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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集》自序(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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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颇使我不心服,因为我主张的文学革命,只是就中国今日文学的现状立论;和欧美的文学新潮流并没有关系;有时借镜于西洋文学史也不过举出三四百年前欧洲各国产生“国语的文学”的历史,因为中国今日国语文学的需要很像欧洲当日的情形,我们研究他们的成绩,也许使我们减少一点守旧性,增添一点勇气。觐庄硬派我一个“剽窃此种不值钱之新潮流以哄国人”的罪名,我如何能心服呢? 叔永来信说: 足下此次试验之结果,乃完全失败是也。……要之,白话自有白话用处(如作小说、演说等),然不能用之于诗。如凡白话皆可为诗,则吾国之京调,高腔,何一非诗?乌乎适之!吾人今日言文学革命,乃诚见今日文学有不可不改革之处,非特文言白话之争而已。吾尝默省吾国今日文学界,即以诗论,其老者,如郑苏盦、陈伯严辈,其人头脑已死,只可让其与古人同朽腐。其幼者,如南社一流人,淫滥委琐,亦去文学千里而遥。旷观国内,如吾侪欲以文学自命者,舍自倡一种高美芳洁之文学,更无吾侪侧身之地。以足下高才有为,何为舍大道不由,而必旁逸斜出,植美卉于荆棘之中哉?……唯以此(白话)作诗,则仆期期以为不可。……今且假令足下之文学革命成功,将令吾国作诗者皆高腔京调,而陶谢李杜之流,将永不复见于神州,则足下之功又何若哉?(七月二十四夜) 觐庄说,“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叔永说,“白话自有白话用处(如作小说演说等),然不能用之于诗”,这是我最不承认的。我答叔永信中说: ……白话入诗,古人用之者多矣。(此下举放翁诗及山谷稼轩词为例),……总之,白话之能不能作诗,此一问题全待吾辈解决。解决之法,不在乞怜古人,谓古之所无,今必不可有,而在吾辈实地试验。一次“完全失败”,何妨再来?若一次失败,便“期期以为不可”,此岂科学的精神所许乎? 这一段乃是我的“文学的实验主义”。我三年来所做的文学事业只不过是实行这个主义。 答叔永书很长,我且再抄一段: ……今且用足下之字句以述吾梦想中之文学革命曰: 一、文学革命的手段:要令国中之陶谢李杜敢用白话京调高腔作诗;要令国中之陶谢李杜皆能用白话京调高腔作诗。 二、文学革命的目的:要令白话京调高腔之中产出几许陶谢李杜。 三、今日决用不着“陶谢李杜的”陶谢李杜。若陶谢李杜生于今日仍作陶谢李杜当日之诗,则决不能更有当日的价值与影响。何也?时代不同也。 四、吾辈生于今日,与其作不能行远不能普及的五经、两汉、六朝、八家文字,不如作家喻户晓的《水浒》、《西游》文字。与其作似陶似谢似李似杜的诗,不如作不似陶谢不似李杜的白话诗。与其作一个学这个学那个的郑苏盦、陈伯严,不如作一个实地试验,“旁逸斜出”,“舍大道而弗由”的胡适之。 ……吾志决矣,吾自此以后,不更作文言诗词。(七月二十六日) 这是第一次宣言不做文言诗词。过了几天,我再答叔永道: ……古人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文字者,文学之器也。我私心以为文言决不足为吾国将来文学之利器。施耐庵、曹雪芹诸人已实地证明作小说之利器在于白话。今尚需人实地试验白话是否可为韵文之利器耳。……我自信颇能用白话作散文,但尚未能用之于韵文。私心颇欲以数年之力实地练习之。倘数年之后,竟能用文言白话作文作诗,无不随心所欲,岂非一大快事?我此时练习白话韵文,颇似新辟一文学殖民地。可惜须单身匹马而往,不能多得同志,结伴同行。然吾去志已决。公等假我数年之期。倘此新国尽是沙碛不毛之地,则我或终归老于“文言诗国”亦未可知。傥幸而有成,则辟除荆棘之后,当开放门户,迎公等同来莅止耳!“狂言人道臣当烹。我自不吐定不快,人言未足为重轻。”足下定笑我狂耳。(八月四日) 这时我已开始作白话诗。诗还不曾做得几首,诗集的名字已定下了,那时我想起陆游有一句诗:“尝试成功自古无!”我觉得这个意思恰和我的实验主义反对,故用“尝试”两字作我的白话诗集的名字,要看“尝试”究竟是否可以成功。那时我已打定主意,努力做白话诗的试验;心里只有一点痛苦,就是同志太少了,“须单身匹马而往”,我平时所最敬爱的一班朋友都不肯和我同去探险。但是我若没有这一班朋友和我打笔墨官司,我也决不会有这样的尝试决心。庄子说得好:“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我至今回想当时和那班朋友,一日一邮片,三日一长函的乐趣,觉得那真是人生最不容易有的幸福。我对于文学革命的一切见解,所以能结晶成一种有系统的主张,全都是同这一班朋友切磋讨论的结果。五年八月十九日我写信答朱经农(经)中有一段说: 新文学之要点,约有八事: 一、不用典, 二、不用陈套语, 三、不讲对仗, 四、不避俗字俗话, 五、须讲求文法。以上为形式的一方面。 六、不作无病之呻吟, 七、不摹仿古人,须语语有个我在, 八、须言之有物。以上为精神(内容)的一方面。 这八条,后来成为一篇《文学改良刍议》(《新青年》第二卷第五号,六年一月一日出版),即此一端,便可见朋友讨论的益处了。 我的《尝试集》起于民国五年七月,到民国六年九月我到北京时,已成一小册子了,这一年之中,白话诗的试验室里只有我一个人。因为没有积极的帮助,故这一年的诗,无论怎样大胆,终不能跳出旧诗的范围。 我初回国时,我的朋友钱玄同说我的诗词“未能脱尽文言窠臼”,又说“嫌太文了!”美洲的朋友嫌“太俗”的诗,北京的朋友嫌“太文”了!这话我初听了很觉得奇怪。后来平心一想,这话真是不错。我在美洲做的《尝试集》,实在不过是能勉强实行了《文学改良刍议》里面的八个条件;实在不过是一些刷洗过的旧诗!这些诗的大缺点就是仍旧用五言七言的句法。句法太整齐了,就不合语言的自然,不能不有截长补短的毛病,不能不时时牺牲白话的字和白话的文法,来牵就五七言的句法。 音节一层,也受很大的影响:第一,整齐划一的音节没有变化,实在无味;第二,没有自然的音节,不能跟着诗料随时变化。因此,我到北京以后所做的诗,认定一个主义:若要做真正的白话诗,若要充分采用白话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做长短不一的白话诗不可。这种主张,可叫做“诗体的大解放”。诗体的大解放就是把从前一切束缚自由的枷锁镣铐,一切打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样方才可有真正白话诗,方才可以表现白话的文学可能性。《尝试集》第二编中的诗虽不能处处做到这个理想的目的,但大致都想朝着这个目的做去。这是第二集和第一集的不同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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