自杀(一八七七(年))。

  从此表可以看出男子自杀狂的增加,在二十岁至二十五岁的时期最为显著。这是一个少年情欲发动而易堕落的时期,但直到五十岁至六十岁的时期,始达于最高数。女子的自杀最高数,比男子迟达十年,但亦有一个女子青年期自杀的比例比男子较大的例,就是英伦。英伦十五岁至二十岁期间的女子,因羞耻而自杀的倾向很大,其数实超过英伦十五岁至二十岁期间的男子的自杀。这种倾向由下表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这个表就指明一八六一至一八七〇年间英伦及威尔士对于一百个女性自杀的男性自杀数。

  由此可以看出通例。对于每百个女性的自杀,男性自杀数为二百七十八。直到三十岁多比这个比例少,而当十五岁至二十岁间,对于女性的自杀的,男性的自杀数,只为八十九。

  六、婚姻及于自杀的影响

  独身者的自杀比例数,比结婚者的大,尤其是失偶者和离婚者自杀的比例数更大。例如义大利结婚者的自杀率为五六·四(十五岁及其以上),失偶者为七二·八。

  结婚的好影响〈曰〉,在女性中比在男性中少。有时已婚女子的自杀比例数,比独身者更大。在义大利若以一百表明男女中任何一性已结婚的自杀数,则独身男子的自杀数为一五三,独身女子为一一八,鳏夫为二七五,寡妇为一五七。这些比例,历年有加强的倾向。这可以表示出两种影响来:(一)本有自杀狂的人们,因为他们表现出来的精神失序,或狂暴癖性的征候,依自然淘汰的力量排出于婚姻之外。(二)结婚生活,辅助秩序与节制的好影响。有这二种原因交凑而成独身者自杀增多的倾向。寡居的妇人中自杀数较高的原故,是因为随着孀居发生的悲愁,经济的困难和忧虑。在妇女中结婚固然亦可于抑止自杀有点好影响,但远逊于男子。离婚者中的自杀率常是最高,但癖性的狂暴可以使之离婚者,往往亦可以使之自杀。有小孩的人于抑止自杀有些好影响。结婚的男子有小孩的比无小孩的其率低。在妇女中母爱的影响那样的深,故可以制胜孀居的反对影响,所以有小孩的寡妇,比结婚而无小孩的妇人其率低。

  七、自杀之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影响

  自杀亦与出生、死亡、结婚等一样受经济情形的影响。经济界萧条的时候,战争和商业的危机,可以增加自杀的数目。一八四六至一八四七年间,欧洲各国,除瑞士和巴瓦利亚外,都显出自杀的增加。一八七三至一八七四年间,普、奥、义的自杀均增加。英伦自杀的数,因输出入的多寡而生变化。

  自杀在都市中,比在乡村中流行。在普鲁士一八八八年,全州的自杀率为一九八,而柏林的自杀率,则为二八八。在一五〇〇〇有奇的居民的德国都市,从一八八七年至一八九一年的自杀数,每百万人中为二四六。欧洲[美]大都会如柏林、考盆海金(Copenhagen)[11]、士陶克浩冷(Stockholm)[12]、费拉的儿费亚[13]、纽约、格拉斯歌[14]、维也纳、利物浦自杀的数都很多。都市中自杀增多的原因,是在罪恶及荒淫的移殖和都市生活较大的刺激与烦忧。

  习惯和生活状态很与奖助或抑止自杀倾向以绝大的影响。宗教的信仰不同,而自杀的多寡亦异。欧洲自杀在新教(Protestants[Protestantism])中,比旧教(Catholics[Catholies])中流行。那纯粹的旧教国,如义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自杀的数最少。而那差不多纯粹的新教国,如撒克逊尼、丹麦及普鲁士各处自杀的数最大,但此究竟是依于人种的不同,还是依于宗教的不同,尚是一个疑问。因为第一类是开尔特族[15]与拉丁族;第二类则全系日尔曼族。最好的证据,当在人口半为旧教半为新教的国中去寻。莫西里氏曾为三十七个此类的比较,其中只有四个在旧教中的自杀率比在新教中的高,在巴瓦利亚与普鲁士在新教中的自杀率,两倍半于在旧教中的,这可以判明宗教的不同,亦与自杀以影响了。

  自杀在囚犯中比在常人间流行,这个原因很明显。但是容许自杀的机会很少,所以实在的数表,不大足以为训。

  职业及于自杀的影响亦很大。我们可以按著职业或社会的地位,为自杀分十四类,但如不和每一种职业的全人数相比较,这种分类毫无价值。在义大利曾做过这一番功夫,此表虽不能说是十分确实,但亦指出所列职业的一般次第。这是一八八九年的数目,是依一八八一年调查的,每种职业内十五岁以上的一〇〇〇〇的男子作基础的。

  此表不很可靠,因为职业的分类的不确定。自杀在军队间,比在平民间流行。在奥,其率每百万中为一二二〇;在德,为六七〇,在义,为四〇〇,在法,为二九〇,在比,为二四〇,在英,为二三〇,在俄,为二〇〇。这个比例,比在总人口中同年龄的男人的比例高的多。自杀在下级军官中最流行,大约三四倍于平民,大概是因为职务太单调的原故。

  教育与文化亦与自杀以影响。在文化较高教育较普的国,自杀率亦较高。欧洲如普鲁士与撒克逊尼,亚洲如日本,即是此例。他们的强迫教育,使自杀率达于最高,而在别一方面,西班牙与义大利不识字的人太多,故其自杀率最低。其故盖在随着精神的发展,增加神经失常的危险,对于精神的物质的苦痛感觉愈加锐敏。

  示唆与模仿与自杀增加亦有关系。自藤村操死后,日本青年争投华岩之泷。北京的净业湖梁济[巨]川[16]氏死后,不多日又有《京话报》记者某君,亦蹈其前辙,都有些示唆与模仿的作用。文学示唆的力量亦很大。从前俄人困于暴政之下,民间怨气郁不得伸,二、三文学者多以诡幻的文学论死,青年受了这种暗示,因而自杀者很多。日本有一位长田干彦氏作了一本《一个自杀者的手记》,青年读了这本书,受其示唆而趋于自杀者不少,故此书为政府所禁止。这亦是示唆的作用。在青年男女间最富于示唆性、模仿性的,是悲观厌世的自杀。

  八、自杀的动机、方法及场所

  自杀的动机,很不易明。因为人既死了,一切秘密都随之葬于永远沉默之中,而且亲属故旧,又都隐匿其不利于死者或生者的真因,而不为之赤裸裸的表布于兹世。死者的遗言遗书,亦多为冠冕堂皇的自己吹嘘,离自杀的真因甚远。因为自杀这一刹那,就是死者对于生的执著的一个强烈的闪光。依模仿的演剧的腔势,把社会不承认他生存的不平,乘这个闪光使世人承认他生存的事实。就使他所以自杀的真因,实在没有多大的光彩,他亦必强拉强扯的说些悲天悯人、伤时愤世的话,以自张大其死——亦即是生存——的价值。况且自杀的动机,常为数多不幸的并合,得其一亦不能概其余。我们研究自杀的动机,只有从历年和各国间的经验而得一驱人于自杀的主要原因的普通解释。男女两性的分别,尤足给我们些有趣的结果。莫西里氏在他的书里,曾列过一个表,很有研究的价值。

  由一千个自杀中表示的动机

  由此可以看出,精神失常是自杀的原因的其势甚普,他永不在全数的四分之一以下,而且常是全数的三分之一。同时主张发狂是自杀的原因的倾向,亦益加强。与精神失常有密切关系的,是由于意向的原因的自杀,如羞悔、失望、家庭苦恼等。比较不重要的是情欲、恶习和生活疲倦的原因。而生理的苦痛,如疾病不幸等,亦占相当的部分。各国间亦有特别不同之处,不幸之于义大利,精神失常之于日尔曼诸邦,都是特别有力的原因。男女间亦有特别的不同,精神失常之于妇女,生活疲倦、恶习及经济困累等之于男子,都是较为有力的原因。年龄间亦有特别的不同,情欲、羞悔,在少年时达于最高度,而精神的不快,恶习及经济困累等,则在壮年或衰老的初期较多。在妇女中羞愧被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特别在二十岁以下,而恶习与荒淫的原因,则在四十与六十岁间为最强。

  自杀的方法,在各国久已有确定的趋势。除义大利外,自缢似是最爱用的方法。次于自缢,便自[是]投水。次于投水,便是用枪自击。妇女选择不甚暴烈的方法,所以投水的自杀多行于妇女,而用枪自击,则多行于男子。就是择用相同的毒药,亦一年比一年有定规的趋势。在大都市里,用枪自击的,比乡村多。自缢的,则在乡村比在都市多。实业的进步,引出自杀的新方法,例如火车轧死,吞食自来火,触电等等。木炭熏死的方法,起源于巴黎,很快的传播及于乡间。日本多火山,所以在那里跳入火山,亦是一个自杀的方法。中国多吸食鸦片者,所以在中国吞食鸦片,亦是一个自杀的方法。自杀的方法与场所,亦常受示唆与模仿的影响。

  九、自杀的是非观

  自杀在社会上是一个很重要的事实,所以从来各门宗教,各派哲家,对之都要表示一个是或非的态度。近年来中国论坛,对此亦稍有论列。现在把他们的自杀是非观,约举于下:

  (甲)各门宗教及宗教家的自杀观

  1.耶教 摩西十诫中有诫杀一条。不但诫杀人并且诫自杀。犯自杀罪者,不能到天堂。(非)

  2.回教 以自杀为逆神的命令,比杀人的罪更重。故教中对于自杀,悬为厉禁。(非)

  3.佛教 佛家虽要求断灭,但以为自杀不但不能断灭,而且使意欲加强。故说自杀者死后当受惨苦。是生前的罪孽,死后还是不能解脱。(非)

  4.儒教 以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而以“自经沟渎”的事为“匹夫匹妇”的行为。(非)

  5.波罗门教 因有死后而以祟敌的信仰,故认为复仇而自杀为勇。(有条件的是)

  6.奥格士提纽士(St.Augustinus)[17]主张“就是受污的女子亦不该自杀”。(非)

  7.阿魁拿士(Thomas Aquinas)[18]主张“自杀犯了三样罪:(一)违背好生恶死的自然性。(二)减损社会的分子。(三)侵犯上帝的生杀权”。(非)

  (乙)各派哲家的自杀观

  1.柏拉图 说“不可责备因苦运命或难堪的耻辱而自杀的人”。(有条件的是)

  2.耶比库罗士[19]说“待死与自杀孰宜,不可不加以考虑。”(含有一部分“是”的意味)

  3.康德 以自杀为轻蔑存于人性中的人道。(非)

  4.希腊禁欲派(The Stoics) 说“自杀可以解脱一切痛苦。”(是)

  5.菲西的[20]以为欲保生命欲生,是吾人的义务。(非)

  6.海格尔[21]以为人有左右自己生命的权利,是绝大的矛盾。故认自杀为一种罪恶。(非)

  7.休母[22]说“人类处置自己的生命,若算是侵犯上帝的权利,那么人要延长上帝用自然法限定的生命,岂非亦不应该么?”又说:“我若是没有力量为社会造福,或是只为社会的累赘,或是因为我的生存妨害别人为社会尽力,那么我若自杀,不但无罪,而且有功”。(是)

  8.孟德斯鸠 反对国家制定没收自杀者的财产和处罚自杀未遂者的法律。(不认自杀是法律上的犯罪)

  9.福禄特尔[23]说“若谓自杀有害于社会,那么屠杀生命的战争,何以各国的法律都认可?”(不认自杀是对于社会的犯罪)

  10.陶马士·穆阿(Thomas More)[24]在他著的《乌托邦》里,主张人若罹不治的疾病,很以为苦的,得牧师或长官的同意,可以自杀。但牧师或长官须照自杀志愿者的志愿与病状,务求合于他的希望。(有条件的许可)

  11.叔本华[25]以为自杀不是应该非难的行为,但是糊涂的行为。因为自杀只能灭绝肉体,不能灭绝本体(意志)。自杀的真正目的,在求得精神的平安,否定意志,是达此目的的惟一方法。否定意志,就是无我主义。其说与佛教的自杀观大致相同。(目的是而方法非)

  (丙)近年来发表于中国言论界的自杀观

  1.章秋桐[26]先生 主张以自杀之风,矫起社会颓废之气。说:“吾国之所大患,亦偷生苟容之习而已。自杀之风果昌,尚能矫起一二”。“匹夫沟渎之言,乃先民半面的教训,古今几多冯道、吴广[27]之辈,依此以藏其身”。“今吾国之所患,不在厌世,而在不厌世。有真厌世者,一方由极而反,可以入世收舍己救人之功,一方还其故我,与浊世生死辞,极廉顽立懦之致”。(是)

  2.陈独秀先生 认自杀是由于厌世的人生观的错误[28]。(非)

  3.蒋梦麟[29]先生 说:“自杀是自示其弱”,“自杀是一个大罪恶”,“自杀算是杀了社会上一个好人,杀了社会上一个有用的人”。(非)

  4.杜威夫人 说:“我不自杀。我若自杀,必须先用手枪打死两个该死的人。”(非)

  十、结论

  由以上研究的结果,我们可以断定自杀实受自然的社会的种种影响,而不是全然任意的行为。那么,我们若想课自杀者以社会伦理的责任,亦只能就这几分个人的自由意思加以判定,但自杀者所处的境遇,所具的精神状态,各不相同,故不能普通的说一切自杀是是或非。倘使自杀者因他的自杀与人以烦累,而其自杀又有几分属于自由意思的选择,那就对于社会,不能不负几分伦理的责任。然自杀者在伦理上虽应负有相当之责任,而在法律上终不能说他是犯罪,因为据统计上的考察,自杀与犯罪全没有关系。例如在义大利与西班牙有高率的犯罪者,而自杀并不流行。在犯罪最少的国,若丹麦与英伦,一则自杀率较高,一则自杀率较低,而且人在不与他人以迷惑与烦累的范围内,应该有他处分自己生命的自由。以国家的法律去禁止他、惩罚他、许可他、奖励他,都是不对的。

  由自杀者的个人方面看,他们是生活上的弱者、失败者、落伍者,是看见生存竞争的潮流过烈,而无路可寻的人。他们劣败的原因,虽有时由于个人的,这里亦有由于遗传的缺点的——而大部分则由于社会的缺陷。我们对于他们的境遇,不能不予以同情。

  日人茅原华山[30]氏分自杀为二种:情死失恋哲学的烦闷,这一类的自杀,是诗的自杀,韵文的自杀。像那生活难一类的自杀,是俗的自杀,散文的自杀。社会上若多韵文的自杀,固然亦可以反映出社会背景的缺陷——如婚姻制度,教育制度之不良等,而在另一方面则可以表示自杀者对于人生的真挚。社会亦或由此而发生些感愤兴起的气氛。若像北京报纸常常登载的某家某家因为生活难全家投河自尽的自杀,不断的表现于社会,那个社会真是大煞风景了。

  由社会方面看,自杀是一个社会的不幸,因为一个人自杀,便是减损了社会的一分子。自杀在经济上,亦是一大损失,因为丧失了自杀者将来的生产力,并且丧失了扶养他成人所用的经济上的价值,但此殊不易计,因此全靠牺牲者生活的本质如何。

  我们对于自杀者的个人,不忍加以苛责,说他们不道德,并且对于他们的境遇,要与以满腔的同情。我们对于自杀增加的社会,应细心考察自杀的社会的原因,而寻求那个社会背景的缺陷,以谋改造的方法,而为对于自杀的救济。在多因失恋情死的自杀的社会,须熟察那个社会婚姻制度的缺陷,而加以改革;在多因生活难而自杀的社会,须熟察那个社会经济组织的缺陷,而加以改革;在多因恶习堕落而自杀的社会,须熟察那个社会风俗的缺陷,而加以改革;在学生多因考试不及第而自杀的社会,须熟察那个社会教育制度的缺陷,而谋所以改革之。自杀流行的社会,生活上必多缺陷。

  这样讲来,自杀实有救济的必要。这个社会的灾患的救济,只在寻出那些原因,而去其可以去者,并使个人的品性加强。我的朋友陈独秀先生说:“救济厌世的人生观,是救济一切自杀的根本方法。对于人生根本的怀疑,有了解答,才可以和他说改良生活,反抗社会。”罗家伦[31]先生的三个救济方法里,亦有“新的人生观”一条,都是透宗之语。不过要想他抛弃了“厌世的人生观”,建立一个“新人生观”,非先使他个人品性的力量健强不可。作《自杀论》的莫西里氏有几句结束他的著作的话:“发展人所具有的秩序,整然的情操和理想的权威,依此以达一定生活的目的,简明的说就是给强力与势能于道德的品性。”我今借此以终本文,作为救济自杀的第一步,然后仗着这一班由极而反的人,与那些能够发展他所具有的个性的强健的权威的人,大家一同来改造这缺陷的社会。

  署名:李守常

  《学艺》第3卷第8号

  1922年1月30日

  【注释】

  [1]雅岗人 今译雅甘人。智利南端印第安人的一支。靠狩猎、捕鱼、采集为生。迷信精灵和巫术。

  [2]昂德曼岛土人 印度少数民族之一,约有10000人(1985年)。昂德曼岛,今译安达曼群岛。保留有母系氏族残余,生活极原始。

  [3]莫西里(Morselli) 今译莫塞利,意大利社会学家,著有《自杀论》,1879年出版于米兰。

  [4]撒克逊尼王国 撒克逊人(Saxons),古日耳曼人一支,最初分布于莱茵河下游与易北河之间,即今萨克森州境内。

  [5]日光山 位于日本枥木县西北部,由白根山(2578米)、温泉岳(2333米)、男体山(2484米)、女峰山(2464米)等构成日光山火山群,现为日光国立公园。园中禅寺湖的湖水由男体山的熔岩上溢流而下,形成高达97米的华严瀑布(华岩泷)。

  [6]藤成操 日本京都帝国大学学生,明治36年因对人生怀疑,投华严泷自杀。

  [7]Cantons Canton的复数,指瑞士等国的行政单位“州”。

  [8]Celtic 凯尔特族,起源于德意志西南部,公元前7世纪扩展到法国、西班牙北部及英吉利海峡,公元前4至3世纪时进一步扩张到意大利、波希米亚、匈牙利、小亚细亚等地,后被罗马人及蛮族征服同化,只有英吉利海峡等地的凯尔特族保留下来。

  [9]加母恰加人 今译加马朗加人(Garmalangga),澳大利亚土著部落之一,分布在北部阿纳姆地东北角。

  [10]加冷人 今译加林人(Gaaliin),东苏丹地区少数民族“巴加拉人”的一支。

  [11]考盆海金(Copenhagen) 今译哥本哈根,丹麦首都。

  [12]士陶克浩冷(Stockholm) 今译斯德哥尔摩,瑞典首都。

  [13]费拉的儿费亚 今译费城,美国东部大都市。

  [14]格拉斯歌 今译格拉斯哥,英国北部大都市。

  [15]开尔特族 欧洲古代民族集团之一,今译克尔特人(Celts、Celtae),或克勒特人、凯尔特人。公元前2000年中叶由莱茵河南下西移,广泛分布于欧洲大陆西部,是欧洲早期铁器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公元前3—5世纪,又分支向西至不列颠、向西南至西班牙、向南至意大利、向东至德、捷、匈等地,成为欧洲形成众多民族的重要成分之一。

  [16]梁巨川 梁济(1859—1918),字巨川,广西桂林人,生于北京。曾任清朝内阁中书、奉敕预修皇史宬书。庚子事变后,思想转新,创《启蒙画报》,1904年写《女子爱国》剧本,开新剧先声。清亡后,蓄志殉清。1918年11月10日在北京投净业湖(积水潭)自杀。遗书称:“系殉情而死”。又云:“其实非以清朝为本位,以幼年所学为本位”。所谓“幼年所学”,即“先圣之诗礼纲常”。时人曾有热烈的讨论。

  [17]奥格士提纽士(St.Augustinus) 今译奥古斯丁(约354—430),罗马帝国末期的基督教思想家,教父哲学的代表人物。宣扬“原罪说”,声称每个人生来是有罪的,只有信仰上帝的人方能得到救赎。主要著作有《神国论》(一译《论上帝之城》)、《忏悔录》等。

  [18]阿魁拿士(Thomas Aquinas) 今译托马斯·阿奎那(约1225—1274),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经院哲学家,生于意大利。使用哲学方法,论证神学命题,认为信仰高于理性,上帝是最高的“存在”,是最高的、第一的“真理”,是“一切形式的形式”,是宇宙的“终极目的”和“第一原因”;认为“灵魂是不死的”,社会不平等现象为上帝所预定等。其哲学和神学体系被称为托马斯主义。主要著作有《神学大全》、《反异教大全》等。

  [19]耶比库罗士 今译伊壁鸠鲁(前341—前270),古希腊哲学家,后期希腊著名唯物主义者与无神论者,否定天命论和灵魂不朽论。认为灵魂是一种微细的原子所构成,人死则灵魂消散,便不会再有任何感觉,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求得感觉的快乐而避免其痛苦;快乐就是善等。著作多种,大部分失传,仅存《论自然》(37卷)片断、《学说纲要》及书信三封。

  [20]菲西的 今译费希特(1762—1814),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

  [21]海格尔 今译海克尔(1834—1919),德国博物学家,著有《宇宙之谜》、《人类发展史》等。

  [22]休母 今译休谟(1711—1776),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

  [23]福录特尔 今译伏尔泰(1694—1778),法国哲学家、启蒙思想家、历史学家、作家。

  [24]陶马士·穆阿 今译托马斯·莫尔(1477—1535),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曾受封为骑士,曾任国会下院议长。后因反对英国宗教改革,拒不承认亨利八世为英国教会首领,以叛国罪被处死。代表作《乌托邦》,为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空想社会主义杰作。

  [25]叔本华(1788—1860) 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唯意志论者。认为现象即观念,“自在之物”即“意志”。强调人利己的“生活意志”无法满足,故人生充满痛苦。又因袭佛教的说法,认为只有断绝“我执”,否定“生活意志”,人才能解脱,达到涅槃。著有《世界即意志和观念》等。

  [26]章秋桐 章士钊(1881—1973),字行严,笔名秋桐,湖南长沙人。文中所引,见东京《甲寅》杂志第1卷第8号。题为《论厌世——答李大钊》,也是对同期上所刊李大钊《厌世心与自觉心》一文的评论。李大钊文章反对当时一些青年因时事刺激、愤而自杀之风,而章则持相反态度。李文“指斥自杀,以为自亡之证。”章谓:“不必尽然。吾国之所大患,亦偷生苟容之习而已。……”李文说:“等死耳,何不横刀跃马,效命疆场!”章文说:“不知无自杀之决心者,未见即能立效命之宏愿。”并云曾国藩因兵败敢于投江自杀,“尔后成功,即卜于此。是知军国大事,确非偷生小夫所能奏功者矣。故今日吾国之患,不在厌世,而在不厌世。……”李大钊赞赏章士钊这种相反之论。

  [27]冯道、吴广 冯道(882—954),五代时瀛州景城(今河北交河)人。历事后唐、后晋、契丹、后汉、后周五朝,为世所鄙。吴广,应为胡广,东汉人,历事安、顺、冲、质、桓、灵六帝,在公台三十余年。《后汉书》谓:“年已八十,而心力克壮。”“汉兴以来,人臣之盛,未尝有也。”京师谚曰:“天下中庸有胡公”,被“讥毁于时”。

  [28]陈独秀先生 认自杀是由于厌世的人生观的错误 陈的此种意见,见于《自杀论——思想变动与青年自杀》,载于《新青年》第7卷第2号。陈列举自杀的直接原因有16种,“厌世”被列为第一种。认为“厌世自杀的人”是因“心境最深的处所,感得人生没有什么价值,所以才发生一种彻底的觉悟,最后的决心。这种自杀是最高等的自杀,是哲学的自杀,是各种自杀底源泉、模范,各种自杀多少都受了他暗示底影响。”

  [29]蒋梦麟(1886—1964) 字兆贤,号孟邻,浙江余姚人。1908年留学美国,先后入加州大学农学院、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1917年6月获哲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大学教育学教授、总务长、代理校长、校长。本文所引,见所作《北大学生林德扬自杀问题》一文,载于《新潮》第2卷第2号。

  [30]茅原华山(1870—1952) 本名茅原廉太郎,笔名华山。新闻工作者,文化评论家,曾与其弟茅原茂创办《日本评论》杂志。

  [31]罗家伦(1897—1969) 字志希,浙江绍兴人。1917年考入北京大学,曾参与编辑《新潮》,五四运动时为主要学生领袖之一。1920年起先后留学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英国伦敦大学、法国巴黎大学、德国柏林大学。文中引语,见他《是青年自杀还是社会杀青年》一文,载于《新潮》第2卷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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