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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上工读团底缺点


  (一九二〇年四月一日)

  北京的工读互助团精神上已不能团结,经济上也不能维持,看看有消灭的样子。我的意见有一半和适之相同。他说应该取纯粹的工读主义[2],不要别挂新生活的招牌。我想这话不错。我以为在都市上的工读团,取共同生产的组织,是我们根本的错误。都市的地皮、房租这样富贵,我们要靠资本家给劳动者的工资和商卖小业的蝇头,维持半日读书半日作工的生活,那里能够?……我觉得工读团要想维持,还是采取纯粹的工读主义才是。其有一部分欲实行一种新生活的人,可以在乡下购点价廉的地皮,先从农作入手。

  附:陈独秀在本文篇末的附注

  这一段是我从李先生给我的信上摘录下来的。

  独秀附识

  署名:李守常

  《新青年》第7卷第5号

  1920年4月1日

  【注释】

  [1]题解 本篇原为给陈独秀信中内容的一部分,由陈独秀摘录加上题目在《新青年》第7卷第5期上发表。同时在《工读互助团问题》一栏发表文章的尚有胡适、戴季陶、王光祈、陈独秀四人。“工读团”,即工读互助团,由王光祈于1919年12月初发起,得到陈独秀、李大钊、胡适、蔡元培等的支持,于1920年元旦前后正式成立活动,分四个组,共50余人。主要从事办食堂、洗衣、印刷装订、制墨水、浆糊等生产劳动。团员“在一处共同工作”,所得为“团体共有”,生活“皆由团体供给”,认为这是“新社会的胎儿”,以实现“人人作工,人人读书,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但因经济、团结等原因,仅存在约三四个月即无法再坚持下去。本文是对此事失败原因的一个探讨。

  [2]纯粹的工读主义 “纯粹的工读主义”,是李大钊对于胡适文章中主张内容的简单概括,而在胡适的文章中是并没有这个提法的。北京的工读互助团为什么办不下去?胡适认为:“根本大错就在不忠于工读两个字。”“他们的眼光射在‘新生活’和‘新组织’上”,而“并不注重工读”,只做“工”的计划,而不做“读”的计划。他只“希望用组织来行极平常的工读主义,并不希望用这种组织来另外产生一种新生活、新组织。”胡适所谓“极平常的工读主义”,是指他在国外所“见惯”的“半工半读”,也就是“靠自己的工作去换一点教育经费”,他所不赞成的“用这种组织来另外产生一种新生活、新组织”,则是指王光祈等发起人所搞的那种作为新社会理想的所谓共劳、共产、共享的那种组织和生活。对于胡适的主张,李大钊只赞成他前一半,这就是那“极平常的工读主义”,而且,其应用的范围也只限制在“都市”中,而不赞成胡适否定试验新理想的后一部分。李大钊认为,如果有人“欲实行一种新生活”,也就是共产主义“新村”式的新生活,仍然可以“在乡下”,“从农作入手”去进行试验。李大钊这种肯定进行新理想试验的主张,还见于他《再论问题与主义》及《美利坚宗教新村运动》等文章中。而陈独秀、王光祈的文章则不但反对胡适的主张,而且也反对李大钊的主张。即认为即使是在城市也仍然可照原计划实行;实行之所以搞不下去,只是人的意志、习惯与觉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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