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李大钊 > 李大钊书信集 | 上页 下页 |
复注册部 |
|
(一九二二年二月十日) 敬复者:陈君德荣在校果系何名,鄙人亦不得知。请函询具名函请蔡先生保释之诸生便知。 此颂 公绥! 弟 李大钊 ①题解 注册部在当时北大属总务系统的一个部门。1919年12月8日,蔡元培校长在委任蒋梦麟为总务长同时,委任郑寿仁为注册、编志、询问、介绍部主任。注册部应是该部的简称。 陈德荣,即陈颖,广东文昌县人。1918年入北京大学哲学系(旁听生)。关于陈保释事,北大校史资料卷号E11—48—2呈蔡元培校长的信封上有批字:“本校学生查无陈德荣其人”。后又有教务处助教谷源瑞3月2日证明:“陈德荣即本校学生陈颖。”于是,又有一批示(似为蔡校长批):“请沈士远先生约李守常先生商量一回,发文牍课拟稿”。另在李大钊“致沈士远先生”(见下封信)的信封上,又有人写“1922.3.7.”字样。 李大钊此信未署日期,但下一信“致沈士远先生”则署“十七日”。这个“十七日”,当为1922年2月17日。因为:沈士远从1920年9月即为代总务长(总务长蒋梦麟在蔡元培出国期间代校长);1922年1月31日蒋连任总务长,但因自己出国,决定仍由沈代理。2月20日,沈以教授“无暇兼顾”为由提请辞职。遂改由谭熙鸿代理,谭于2月21日到职。因此,李大钊致沈的信,只能是在1922年2月20日前,即是2月17日。而复注册部的信,则应约在2月10日。信封上“3.7.”的字,当是在谷源瑞3月2日证明之后,实际最终处理的时间。李大钊17日信中提出的“属文牍课拟稿”出保的意见,与蔡校长的批示正合。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