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李大钊
>
李大钊文集
|
上页
下页
在国立八校辞职教职员代表会第二十五次常会上的报告
(一九二一年五月二日)
(代理主席李大钊)报告:昨日(1日)与校长接洽结果:今日(2日)午后三时至四时之间,必有正式答复。留职问题,佥谓校务讨论会未有正式答复以前,宜以“假定该答复为满意”为条件,然后能讨论留职问题。[1]
《晨报》
1921年5月3日
【注释】
[1]代理主席李大钊即以“假定该答复为满意”为前提,将预先拟好的《留职宣言》付讨论,被一致通过。
梦远书城(
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