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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主任布告
(一九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近来各科学生,由馆借阅书报逾限多日不肯缴还者,竟居泰半。此种习惯,大失书物流通之效用。所有借书逾限者,应即于年假内缴还,以重公益。自明年开学日起,不缴者一律照章停止借书权。此布。
《北京大学日刊》
191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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